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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临沭县司法局扎实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月活动

    为推进“3+1”理论武装体系深入推进,进一步加强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规矩意识,临沭县司法局科学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实施,迅速行动、扎实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月”活动。

    组织开展领导干部领学党内法规活动。活动中,领导班子亲自授课,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内容进行逐字逐句地学习并进行解读,进一步增强了党员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内法规制度的指导性和针对性,有利于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不断提升党员领导干部运用党内法规的能力和水平。

    组织开展党内法规专题讲座活动。组织人员深入第一书记挂职村开展了解读党内法规专题讲座活动,面向基层党员对党内法规进行专题解读,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解读了党内法规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把握好问责工作的核心要义等主要内容,促进基层党员增强党内法规意识,掌握党内法规制度,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加强自身廉政建设。

    组织开展新媒体线上宣传活动。通过“法润临沭”微信公众号,积极推送了《党内法规体系的发展历程》、《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改对比、《党内法规是什么》和《一图读懂党内法规体系》等宣传内容,为全体党员提供了便捷的学习条件,营造了随时学的浓厚氛围。

    -0001-11-30
  • 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多举措开展党内法规宣传教育

    党内法规是党员必须严格遵守的行为准则,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玉屏坚持对标看齐,把学习贯彻党内法规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律定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突出“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能有效促进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从而激发全社会学法的积极性。通过讲座、视频会、讲党课等形式,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当好学纪守纪的表率,带动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纪党规。

    覆盖“最大多数”。将党内法规作为全县党员干部的必修课程,纳入每月“三会一课”“中心组学习”工作提示,通过培训、宣讲、学习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把党内法规作为党性锤炼的“必修课”。将党内法规知识纳入每年党校、干部理论知识考试内容,通过考试提高干部尊法、学法、懂法、用法的意识,推动党内法规学习全覆盖。

    延伸“千家万户”。推动传统普法形式与新媒体形式紧密结合,加强微信公众号、微视频等新兴媒体建设,发挥网络传播优势,利用“微玉屏”“玉屏微组工”“玉屏纪委监委”等多个微信公众账号及时推送相关案例和法律法规,为党员干部提供了方便快捷的学习方式,进一步巩固学习成效,营造学习贯彻党内法规的强大声势。(杨鸣熙杨样)

    -0001-11-30
  • 玉屏多举措推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

    党内法规是党员必须严格遵守的行为准则,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玉屏坚持对标看齐,把学习贯彻党内法规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律定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突出“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能有效促进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从而激发全社会学法的积极性。通过讲座、视频会、讲党课等形式,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当好学纪守纪的表率,带动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纪党规。

    覆盖“最大多数”。将党内法规作为全县党员干部的必修课程,纳入每月“三会一课”“中心组学习”工作提示,通过培训、宣讲、学习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把党内法规作为党性锤炼的“必修课”。将党内法规知识纳入每年党校、干部理论知识考试内容,通过考试提高干部尊法、学法、懂法、用法的意识,推动党内法规学习全覆盖。

    延伸“千家万户”。推动传统普法形式与新媒体形式紧密结合,加强微信公众号、微视频等新兴媒体建设,发挥网络传播优势,利用“微玉屏”“玉屏微组工”“玉屏纪委监委”等多个微信公众账号及时推送相关案例和法律法规,为党员干部提供了方便快捷的学习方式,进一步巩固学习成效,营造学习贯彻党内法规的强大声势。(杨鸣熙杨样)

    -0001-11-30
  • 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增强党员干部意识

    加强对党纪党规党法的学习,是推进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的持续转变和增强培育党员干部清正廉洁价值理念的一大决策和举措。

    1、要加强对党纪党规党法的宣传力度

    各级各部门要从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宣传党纪党规党法,大力营造浓郁的学习氛围。

    同时,要将学习遵守党纪党规党法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的重要学习内容,增强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率先垂范意识,切实让党员干部及时了解党纪党规党法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深刻认识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党法是每一名党员应尽的义务,自觉养成依纪依规依法事、用权和施政的习惯。

    2、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切实将党纪党规党法的学习纳入党员干部教育规划,统筹抓好党纪党规党法的学习教育培训,要创造条件让党员干部认认真真学、原原本本学、深入系统学、结合实际学,真正达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3、要加强制度建设

    各级党组织要交推进党的建设,提高执政能力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加强对执行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以及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民主集中制建设等各方面党纪党规党法制度体系建设。

    要加大对学习和遵守党纪党规党法的督促检查

    对党纪党规党法意识不强、不按党纪党规党法事的要及时提醒,对严重违反党纪党规党法的行为要坚决纠正,真正做到有纪有规有法必依、执纪执规执法必严、违纪违规违法必究。

    加大督查,切实把党员干部掌握、熟悉、遵守、运用党纪党规党法的情况,作为综合目标管理、党员干部考核考察的重要评价依据同,对执行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形成提升执行效果的倒逼机制。

    4、加大对违反党纪党规党法的惩处追责

    加强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教育,推进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

    利用勤奋创业、清正廉洁的领导干部先进典型开展示范教育,表彰激励勤廉兼优的先进榜样。

    通过开展廉政书画展、谈话提醒、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廉政公益戏、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剖析典型案例等方式,加强岗位廉政教育,提高公职人员廉政风险防范意识。

    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开展教育活动,提升教育效果。

    加大对村级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力度,村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纪党规党法,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依法事的自觉性。

    对于阳奉阴违、自行其是,在执行过程中打折扣、做选择、走形式、搞变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并给予严厉惩戒,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职位高低,只要触犯了党纪党规党法,都要严惩不贷。

    通过狠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党法工作,促进各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纪党规党法意识,培育清正廉洁的价值理念,全力营造不愿、不能、不敢违纪违规违法的法治环境,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不断推进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推动同步小康创建和实现“中国梦”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

    -0001-11-30
  • 镇宁县纪委县监委到教育系统开展党内法规宣传暨廉政教育宣讲

    为进一步加大党纪法规宣传和廉政教育力度,近日,镇宁自治县纪委县监委到县教育系统开展党内法规宣传暨廉政教育宣讲。全县教育系统中层以上干部约500余人参加会议。

    在宣讲会上,镇宁自治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结合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实际,以“遵规守纪知行合一”为主题,从“知往鉴今,笃定前行”、“知规明纪,警言慎行”、“知责于心,履责于行”三个方面,深入讲解党的纪律建设发展历史、分析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新要求,以案为鉴,以案警示,解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党内法规,深入浅出开展廉政教育宣讲。

    此次宣讲,让全县教育系统中层以上干部系统学习了党内法规制度及从严治党各项规定,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修身律己强师德,廉洁从教正师风,在守纪律、讲规矩、强素养中当好表率,筑牢党员干部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陈学芬)

    -0001-11-30
  • 吉林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全民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省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经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省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6—2020年)顺利实施完成。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在吉林省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广泛开展,“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广泛实行,法治文化蓬勃发展,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对于建设法治吉林、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推动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新突破、开辟新局面的关键阶段,迫切要求进一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吉林省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必须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按照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依法治省新要求,紧紧围绕服务吉林省“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和生态强省战略,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促进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在加快推动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征程上展现新作为,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吉林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适应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大局需要,通过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在广泛普及实体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普及程序法,不断提高公民对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的知晓度、对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认同度、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法治实践的参与度,努力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持续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在广泛开展基层、行业和专项依法治理的基础上,更加注重促进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社会依法治理能效提升,努力实现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到2025年,全民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做到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促进人民高品质生活,夯实全面依法治省的社会基础。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十四五”期间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普法,促进依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地区、部门、行业及不同对象的实际和特点,分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突出抓好重点对象,带动和促进全民普法。

    ——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坚持全民普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体推进,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全面依法治省全过程。

    二、明确普法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1.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推动各法治工作部门(单位)和法治机构开展全战线、全覆盖的培训轮训。

    2.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落实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组织高校、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加强研究阐释。

    3.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宣传宪法

    在全省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讲好宪法故事。

    4.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强化国家认同。

    5.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积极贯彻落实吉林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各项规定。

    6.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组织宪法学专家以生动的形式解读宪法实施案例,推动宪法文本走进群众生活。

    7.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8.在新市民仪式、青少年成人仪式、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三)突出宣传民法典

    广泛开展民法典普及宣传工作,阐释好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阐释好民法典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9.推动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10.落实好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要求,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

    11.每年5月份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月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专栏1“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

    1.创作展播民法典公益广告、短视频等优质普法产品。

    2.利用“双百”活动开展基层宣讲活动。

    3.推动民法典阵地化建设。

    (四)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12.适应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围绕走出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优势充分释放的发展新路上实现新突破,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13.适应大力发展寒地冰雪经济,推进服务业转型提质,培育壮大新动能需要,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宣传生态保护、资源能源节约利用、旅游促进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促进商贸流通、货物运输、金融服务、电子商务发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14.适应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围绕打造科技、教育、产业、人才、金融、政策、环境紧密融合的创新体系,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法律法规。

    15.适应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需要,围绕拓展合作空间,加快长吉图开发开放,深度融入“一带一路”,推动以日韩为主的经贸技术合作,以俄为主的资源开发和边境贸易合作,构建互利共赢的国际区域合作新机制,大力宣传我国涉外法律法规,依法平等保护中外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依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16.适应我省发展战略和区域重大战略需要,围绕加强黑土地保护利用、优化科技创新生态、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等,组织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区域性普法与依法治理合作。

    -0001-11-30
  •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全文如下: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做好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精神,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法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机制,构建法治宣传教育体系,促进提高全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努力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民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明显提升,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全民普法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围绕中心。紧紧围绕服务自治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牢牢立足“两个屏障”、“两个基地”和“一个桥头堡”的战略定位,突出普法重点,创新普法内容,增强普法实效。

    ——坚持服务人民。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适应人民向往美好生活法治需求,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使普法更接地气、更为群众喜闻乐见。

    ——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全局性谋划、整体性布局,坚持全民普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体推进,把普法融入法治内蒙古建设全过程。

    二、突出普法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宣传教育重要任务,引导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全面领会“十一个坚持”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重点课程,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督促指导各级法治工作部门开展全战线、全覆盖的培训轮训,不断深化思想认识、筑牢理论根基。组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队深入基层开展宣传宣讲,发挥好媒体普法平台和各类基层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坚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中国建设的部署要求落细落实,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法治内蒙古建设的生动实践。

    (二)突出宣传宪法。深入持久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好“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不断强化全社会对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加强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建设宪法学习宣传阵地,实现宪法宣传教育有形有效覆盖。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恪守宪法原则、履行宪法使命、捍卫宪法权威。在新市民仪式、青少年成人仪式和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

    (三)突出宣传民法典。广泛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大力宣传民法典重要地位和重大意义,大力宣传民法典鲜明特色和时代精神,大力宣传民法典精神追求和价值取向,大力宣传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传播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解读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将民法典作为法治工作人员教育培训的必学内容,认真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水平。在中小学设立民法典知识课程,确保在校学生都能得到民法典基本知识教育。扎实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通过举办专题公益普法讲座、开展知识竞赛、制作播出公益广告等形式,努力让群众走近民法典、了解民法典、学会运用民法典。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民法典公园。

    (四)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科技兴蒙”行动深入实施。围绕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坚持集中集聚集约发展,大力宣传城乡建设、乡村振兴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形成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国土空间布局和区域经济布局。围绕构建多元发展、多极支撑的绿色特色优势现代产业体系,大力宣传能源、农林牧渔、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电子商务等方面法律法规,推动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围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大力宣传产权保护、市场监管、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形成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五)深入宣传与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大局,大力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全区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切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围绕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大力宣传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围绕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大力宣传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治、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大力宣传扫黑除恶、毒品预防、社区管理服务、劳动保障、防治家庭暴力、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

    (六)深入宣传与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大力宣传森林草原、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自然保护区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构建全域生态安全格局。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宣传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围绕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大力宣传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绿色产业、绿色企业、绿色园区发展。围绕强化资源高效利用,大力宣传土地管理、节约能源、矿产资源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资源全面节约、循环利用。

    (七)深入宣传与建设我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大力宣传对外贸易、外商投资、外汇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和全面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编写涉外法治宣传资料,重点加强对俄罗斯、蒙古国法律研究,做好我境外企业、机构和人员当地法律宣传工作。加强对在内蒙古外国人的法治宣传,引导其遵守我国法律,保障其合法权益。

    (八)深入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法律法规宣传的衔接协调,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大力宣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规党纪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情况作为合格党员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一)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健全日常学法制度,完善考核评估机制,不断增强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领导干部旁听庭审等制度,推动领导干部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述法制度。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教育,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开展嘎查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培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二)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将法治教育融入学校教育各个阶段,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加强法治教育师资培养,配齐配强法治课教师、法治辅导员队伍,5年内对所有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进行1次轮训。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推广法治实践教学和案例教学。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学习宣传。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形成校内校外、课内课外、网上网下相结合的法治教育合力。持续举办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宪法晨读”、青少年网上学法用法等活动。将法治教育纳入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整体框架,扎实开展以宪法教育为核心的法治教育,充分发挥法学院系作用,积极探索参与式、实践式教育,切实增强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把法治教育纳入社会教育体系。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引导公民强化规则意识、维护公序良俗,理性表达诉求,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持续开展“法律进农村牧区”、“法律进社区”活动,加大对嘎查村(居)民的普法宣传力度,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及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根据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其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把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大力宣传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的模范人物。建立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制度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把公民法治素养与诚信建设相衔接,落实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机制。

    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一)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和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中心、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场所,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扩大覆盖面,增强实用性,提高利用率。积极运用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动态推送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加强基层单位法治文化形象塑造,建设法治“微景观”。着力提升市县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质量,推动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到2025年,在依托现有各种文化阵地的基础上,基本实现每个旗县(市、区)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广场),每个嘎查村(社区)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宣传栏(长廊)。加强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命名、管理,发挥其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二)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健全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百姓受惠的法治文化供给模式,推动法治元素融入各艺术门类创作,推出一批优秀法治文艺精品力作。加强与各类媒体、互联网平台及社会组织合作,打造法治文化传播品牌栏目、节目和工作室。完善优秀法治文化作品鼓励支持政策,加大法治文艺精品扶持力度,促进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和传播。建立全区法治文化作品库,推动法治文化数字化建设,定期在商圈、园区、社区等开展法治文化视频展播。实施法治文化惠民工程,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团体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打造“法治乌兰牧骑”普法品牌,推进网上“法治乌兰牧骑”建设,开展“法治乌兰牧骑”进边关活动,完善“法治乌兰牧骑”深入基层“送文化”工作机制。

    (三)弘扬中华法系优秀思想和理念。深入挖掘民为邦本、礼法并用、以和为贵、明德慎罚、执法如山等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加强研究阐发、公共普及、传承运用,推动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弘扬善良风俗、家规家训中的优秀法治内容,把不违反法律、不违背公序良俗作为家风家教的重要内容。利用好内蒙古红色文化资源,加强红色法治文化保护、宣传、传承。

    五、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一)加强城乡基层依法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开展法治乡村创建活动,提高“民主法治示范嘎查村(社区)”创建质量。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农村牧区学法用法示范户,建设模范守法家庭。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完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落实“一嘎查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嘎查村(社区)法律顾问有效发挥作用的机制。注重发挥村规民约、公序良俗、家庭家教家风等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将法治元素融入居民公约、村规民约等社会规范,推动嘎查村(居)民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规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加强对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等区域治理中法治状况的研究评估。

    (二)深化依法治校。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健全依法治理制度体系,规范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活动,提升依法办校、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切实保障师生合法权益。加强学校法治文化建设,注重在校园宣传栏、黑板报等文化载体中融入法治元素,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常态化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专题法治讲座等活动,加强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校园贷等方面法治教育。开展“法治示范校园”创建。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依法打击扰乱校园正常秩序的违法行为。

    (三)深化依法治企。将法治作为企业学习重要内容,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开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法治培训,提高他们的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完善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推动企业落实好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制度,将合规管理融入业务工作全流程各环节,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引导企业加强境外经营合规管理。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增强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职工的法治观念。编制《企业知识产权法律实用手册》,鼓励企业加强知识产权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加强企业合规人才队伍建设。

    (四)深化行业依法治理。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推进“法律进网络”工作,加强全社会网络法治和网络素养教育,推动网络企业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引导广大网民文明上网、理性表达,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坚持依法治网和以德润网相结合,加强和创新互联网内容建设,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文化新媒体传播等工程,弘扬时代主旋律和社会正能量。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依法防范网络安全风险。

    六、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一)推进普法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把普法融入立法,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形式畅通社会各方参与立法渠道,建立健全重点法规规章专项宣传制度和公布时的同步解读机制。把普法融入执法,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等工作中实时开展普法。把普法融入司法,充分运用公开开庭、庭审现场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形式宣讲法律。把普法融入法律服务,指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加强释法析理。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加强对诉讼参与人、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等的法律法规宣传。开展司法、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整理编辑工作。充分利用典型案事件向公众进行法律解读。

    (二)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注重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普法的途径,发展和规范公益性普法组织,鼓励社会组织将普法融入公益服务。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加强普法志愿队伍建设,组织、支持退休法官检察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开展普法志愿服务,鼓励、支持文艺工作者、网络知名人士等参与普法活动。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政策、资金、项目扶持,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

    (三)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注重运用新技术分析不同群体的法治需求,精准推送普法内容,实现定制化、个性化、互动式普法。建设自治区智慧普法平台,积极与全国智慧普法平台、政法机关法治宣传网络平台、旗县以上地方新媒体普法平台对接,强化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查询、法律问题咨询、典型案例解读、数据收集分析等功能,增强受众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鼓励公众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加强对优秀自媒体制作普法作品的引导。建立普法典型案例库。支持律师等法律工作者创作普法短视频。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推进全民普法和守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科学制定本地区本系统五年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地区本系统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健全完善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

    (二)完善制度机制。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级普法办事机构要组织推动、督促指导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自治区党委直属机关工委统筹负责自治区直属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及各人民团体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自治区高校工委、教育厅负责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自治区农牧厅、乡村振兴局牵头负责农牧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自治区民政厅负责老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适时修订《内蒙古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

    (三)落实普法责任制。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明确普法内容、措施和责任。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5年内实现报告评议全覆盖。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的普法力度。推动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媒体承担公益普法责任,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件及时开展权威准确的法律解读。

    (四)强化基层基础。加大对基层司法所开展普法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推动人员、经费、装备等普法资源向基层一线倾斜,注重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到普法工作一线,提升司法所普法工作水平。强化各级财政对规划实施的保障,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按规定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普法工作。强化对普法工作队伍的系统培训,5年内对盟市、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普法工作人员轮训1次。开展法治传播规律和全民守法规律的基础理论研究。完善法治宣传教育专家咨询制度,建立法治宣传教育专家库。

    (五)加强评估检查。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科学合理设定评估参数,引入专家评议、第三方社会满意度调查等方式,提升评估科学性准确性。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验收,强化结果运用。按规定表彰和奖励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注重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普法主管部门应当发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支持各级人大加强对全民普法工作的监督和专项检查。

    -0001-11-30
  • 谱写新时代全省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新篇章 史文斌主持省委党内法规工作联席会议第六次会议

    3月4日,省委党内法规工作联席会议第六次全体会议在南昌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经验,部署今年任务。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史文斌主持会议并讲话。

    史文斌强调,要持续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把准新时代党内法规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不断增强依规治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全力推动全省党内法规工作高质量发展,使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制度执行更为严格、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史文斌要求,要在从严立规、高效审规、深化执规三方面发力,统筹做好党内法规全链条工作。要加强党内法规立项管理,严把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关口,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严格前置审核,确保制定工作质量。要做好备案审查,把政治性审查摆在首位,强化合法合规性审查,注重改进文风,切实维护党内法规制度的统一性和权威性。要抓好执规工作,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加强党内法规宣传教育和督促检查,不断提升党员干部尊规学规守规用规的能力,推动党内法规落地见效。要进一步发挥党内法规工作联席会议的职能作用,持续强化制度保障和队伍建设,着力凝聚强大合力,推动党内法规工作不断开新局、立新功,谱写新时代全省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新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记者朱嘉明)

    -0001-11-30
  •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完善党内法规制度 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青海篇章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党的十九大以来省委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综述

    党规仁

    “经国序民,正其制度”。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之中,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这为我们推进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注入了强大动力、提供了重要遵循。党的十九大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省委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省治理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急需的、满足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备的制度需求,积极探索创新,加快补齐短板,注重提高质量,狠抓执行责任,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韧劲,全方位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把牢政治方向,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党内法规制度第一位的属性是政治属性,第一位的要求是政治要求。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从中汲取丰厚的政治营养,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始终牢牢把握省委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正确方向。

    在制度建设中坚决维护核心。省委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注重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研究和解决地方治理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自觉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对标对表,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标对表。坚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海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到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全过程各方面,落实到党内法规制度实施的具体实践中,编制规划、起草制定、法规清理、备案审查、贯彻执行,都坚持体现政治站位、树立政治导向、注重政治效果,制定出台了《中共青海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青海篇章的决定》《中共青海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的若干措施》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以制度建设的实际成效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青海大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在制度建设中体现法治要求。省委常委会以上率下,牢固树立党规意识,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第一时间安排传达学习中央发布的党内法规,结合青海实际,研究提出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五年来,省委常委会学习中央党内法规28次,专题研究党内法规工作49次,审议规范性文件206件。省委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学习贯彻执行党内法规,对省委重要党内法规制度的学习传达和制定实施亲自部署、亲自督战,经常性深入基层宣讲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党内法规精神,带头做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坚定践行者。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到省委党校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争做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坚定践行者”的专题报告。坚持把党内法规制度作为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重点加强省委常委会领导班子对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以准则条例等中央党内法规为主干的党内法规体系的全面把握,真正将党内法规制度内化于心、外融于行。坚持把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融入全省法治建设大局,把党内法规重点任务纳入依法治省年度工作要点,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重要内容,齐推共进,互促共融。按照党中央部署,省委于2017年年初建立了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2018年聘请首届5名省委法律顾问,2021年聘请马怀德等13名法学专家、律师等担任新一届省委法律顾问,制定出台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全省各级党委(党组)按照党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积极建立起党委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各级党组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持续提高。

    在制度建设中始终心怀“国之大者”。省委始终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保护好青海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的重大要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出发,自觉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放在工作大局中去思考和谋划,坚定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格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切实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把青藏高原打造成为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的行动方案》《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等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省委党内法规制度,设立三江源国家公园,着力将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党内法规制度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特点得以充分彰显,为加快推进“四地”建设,深化拓展“一优两高”实践内涵,培育发展“四种经济形态”,持续深化“五个示范省”建设,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提供坚实的党内法规制度保障,让绿水青山永远成为青海的优势和骄傲。

    二、加快补齐短板,紧盯重点目标任务推进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按照党中央部署要求,青海省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坚持用改革的办法、创新的思维、务实的举措补齐工作短板,努力做到在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中适应得上、跟进得快、落实得好,呈现出重视程度越来越高、推进力度越来越大、工作措施越来越实的良好态势。

    在谋划设计上适应新变化。省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搞好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紧跟形势任务发展变化,认真总结制度建设的实践经验,注重探索把握内在规律,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审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把中央要求、群众期盼、实际需要、新鲜经验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制定相应党内法规制度,为各方面具体工作提供规范和保障。坚持立规从实,按照党内法规制度体系“1+4”基本框架,严格落实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二五”规划精神,不断推进工作理念思路、方式方法、体制机制创新,抓好中央党内法规的配套衔接,对于需要制定配套法规制度的,结合青海实际,及时研究制定细化具体的贯彻落实举措,确保务实管用。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注重将实践中成熟的经验和做法上升为党内法规制度,制定出台《关于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提升创新效能的若干措施》等政策文件,为青海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添砖加瓦。及时修改完善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法规制度,开展省委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第二次集中清理,对列入清理范围的743件省委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废止115件,宣布失效70件,继续有效510件,修改48件;对19件省委党内法规制度的制定质量、执行情况、实施效果等进行评估,提出继续执行或修改、废止、解释、制定配套制度、改进落实措施等方面评估意见,确保党内法规制度与时俱进。

    在制度质量上实现新提升。省委把提高质量作为制度建设的重中之重,坚持科学立规、民主立规、精准立规,落实立项管理、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前置审核等必经程序,坚决把好政治政策关、法律法规关、语言文字关、格式体例关,确保党内法规制度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了。坚持源头管控、关口前移,把合法合规性审查作为起草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必经程序,建立健全前置审核机制,对提请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和拟发的省委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从严审核把关,未经前置审核不得进入发文报审程序。五年来,共对40余件不符合省委发文要求的送审稿件作了退文处理,确保法规制度于法周延、于事有效、务实管用、简便易行。省委把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从健全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入手,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措施、关于促进政策落实减轻基层负担提高工作效率的十条措施等制度文件,不断织密扎牢制度的笼子,大力精简文件数量、篇幅,严守精简文件硬杠杠,印发文件数量持续保持减量趋势。加强发文计划管理,完善发文审查机制,除中央文件有明确规定外,不再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和实施细则,避免层层配套,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不强、上下一般粗的文件一律不发。认真做好备案审查工作,及时上报备案,严格对下审查,坚决纠正违法违规文件,有效维护党内法规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五年来,向党中央报备省委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318件,及时率和规范率均达100%;审查各地区各部门向省委报备的党的规范性文件4367件,发现和处理问题文件550件,纠错率达12.6%。2020年以来,建立健全县(市、区)报备文件随机抽查调阅工作机制,加大监督纠正力度,共随机抽查调阅县(市、区)备案审查材料151份,实现县(市、区)全覆盖,有力维护了党内法规和党的政策的统一性权威性。

    在推进落实上探索新办法。省委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目标任务落实,把考核评估作为检验工作成效、查找问题不足、纠正工作偏差、推动改进工作的重要手段,以高的标准、严的要求、实的作风持续推动党内法规制度落地生根。注重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健全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把党内法规工作纳入市州、省直部门年度目标责任(绩效)考核共性目标单独考核项目,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真正使党内法规工作的“软任务”成为“硬约束”。坚持把监督执纪问责作为推动工作落实的关键举措,加强经常性监督检查,及时督促整改落实,严肃责任追究,一把尺子量到底,严格标准抓执行,推动党内法规制度有效落实,坚决防止“破窗效应”。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对党的十九大以来的中央党内法规和省委配套法规文件贯彻落实等情况开展督促检查,采取“点对点”督导、“一对一”反馈的方式,指出问题,提出建议,跟踪整改,倒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层层压实执规责任,切实推动党内法规制度落实落地。建立专项机制,把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工作纳入干部作风、基层减负、“推进机关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等专项调研督导重要内容,强化责任监督,对违反规定、失职失责的行为依规依纪追究责任,构建起自上而下一体推动的落实体系。结合省委巡视,安排对被巡视地区单位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促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履行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党的建设工作各项任务。

    三、强化基础支撑,健全机制保障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在继承的基础上创新,注重总结提炼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中的新鲜经验和特色做法,健全完善一整套较为完备的党内法规工作保障机制,着力推动省委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各项任务执行到位。

    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建立省委党内法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党内法规工作联席会议作用,紧盯以往责任不清、协同不够、传导不力等“上热中温下冷”问题,充分调动各方力量,以构建责任落实“共同体”的方式,建立起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办公厅统筹协调、主管部门牵头负责、相关单位协助配合、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严格监督的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进一步强化省委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协作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省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省委履行党的领导职责和省级各班子、有关单位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制定省委履行中央党内法规主体责任重要事项台账,努力构建层层负责、层层担当的责任制度格局,推动形成抓落实的整体合力。建立各级党委和省直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规范贯彻执行党的政策、党内法规工作运行机制,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自觉按照党内法规制度要求履职尽责,以“关键少数”带动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尊崇的态度、敬畏的精神守规用规护规,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落细。

    健全学习教育机制。将党内法规制度学习宣传教育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等紧密结合,进一步健全完善集体学习、“走出去”培训、解读阐释等方面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党内法规制度在干部教育培训中的比重,既全方位覆盖“绝大多数”,又重点发力抓住“关键少数”,把党内法规制度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和领导干部会前学法的必学内容,以专题讲座、学习讨论、领导干部任前党纪法规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推进学习常态化,教育引导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强化党章党规意识。连续两年通过“法宣在线”组织开展以庆“七一”为主题的党内法规知识竞赛,8个市(州)、306家省直(厅局、企事业)单位20余万人次参与活动,不断增强党内法规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五年来,对省直机关4000余名新提任处级干部开展了党纪法规知识测试,教育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定期汇编省委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青海日报》《青海工作》等媒介,加强对党内法规制度的公开、宣传和解读,在青海新闻网设置“省委文件”公开发布专栏,对需要向社会广泛宣传、广大群众周知的省委文件及时公开发布,推动党内法规制度得到广泛深入普及,促进制度执行。五年来,通过各类媒介公开、解读省委党内法规制度77件,使党内法规宣传教育从“会场”走向“广场”,从“传统”走向“传媒”,从“推动”走向“互动”,从“大水漫灌”走向“精准滴灌”,有效提高了党内法规制度的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

    健全队伍建设机制。弘扬严实作风,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五个坚持”重大要求,通过单设省委办公厅党内法规工作机构,充实配强工作力量,坚持更高站位讲政治,更大责任立规矩、更严标准把关口、更专要求强本领、更实作风创一流,努力打造一支对党绝对忠诚、综合素质高、专业能力强、勇于担当负责、甘于吃苦奉献的省委党内法规专门工作队伍。根据新形势新任务需要,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内法规业务培训,灵活采取分片培训、专题培训等形式,每年举办全省党内法规工作专题培训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交流党内法规业务工作,推动业务工作向既“精”又“专”、既“全”又“细”转变,进一步提高全省党内法规干部队伍政治能力和业务水平。五年来,共举办培训班4期,培训省纪委、省委议事协调机构、省委工作机关、省委直属事业单位、省委批准设立并向省委报备文件的党组(党委)及各市(州)委党内法规工作负责同志或专职工作人员500余人次。统筹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和有关部门资源力量,成立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围绕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研究,加快提升党内法规理论研究水平。省委办公厅持续加大调研督导力度,注重发现培养党内法规工作后备人才,支持市(州)、县(市、区)负责党内法规工作的同志跟班学习,进行“面对面”工作指导,帮助提升党内法规工作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五年来,实现全省市(州)、县(市、区)实地督导调研全覆盖,开展业务培训百余场次,受众达万余人次,累计支持跟班学习20余人。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深化党内法规认同,以可能达到的最高标准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确保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依照党内法规履行职责、开展工作,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青海篇章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0001-11-30
  • 同仁市聚焦“三个坚持”推动党内法规工作提质增效

    近年来,黄南州同仁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省州委全会精神,把党章作为根本遵循、把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原则、把维护核心作为最重要政治要求,重点围绕“三个坚持”,加快补齐短板,狠抓执行责任,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取得新成效。

    坚持夯实“学”的基础。各级党组织把党内法规宣传教育纳入党校课程,经常性深入基层宣讲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和中央以及省州党内法规精神。利用新媒体平台,加强党内法规制度的公开、宣传、解读,输送干部赴省厅法规科跟学,积极营造全市上下全面从严治党的浓厚氛围,2021年各领域学习培训9场次1200余人。把党内法规制度学习贯彻执行情况纳入市委巡察重要内容,精心制定年度督查要点,完成十轮常规巡察。目前,无因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不力受到处理相关人员和典型案例。

    坚持深化“制”的建设。严格抓好中央、省州党内法规的配套衔接,注重科学立规、民主立规、精准立规,落实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前置审核等必经程序,确保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立得住、管得了、用得实。把提高质量作为制度建设的重中之重,协调推进党的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工作机制健全实施,积极开展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严格落实向上报备制度,对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均严格按照备案工作的范围、权限、格式及时向州委备案,2021年规范报备7份。积极建立党委法律顾问制度、落实相关规定,每年投入20万元资金聘请法律顾问专业团队,全面服务党委政府各项政策和党内规范性文件出台趋向精准化合法化。

    坚持强化“督”的力度。坚持一切党内政策和法规制度到基层具体化,结合市情实际,出台同仁市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细则等多项制度,确保法规制度于法周全、于事简便、务实有效。坚决把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把法治建设作为推动党内法规工作向基层延伸的有效触手,从集中整治作风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大力精减文件数量篇幅等入手,有效维护党内法规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制定出台同仁市督考一体工作机制,将党内法规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督促责任落实,严肃责任追究,强化结果运用,实现党内法规工作“软任务”向“硬约束”的转变,明规矩、严纪律、强约束成为主基调。(来源:同仁市委宣传部)

    -0001-11-30
  • 以良好政治文化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作为党的政治建设的基础性、经常性工作。”要“把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作为重要着力点”,“贯彻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良好政治文化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以良好党内政治文化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新时代,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对于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政治文化与政治生态的关系

    政治文化是人们对于政治问题的态度、情感和价值的总倾向,包括人们的政治信仰、政治观念、政治心理、政治意识等,属于政治体系的“软件”部分。如果一个政党的政治文化与政治结构不相适应,它的政治目标就难以实现。政治生态是政治主体生存发展的状态和环境,由制度、文化、行为等因素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构成。其中,制度是刚性规定,行为是外在表现,文化是内在驱动力,离开了文化的支撑,政治生态就会成为无源之水。

    政治文化与政治生态相互影响、相互促进。有什么样的政治文化,就会有什么样的政治生态。一方面,政治文化将现实政治生活通过文化的方式固化下来,维持已有政治生态。另一方面,政治文化对形塑政治生态具有特别作用。政治文化积极健康,政治生态就会趋于健康;政治文化庸俗颓废,政治生态必然混浊甚至恶化。

    中国共产党的党内政治文化不同于一般的政治文化,它有着鲜明而又独特的价值取向,是我们党在长期政治生活中积淀形成的政治理想、政治信念、政治情感等精神因素的总和。我们党的党内政治文化,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基础、以革命文化为源头、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主体、充分体现中国共产党党性的文化。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使政治生态免受不良习气的污染并得到持续改善。

    党内政治生态明显好转,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经过全党上下的坚决斗争,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充分发挥,党内政治生态明显好转。但不容忽视的是,党依然面临“四大考验”和“四种危险”,党内政治生态还存在“四风”“四个不纯”“七个有之”等问题。重点要破除以下问题和现象:

    一是要杜绝特权现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共产党人决不能搞封建社会那种‘封妻荫子’、‘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腐败之道!否则,群众是要戳脊梁骨的!”一些党员干部认为当官就应该有特殊待遇,想捞好处、谋私利,这种思想意识必须坚决予以破除。二是要远离“圈子文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有的干部信奉拉帮结派的‘圈子文化’,整天琢磨拉关系、找门路,分析某某是谁的人,某某是谁提拔的,该同谁搞搞关系、套套近乎,看看能抱上谁的大腿。”圈子文化带来拉帮结派、团团伙伙、任人唯亲等问题,危害地方、部门的政治生态,必须压缩其存在的空间,消除其生存的土壤。三是要破除家长心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有的领导干部喜欢当家长式的人物,希望别人都唯命是从,认为对自己百依百顺的就是好干部,而对别人、对群众怎么样可以不闻不问,弄得党内生活很不正常。”现实生活中,有的“一把手”喜欢搞家长制、一言堂,办事情一个人说了算,影响决策的科学性。四是要克服好人主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决不允许出现底下问题成串、为官麻木不仁的现象!不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更不能明哲保身。自己做了好人,但把党和人民事业放到什么位置上了?如果一个地方腐败问题严重,有关责任人装糊涂、当好人,那就不是党和人民需要的好人!你在消极腐败现象面前当好人,在党和人民面前就当不成好人,二者不可兼得。”好人主义就是讲私情不讲党性、讲关系不讲原则。好人主义回避问题、掩盖矛盾,破坏风气与事业,危害性极大。五是要打破潜规则。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立‘明规矩’、破‘潜规则’,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促进政治生态不断改善”,在党内形成弘扬正气的大气候。潜规则思维消解党内制度、纪律、规矩、规则的威力,是导致消极涣散的重要原因。事实告诉我们,这些问题与现象,如不能坚决予以清除,将对我们党的党内政治生态构成巨大危害。

    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党内政治文化“日用而不觉”,潜移默化影响着党内政治生态。党内政治文化积极健康,党内政治生活就风清气正。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可以正本清源、激浊扬清,清除庸俗腐朽文化污染,涤荡歪风邪气,除掉影响良好政治生态形成的文化病根,为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创造条件。

    铸魂培元,夯实思想根基。党内政治文化的核心是理想信念和价值观。党内政治生态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根本原因在于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这个“压舱石”发生了动摇,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出现了偏差。必须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根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守住道德之门,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赓续红色血脉,弘扬优良传统,践行共产党人价值观,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挺直共产党人精神脊梁。

    定规立矩,正确处理党内人际关系。党内人际关系怎样,是衡量党内政治生态好坏的一个重要标志。党内良好的人际关系应该是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干干净净的政商关系。这些良好人际关系的形成,离不开党内的纪律和规矩的约束。“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党内法规把党的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和作风转化为党内政治规范、价值规范和道德规范,使广大党员言有所戒、行有所依,为正确认识和处理党内人际关系提供了刚性规范。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就要大力开展党内法规宣传教育,既要选树遵纪守规的先进典型,加强正面教育,又要剖析违纪破规的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以强烈的党内法规意识引领党员干部形成平等、真诚、纯净的党内同志关系和亲清的政商关系,以良好的党内人际关系带动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形成。

    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以用人环境的风清气正促进政治生态的山清水秀。选人用人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风向标,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对党内政治生态危害很大。因此,端正选人用人导向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治本之策。要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真正让忠诚干净担当、为民务实清廉、奋发有为、锐意改革、实绩突出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重用,让阳奉阴违、阿谀逢迎、弄虚作假、不干实事、会跑会要的干部没市场、受惩戒。要大力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使用人风气更加清朗,以用人环境的风清气正促进政治生态的山清水秀。同时,要抓紧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加大正向激励力度,旗帜鲜明地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激活党内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文化氛围。

    -0001-11-30
  • 充分发挥依规治党的政治保障作用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纪实

    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出台,这是党的历史上第一个专门部署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中央文件。该意见开宗明义:“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这个“法度”,主要就是党内法规制度。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高度,创造性提出坚持依规治党,注重发挥党内法规在管党治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中的重要作用,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谋划,全方位、立体式推进建章立制工作,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建立十分严格的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充分释放党内法规的强大治理效能,充分彰显依规治党的强大政治保障功能。

    回顾党的百年征程,这10年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推进力度之大、取得成效之显著是前所未有的。放眼全世界,没有哪个政党像我们党这样,拥有这么严密完善的制度体系,让党的制度如此全面深刻发力于管党治党、治国理政,成为一大独特优势。

    始终把牢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政治方向

    “准确把握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大原则,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做到‘两个确保’:确保全党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党的执政地位更加巩固。”2018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深刻阐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政治定位和目标方向。

    10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从全局和战略高度谋划加强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2016年12月23日,党的历史上第一次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召开前夕,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会前,制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确立了党内法规制度体系“1+4”基本框架,对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出全面部署。

    时隔5年,2021年12月19日,在第二次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召开前夕,习近平总书记就进一步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出新的重要指示,强调要增强依规治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继续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发挥好党内法规在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保障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方面的重大作用,在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重大作用。

    其言铮铮,其情殷殷。党的十八大、党的十九大以及中央其他重要会议,针对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持续作出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在第二次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上被集中概括为“十个坚持”,即坚持把依规治党摆在事关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位置,坚持完善“两个维护”制度保障,坚持把党章作为管党治党总依据,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坚持高质量构建党内法规体系,坚持执规必严、违规必究,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坚持抓好“关键少数”尊规学规守规用规。

    这“十个坚持”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化了对党的建设和党长期执政的规律性认识,为推进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深化依规治党提供了根本遵循。

    轮匠执其规矩,以度天下之方圆。10年来,党中央作出的一系列有关重要部署,保证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形成了建章立制与事业发展同频共振、同步推进的生动局面。

    始终坚持以学习贯彻党章统领推进依规治党

    作为党的根本大法,党章是我们党的总章程,是全党最基本、最重要、最全面的行为规范。坚持依规治党,首先是依据党章管党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始终以党章为根本遵循。

    习近平总书记率先垂范,为全党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树立了光辉榜样。

    党的十八大闭幕后,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第一篇署名文章就是《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

    2016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省考察调研时强调,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依据和总遵循,也是全体党员言行的总规矩和总遵循。

    2020年1月,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语重心长地讲:“党员、干部要经常重温党章,重温自己的入党誓言,重温革命烈士的家书。党章要放在床头,经常对照检查,看看自己做到了没有?看看自己有没有违背初心的行为?房间要经常打扫,镜子要经常擦拭。”

    ——坚持与时俱进完善党章。党的十九大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把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执政治国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写入党章,特别是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实现了党的指导思想新的与时俱进,成为这次党章修改的重大历史贡献。

    ——坚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建章立制。制定修订《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中央党内法规,把党章上关于党员义务和权利、党的民主集中制、党的组织体系、党的干部、党的纪律等各方面要求具体化,切实把党章要求贯彻到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各方面。

    ——坚持学习贯彻党章。在全党部署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集中教育,把学习党章作为重点内容,认真组织开展对照检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党章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对党章意识不强、不按党章规定办事的及时提醒、坚决纠正,尊崇党章、学习党章日益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行动自觉。

    始终聚焦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推进党的制度创新

    “要发挥依规治党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政治保障作用,形成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相辅相成的格局。”

    “要把制度建设摆在党的建设的重要位置,以制度建设巩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成果。”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揭示党内法规制度的功能定位。

    ——着力强化“两个维护”制度保障。这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10年来,党中央制定出台《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以党内法规制度的刚性,维护党中央定于一尊、一锤定音的权威,促进全党上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着力保障党对各项事业的领导。这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主要目的。10年来,党中央不断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制定出台《党中央领导经济工作规定》、《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领导国家安全工作条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军队政治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运用制度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贯彻落实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始终在党的坚强领导下,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着力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这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基本任务。10年来,党中央总结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发展和新鲜经验,制定修订《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央八项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一批重要党内法规,在依规治党轨道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化,依靠制度提高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为推进党的伟大自我革命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徙木立信、落子有声。一部部党内法规的出台,使得加强和规范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活动持之有据,保证党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有章可循。

    始终着眼构建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加快立规工作

    2021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宣布,我们党“坚持依规治党、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这一制度建设重大成果来之不易,是我们党100年来持续推进建章立制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结果;这一党的建设重要成就彪炳史册,是党的建设史特别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这一制度支撑事关根本,为保证全党团结统一、行动一致,为党统揽“四个伟大”提供了坚强有力制度保障。

    这10年,立规工作蹄疾步稳,一步一个脚印留在党内法规体系形成之路上。

    2013年,党的历史上第一个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印发。纲要明确提出,力争经过5年努力,基本形成涵盖党的建设和党的工作主要领域、适应管党治党需要的党内法规体系框架。从此,一系列标志性、引领性、关键性党内法规接连出台,党内法规制定工作驶入快车道。

    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随后,党中央制定出台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明确建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的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

    2019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之际,党中央制定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等3部党内法规,推动党内法规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健全。

    2021年,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明确指出“党坚持依规治党,严格遵守党章,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这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成就第一次出现在党的历史决议中,依规治党在百年党史中发出璀璨光芒。

    十年征程、十年奋进。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硕果累累,凝结为一连串沉甸甸、亮闪闪的数字。

    10年来,共制定修订中央党内法规156部、占现行有效中央党内法规的70.5%,其中制定修订起“四梁八柱”作用的准则、条例45部,占现行有效准则、条例的90%。按照党中央部署,中央纪委、党中央有关部门和各省区市党委大力推进本领域本地区建章立制工作,有针对性出台配套党内法规,细化党的各方面工作规范标准,为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添砖加瓦”。

    截至2022年6月,全党现行有效党内法规共3718部。其中,党中央制定的中央党内法规221部,中央纪委以及党中央有关部门制定的部委党内法规170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地方党内法规3327部。

    始终注重维护党内法规制度统一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发挥备案审查和清理机制作用,着力维护党内法规制度统一性。

    十年磨一剑。备案审查工作全面开展10年来,伴随着实践发展不断深入,从立起来、动起来到实起来、严起来,功能作用日益显现。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加大党内法规备案审查和解释力度”。

    2018年1月,在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宪法法律的衔接和协调,加强党内法规备案审查工作”。

    2021年12月,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强调,“备案审查工作要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彰显监督功能、发挥纠错作用,有效维护党内法规制度的统一性”。

    10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向党中央报备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3.5万件,不少问题被及时发现并予以纠正。随着备案审查制度的日趋完善,备案主体广泛覆盖,审查力度不断加大,审查重点更加突出,备案审查的严肃性权威性普遍确立起来。

    轻装好策马。清理机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有力推动党内法规制度“瘦身”、“健身”。

    2013年7月,《中共中央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这是党中央部署开展党的历史上第一次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重要成果。这次集中清理,针对的是新中国成立至2012年6月期间出台的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央纪委以及中央各部门和各省区市党委同步开展清理。

    2018年11月,党中央部署开展第二次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与此同时,还部署开展涉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军民融合发展法规文件专项清理工作。

    2022年4月,党中央部署开展涉计划生育中央文件专项清理工作。

    10年来,通过集中清理、专项清理,共决定废止、宣布失效和修改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923件,更多的法规文件通过即时清理实现“新陈代谢”。随着清理机制愈加完善,协调联动愈加顺畅,清理工作步入常态,有力保证了党内法规和党的政策协调统一。

    始终紧抓“关键少数”尊规学规守规用规

    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2012年年底,中央八项规定制定出台。这是党的十八大后出台的第一部中央党内法规,也是新时代开启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破题之作”。

    “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说到的就要做到,承诺的就要兑现,中央政治局同志从我本人做起。”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坚定话语掷地有声。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上率下、示范引领,持之以恒狠抓中央八项规定执行落实,成为党内法规制度严起来、硬起来、实起来的“风向标”,成为改变党风政风社会风气的鲜明标志。人民群众交口称赞:八项规定改变了中国!

    “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2020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一语中的,指明了以上率下抓法规制度贯彻落实的关键所在。

    2021年3月,党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就强化监督执纪、更好发挥“关键少数”引领示范作用提出明确要求。

    风成于上,俗化于下。党中央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坚韧和执着狠抓执规执纪,从中央领导同志做起,突出“关键少数”示范作用,产生了强大号召力。10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将严格遵守执行党内法规作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标尺,开展各项工作主动同党章党规对标对表,注重依据法规制度作决策、办事情,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瘴痼疾得到破解。广大党员干部遵规守规的意识明显增强,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成为全党共识。

    坚持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推动“关键少数”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成为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一条重要经验。

    始终强调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把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不断完善执规责任制,深入开展党内法规宣传教育,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党内法规作用充分发挥,党内法规治理效能日益彰显。

    ——着力加大公开力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10年来,党中央对新出台的党内法规,宜公开的一律公开,一些不适宜全文公开的,也通过发布新闻通稿等方式让广大党员干部及时了解掌握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及时编辑出版《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汇编》,抓好重要党内法规宣传解读,为党员干部群众学习掌握党内法规提供便利。通过编译出版《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制度选编》(英文版)、《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体系》(英文版)等,向国际社会展示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形象。

    ——着力加强教育培训。2014年6月、2015年6月,中央政治局先后就加强改进作风制度建设、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开展集体学习,向全党传导了加强党内法规学习的信号。10年来,党中央持续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宣传教育,将党内法规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整体部署,纳入“七五”、“八五”法治宣传规划,运用“学习强国”、“两微一端”等多形式宣介党内法规,全党全社会对党内法规的关注度和认同感大幅提升。

    ——着力强化监督问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坚决查处各种违反纪律的行为,使各项纪律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防止出现‘破窗效应’。”10年来,党中央坚持用监督传递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对重要党内法规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开展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综合评估调研,设立“中央法规文件在基层”观测点,将党内法规执行情况纳入各级党委巡视巡察内容,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推动党规党纪落实落地。

    ——着力压实执规责任。2014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不讲责任,不追究责任,再好的制度也会成为“纸老虎”、“稻草人”。10年来,党中央高度重视贯彻执行党内法规,制定《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对党的各级各类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执规责任作出明确规定,构建起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执行责任体系。同时,紧密结合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各方面工作,在各领域专门党内法规中规定明晰的领导责任和党建责任,通过可量化、可考核、可追责的刚性规定,为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坚持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成为“中国之治”的一个独特治理密码,成为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一张金色名片,也为世界政党治理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始终重视强化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组织保障

    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形成有力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保障体系。这为进一步完善党内法规工作机制、推动党内法规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注入强大动力。

    10年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扬帆远航、破浪前行,离不开不断健全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组织保障。

    ——建立运行有效的工作机制。中央层面建立了党内法规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以及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各省区市也普遍建立各具特色、务实管用的党内法规工作协作机制,形成了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各地区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这为党内法规工作有效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同时,从立项、起草,到审核、审议批准,到解释、备案审查、清理,到督促落实、理论研究,一个涵盖党内法规工作全流程的完整链条基本形成。

    ——深化党内法规理论研究。理论界实务界针对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深入研究,围绕学习阐释党中央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重要论述,形成了一批理论研究成果。截至2022年6月,全国已有28个省区市设立党内法规研究机构或学术团体,现有党内法规研究会、研究中心等92个,公开发表的以党内法规为主题的理论文章将近1万篇,党内法规理论研究氛围日趋浓厚。

    ——加强党内法规队伍建设。中央办公厅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先后举办5期全国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专题培训班,各地区各部门也举办形式多样的党内法规学习培训。10多所高校设立了党内法规研究方向、开展研究生教育,有的高校在本科阶段开设党内法规专业课程。干部培训与学科教育双轮驱动,党内法规工作队伍建设与后备人才培养统筹推进的局面正在形成。

    悬规植矩,器惟求新。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现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提高执行力为着力点,紧紧围绕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发力,努力为我们党管党治党、执政治国提供更加坚实的制度支撑和政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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