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酒后心存侥幸,一时糊涂违反了法律,我对自己醉酒驾车的行为感到非常后悔,自愿认罪认罚,真诚悔过,希望法律能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在法庭上懊悔地说道。
近日,河南省安阳市滑县人民检察院集中对5起危险驾驶案件提起公诉,承办员额检察官提出精准量刑建议,滑县人民法院采纳并当庭宣判,5名被告人被判处拘役一个月至三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被告人均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整个办案流程精简、流畅,5起案件从受理案件到法院判决用时不到24个小时,彰显了司法公正高效。
“以前像这样办理1个案件,从受理案件到法院判决需要4天左右的时间,现在适用了危险驾驶24小时速裁后,通过优化办案程序、简化法律文书,让整个办案过程‘瘦身’,24小时就可以办结五六个类似案件,极大节约了诉讼资源,减少了诉讼参与人的诉累,检察机关发挥的作用也愈加明显。”滑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承办员额检察官敦少辉说道。
案件快速办结的背后是滑县检察院落实繁简分流,探索建立的危险驾驶“24小时速裁”模式。“快不是不重质效,为了让简案办得又好又快,我们制定了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制度。”滑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祁凤丽强调。
滑县检察院研究制定了《滑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分类标准、办案团队职责、分案制度以及简案转繁案办理转换规则,确保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有章可循;同时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办公室作用,推进审查前置,对即将进入检察环节的案件由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和值班检察官先行审核,在卷宗封皮上标注简案后移送;落实法检会商机制,协调法院集中受案、集中开庭、集中宣判,在庭审中也简要宣读起诉书,被告人当庭认罪、同意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和适用速裁程序的,简化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程序,以较短庭审时间实现案件快结效果;而检察机关也明确每周一为危险驾驶案件集中受理日,实行1名员额检察官“集中移送、集中具结、集中起诉、集中出庭”。共有31件危险驾驶案件适用速裁程序,实现了案件办理效率和质量的双提升。
“今年以来,我们积极适应新形势下刑事检察工作特点,积极推动‘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探索试行危险驾驶‘24小时速裁’模式,实现了案件的快诉、快审、快判,既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办案质效,也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利,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下一步我们将在实践中继续丰富完善危险驾驶‘24小时速裁’模式,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助力检察工作换挡提速、高质量发展。”滑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卫士说。
责任编辑:谢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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