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和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常态化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来源:内蒙古新闻网  更新时间:2022-04-20
  兴和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意见》,扎实推进全县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高质量开展,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坚持以办案为中心,打造安全健康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功能,在公安机关立案、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前,引导公安机关依法全面收集固定证据,监督侦查活动合法性。通过个案剖析突出问题,以案件办理为抓手,结合我县实际,以常态化斗争为指引,突出综合治理,深化行业日常管理,最大限度挤压、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空间和土壤。

  多措并举确保涉案财产处置到位。该院积极联系协调兴和县公安局、兴和县人民法院,多次召开联席会议,明确打击重点,及时沟通联系,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明确涉企涉案财物的来源、性质、用途等,确保案件数据准确。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财产处置办法》,对涉企业财产的黑恶刑事案件逐案成立处置专班,依法严格区分违法所得、其他涉案财产与合法财产,严禁超标的查封扣押涉案财物,既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又深挖彻查隐形黑财。同时,还设立联络专员,定期对涉案财物进行汇总通报,追赃挽损工作全力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保障营商环境,学好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颁布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依法从严惩治黑恶犯罪、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构建和谐健康的营商环境、保障涉案单位个人权益。

  今后,该院将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开展,发挥检察职能,提高办案质效,助力全区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郝利坤)

责任编辑:延菁菁

版权声明:版权所有,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471-3130680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1696号 蒙ICP备16001043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