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义马市检察院:落实“八号检察建议”,护佑企业安全生产
 来源:搜狐网  更新时间:2022-05-19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检“8号检察建议”,护佑企业安全生产,2022年5月13日上午,义马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杨松丽带队到义马市应急管理局送达第8号检察建议,并开展“安全生产以案促改工作座谈会”。

  义马市检察院检察官杨松丽向应急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详细介绍了“八号检察建议”的出台背景、意义及主要内容,并结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中应急管理部门的相关监管职责,义马气化厂重大责任事故案件,以案释法,针对当前企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座谈交流,进一步推动安全工作溯源治理。与会的义马市应急管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认真研究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内容,充分履行监管职责,加大安全生产监督力度,加强部门之间沟通合作,共筑安全生产防线。

  会后,该院派员到义马市鸿业科技公司、加油站等企业开展实地调研,查看了解企业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及安全防范措施等情况,并向企业员工发放传单,讲解刑法修正案十一中有关企业安全生产的相应罪名,切实开展普法宣传,为企业安全风险防范提出可行性建议。下一步义马市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八号检察建议”贯彻落地,切实形成监管合力,为企业安全生产保健护航。

责任编辑:延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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