陕西南郑检察:着眼小问题 解决大麻烦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周末  更新时间:2023-08-29

今年以来,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检察院着眼群众生活中的“小问题”,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精准发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大问题”,真正做到办“小案”、大情怀,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司法为民理念。

从“臭气熏天”到“大口吸气”

今年3月,该院调查发现,南郑区梁山镇部分养殖户产生的畜禽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吴坝堰;某蛋鸡、生猪养殖公司将未经处理的粪便污水直接堆积于排污池,恶臭严重污染环境。这些区域周边居民苦不堪言,常用“鸡毛臭气满天飞”来形容生活环境。上述问题严重影响了群众的正常生活,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针对发现的问题,该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牧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向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南郑区农业农村局、梁山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积极履行职责,对涉案的养殖户及公司作出处理,并做好辖区内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消除对周围环境影响。

检察建议送达后,相关行政机关高度重视,组成联合调查工作组开展调查处理工作,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南郑分局向相关养殖户下达《环境问题整改通知》,督促养殖户对圈舍进行了清理并封堵雨污混排口;向涉案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督促其清运了堆积的粪便,对遗撒粪污进行清理,并封堵了取粪通道的排污渠盖封板,购买除臭剂定期在养殖场和粪污堆储场所喷洒。工作组还向周边养殖户宣传畜禽养殖无害化处理技术,要求其签署《养殖场(户)粪污治理承诺书》,积极引导养殖户自觉保护环境。

该院回访发现,“臭气满天飞,污水肆意流”的问题已得到解决,周边百姓笑称:“终于敢大口吸气了!”

“随风飘摇”的问题路灯被修复

今年7月,该院调查发现,当地梁山大道西段多处路灯破损,部分零部件悬挂在外,对过往行人及车辆通行造成安全隐患。经现场勘验,破损路灯分布于两个路段,破损路灯零部件随风飘摇,随时有掉落风险,严重危及公共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该院依据《陕西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汉中市南郑区城市管理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相关规定,向南郑区城市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对上述破损路灯进行维修,并对辖区内照明路灯破损失修问题进行排查,强化市政公用设施的养护、维修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检察建议送达后,南郑区城市管理局牵头与汉中市旅投公司、区住建局、梁山镇供电所等单位开展现场勘查,后组织施工队对破损路灯进行了拆除和修复。

该院回访发现,“随风飘摇”的问题路灯已恢复正常,安全隐患已消除,百姓“头顶上的安全”得到了保障。

南郑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继续聚焦老百姓身边的烦心事、揪心事,依法能动履职,精准发力解决影响老百姓正常生活的急难愁盼问题,心怀格局办小案,攻坚克难办大案,努力为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谢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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