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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共健身器材不能“带病上岗”

    本报讯(记者倪建军通讯员张丽娟)近日,陕西省宜川县检察院就部分公共健身器材破损、超安全使用年限等安全隐患问题召开的一场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引发群众关注和热议。





    今年7月中旬,宜川县检察院干警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中发现,县城以及云岩镇、秋林镇等地广场上布设的部分公共健身器材存在破损锈蚀、零部件松动脱落、超安全使用年限等情况。经深入调查研判,这些“带病上岗”的健身器材存在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市民健身安全和城市文明建设。


    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消除安全隐患,宜川县检察院立即进行公益诉讼立案,督促问题整改,并召开公开听证会,向相关职能部门公开送达检察建议。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通过PPT示证的方式,向受邀参加听证的宜川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该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代表介绍基本案情、调查核实情况,并就检察建议内容进行详细阐述。在详细了解案情后,听证员经讨论一致支持检察机关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宜川县检察院当场向该县教育科技体育局送达了检察建议,建议该局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落实日常养护责任,做好健身器材的维修、报废更新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宜川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代表签收了检察建议,表示将结合检察建议内容进行全面调查整改,并及时将处理结果进行反馈。

    2022-08-15
  • 天山脚下的司法足迹——新疆伊犁州两级法院助推辖区旅游业健康发展记事

    新疆伊犁时下正值旅游旺季,吸引着众多游客前来游览“塞外江南”的大美风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跟进旅游业发展大局,部署护佑旅游业健康发展。该院党组书记、副院长洪流欣喜地告诉记者:“随着今年盛夏旅游的火爆,两级法院派出的旅游巡回法庭至今受案32件,成功化解29件。”


    速调民宿退房纠纷,让游客舒心旅游


    “多亏法官们的帮助,这么快为我解决了问题,这下可以开心地开启我的草原之旅了!”来自江苏的游客刘女士在收到2698元的民宿退款后,向新源县人民法院那拉提旅游巡回法庭法官胡传海表示感谢。


    7月13日,刘女士通过网络平台预订了伊犁新源县那拉提景区的旅游民宿。到达后,她发现网络宣传与实际不符,想退房但遭拒绝。她拨打了法院司法便民联系卡上的电话,胡传海立即前往调解。


    胡传海详细了解刘女士反映的问题,民宿实际情况与宣传内容的确存在差距。他立刻联系网络平台据实阐明原委,网络平台最终同意退还刘女士全部房款,并表示今后加强审核,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纠纷得到解决,胡传海会同相关部门对涉事民宿开展法治教育,责令民宿负责人立即整改。随后帮刘女士联系到了满意的民宿。


    “发生涉旅纠纷,游客们都希望得到快速处理。我们推行‘110’司法服务模式,只要拨打电话,都能够在第一时间进行调解,方便游客就近维权。”胡传海说道。


    “我们在那拉提景区建立了旅游巡回法庭办案点,布设法律咨询机、摆放便民联系卡、开通网上‘法官信箱’,依托抖音等新媒体平台推送巡回办案推介,涉旅纠纷做到了速调速决。”新源法院立案庭副庭长盛安安向记者介绍。


    记者了解到,本着护佑旅游业健康发展目标,伊犁州两级法院在4A级以上景区设立14个旅游巡回法庭,积极拓展“旅游+110调解热线”“旅游+流动办案点”“旅游+科技巡回法庭”等司法服务模式;建立“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绿色通道,以硬核服务助推为民司法“换挡提速”。涉旅纠纷一旦发生,就能够当即受理、当即调解并尽快送达。调解不成的,适用简易程序及时审结,实现案结事了。


    快结马匹交易纠纷,让商户安心营业


    旅游巡回法庭快捷、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方式,不但为游客带来便利,也为当地商户和各族群众提供了高品质的司法服务。


    “这个钱一直没要回来,我好几天都没睡好觉,这下问题终于解决了!”那拉提镇喀拉奥依村村民艾某为自己的纠纷化解而感到高兴。


    7月26日,艾某在那拉提镇沙某处购买了一匹骑乘马,打算用于那拉提景区骑马租赁项目。买卖成交马匹交付,艾某发现该马未驯化,不能用于旅游骑乘,他多次找沙某理论。沙某说他也是从别处购买,不能退款退马。二人情绪激动,来巡回法庭办案点讨个说法。





    法官艾德力拜·吾拉孜拜很快掌握了纠纷的争议焦点,耐心做深入细致的疏导动员,调解仅用不到1小时便达成一致,双方在现场出具的调解书上签字确认,沙某退还艾某1.3万元购马款,艾某交还了马匹。


    今年,伊犁州两级法院在那拉提、喀拉峻等4A级以上景区建成9个旅游科技法庭,包含多媒体示证系统、笔录及电子证据信息共享系统、庭审音像录制系统、内置数字编解码系统,可以对庭审过程进行全面音像记录并存储共享,实现远程作证、远程庭审以及庭外直播、旁听、观摩。


    “我们在两级法院中加强旅游巡回法庭建设,选派骨干法官充实到旅游巡回队伍中,同时加大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涉旅纠纷的化解能力增强,办案质效得以提升。”伊犁州分院民一庭庭长赵冬迪对涉旅办案信心满满。


    做好景区普法宣传,让群众放心维权


    “这个普法宣传搞得好,提醒旅游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太贴心了!”来自湖南的一组游客听完特克斯县人民法院喀拉峻旅游巡回法庭法官阿布都玛那甫·米卡尔丁的讲解,纷纷为巡回法庭的旅游普法点赞。


    今年以来,按照伊犁州分院党组要求,伊犁州两级法院加大与市场监督、文化旅游等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帮助景区完善相关制度,引导市场主体规范经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同时,两级法院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旅游旺季持续推进“送法进景区”活动,通过在景区摆设“流动普法点”,运用民法典案例广泛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治宣传,提出旅游风险提示,引导游客依法维权,现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让广大游客充分感受到司法服务的便捷与温暖,来得高兴、游得开心。


    截至今年8月初,伊犁州两级法院共开展普法宣传32场(次),发放普法宣传册上万份,解答游客各类法律咨询820人(次)。


    洪流表示:“我们要深刻认识自治区‘旅游兴疆’战略实施对于推进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重大意义。主动作为、履职尽责,努力营造疫情防控情况下良好的旅游法治环境,以深度参与社会治理助推辖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本报记者王书林本报通讯员张婷朱艺)

    2022-08-12
  • 北京法院发布营商环境5.0版改革成效

    本报北京8月11日电(记者赵岩通讯员付金李天佳)今天上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营商环境5.0版改革成效新闻发布会,发布北京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改革理念、创新举措和亮点成效。





    在5.0版改革中,北京法院切实抓好人民群众关注的“小问题”,在降低成本、提质增效上精准发力。在全国范围内率先通过联合发文的形式,明确自2022年9月1日起全市法院受理的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按件收取受理费,每件10元;其中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收费标准降为0元,并出台《北京法院诉讼费收缴及退付办理暂行规定》,严格落实胜诉退费。此外,还上线运行全国首个金融案件多元解纷一体化平台,加强北京国际商事法庭、北京法院国际商事纠纷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建设;上线执行案款线上发还系统,确保具备条件的执行案款在法院收到后20日内完成发放,让胜诉当事人权益得到及时兑现。


    在智慧法院建设方面,数据显示,2021年全市法院网上立案39.8万件,同比增长57.3%。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网上立案数占同期一审民商事案件收案量的82.9%。同时,在全国率先推出“电子律师调查令在线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服务,便利律师查询信息;建立与不动产登记机构等政府职能部门生效文书信息在线核验渠道,便利当事人依据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办理政务服务事项。


    据了解,为充分助力危困企业挽救,北京法院率先出台预重整的规范文件,推动庭外债务重组和重整程序的有序衔接;探索中小微企业快速重整程序,成功救治陷入困境的中小企业34家。

    2022-08-12
  • 浙江绍兴检察机关开展燃气安全专项监督 用好数字检察 精准锁定线索

    “我们将举一反三,全面排查辖区内非法燃气储存点,并进一步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合作,切实消除燃气燃料安全隐患。”收到检察建议后,应急管理部门向浙江省绍兴市检察机关回函。今年2月以来,绍兴市检察机关持续开展燃气安全专项监督,重点围绕新型燃料、瓶装燃气、工业企业自建燃气设施等领域安全隐患展开,守护当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前期走访调查中,检察机关了解到,部分经营者所售燃气燃料质量不合格,且无证经营、违法跨区域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等问题突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为破解燃气燃料非法生产经营隐蔽性强、取证难等问题,绍兴市检察机关坚持数字赋能监督,建立危化品数字监督模型,通过筛查异常数据精准锁定监督线索。





    绍兴市某燃料经营者屠某以转卖甲醇燃料赚取差价,但他并不具备储存危化品的资质。检察机关通过比对开票数据,发现屠某有非法储存、分装燃料的嫌疑,并立即深挖这一线索,最终查实屠某等人犯罪事实。目前,检察机关已对屠某等人以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


    为凝聚起监督合力,绍兴市检察机关还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送此类案件办理情况,积极与职能部门建立线索移送、案件协查、联合检查等协作机制,并联合开展实地走访,摸排安全生产隐患,共商应对整改举措。专项监督开展以来,绍兴市检察机关向公安、应急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移送线索30条,查明涉嫌危险作业、非法经营等涉案人员16人,已刑事立案12人,公益诉讼立案34件,提出针对性检察监督意见等20余件。

    2022-08-11
  • 国家版权局印发暂行规定 推动著作权法和马拉喀什条约有效实施

    新华社北京8月10日电(记者史竞男)国家版权局近日印发《以无障碍方式向阅读障碍者提供作品暂行规定》,对以无障碍方式向阅读障碍者提供作品的版权秩序加以规范,进一步推动著作权法和马拉喀什条约有效实施,保障阅读障碍者的文化权益。

    为保障阅读障碍者平等参与文化生活、共享文明发展成果,我国修改了著作权法相关规定并批准了马拉喀什条约。2022年5月5日,马拉喀什条约对中国生效。此次出台暂行规定,主要依据著作权法和马拉喀什条约,对以无障碍方式向阅读障碍者提供作品相关重要概念、规则要求、主体资质、合规监管作出规定,为制作、提供无障碍格式版提供具体指引,有利于将著作权法和马拉喀什条约对阅读障碍者的支持落到实处,也有利于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免受不合理损害。

    暂行规定明确阅读障碍者包括视力残疾人以及由于视觉缺陷、知觉障碍、肢体残疾等原因无法正常阅读的人;明确无障碍格式版指采用替代方式或形式,让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并有效使用的作品版本;明确将已经发表的作品制作成无障碍格式版并向阅读障碍者提供,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遵守相关要求。

    暂行规定指出,制作、提供无障碍格式版应当遵守指明作者姓名或名称、作品名称,使用合法来源作品,尊重作品完整性,仅限通过特定渠道向可以提供相关证明的阅读障碍者或无障碍格式版服务机构提供,不以营利为目的,告知著作权人并记录相关事项等要求。此外,还应当遵守出版、电影、广播电视、网络视听等相关行业管理规定和标准。

    暂行规定鼓励通过无障碍格式版服务机构制作、提供无障碍格式版,鼓励通过无障碍格式版跨境交换机构跨境交换无障碍格式版。规定两类机构的范围以及应当符合的条件,要求其向国家版权局进行告知性备案,以便各级著作权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引导支持和加强监管。此外,还明确了违反暂行规定导致影响作品正常使用或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

    2022-08-11
  • 从“要我履行”到“我要履行”——江西法院守信激励惠企暖企工作纪实

    执行是打通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的关键阶段。如何充分发挥执行职能,在采取强制措施之时充分考虑和平衡各方当事人的利益?江西法院一直在探索和实践。


    “如果对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被执行人给予一定程度的宽容,有利于促进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也能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邹中华告诉记者。


    针对于此,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承诺和信用修复激励机制应运而生。


    信用承诺——给危困企业“输氧”


    一边是因未及时履行生效裁判即将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焦虑,一边是对信用惩戒影响复工复产的担忧,深陷困境的企业该怎么办?江西法院启用信用承诺机制,为涉案企业提供失信宽限期,给企业纠错守信、缓解困境提供新路径。


    信用承诺,是指针对决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有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意愿,主动向人民法院作出信用承诺,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决定,为涉案企业提供失信宽限期,暂缓对其适用信用惩戒。


    乐平市某煤矸石销售部与江西某建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乐平市人民法院调解确认,江西某建材公司应于2021年12月20日之前将全部货款连同诉讼费用共计180余万元一次性支付。调解生效后,建材公司偿还了30余万元货款,后因疫情影响经营困难,中断了还款。


    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建材公司场地设备已整体出租,如盲目强制提取租金,必然影响承租方与建材公司的合作预期,给建材公司后续经营带来更大压力。


    为此,乐平法院组织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与承租人达成三方协议,由承租人每月从租金中转付10万元给予申请执行人,直至建材公司剩余款项全部付清。建材公司向法院作出信用承诺,请求法院解除冻结账户,用于缴纳工人社保,并承诺积极配合履行协议。法院决定给予建材公司3个月的信用宽限期。


    “感谢法院给了企业喘息的机会,重新修复了我们与承租人的信用关系,也加强了申请执行人对承租人的信任。我们将努力复工复产,早日履行完相关义务。”建材公司负责人刘某说。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对于执行法官来说,就是要让执行措施成为企业守法尽责的‘紧箍咒’,让信用承诺机制成为企业化解危机的‘减压阀’,让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成为企业纾困解难的‘助推器’。”乐平法院院长饶赟如是说。


    江西高院执行局副局长吴群告诉记者,按照有关规定,被执行人虽然符合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条件,但存在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具有主动履行意愿且提供相应担保、被执行人确因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暂时无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等情形时,法院可依申请或依职权给予其宽限期。宽限期由合议庭审查决定,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宽限期期间,如果人民法院发现被执行人拒不配合法院执行或虚假承诺,可缩短宽限期,并立即将其失信信息予以公布,同时对其予以信用惩戒。


    该机制助推企业由“要我履行”变为“我要履行”,目前,全省法院已有820家企业在宽限期内主动履行了义务。


    信用修复——让失信企业“造血”


    “被联合惩戒的日子真不好过,我们无法顺利办理贷款融资,无法参与项目投标,也很难获得上下游企业的信任,尤其是疫情期间,融资困难甚至威胁到了企业的生存……”今年1月12日,江西某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王某拿到信用修复证明书后,如释重负地说。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这正是信用中国建设的一大亮点。


    2015年12月,江西高院联合江西日报社、18家金融机构在全国首创“法媒银·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一旦被执行人被纳入失信“黑名单”予以曝光,将由有关部门在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等方面予以联合惩戒。


    江西某集团有限公司因拖欠合作伙伴600余万元电瓷配件货款,被起诉至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后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法官现场调查了解到,该公司系行业内龙头企业,因投资其他行业导致负债累累、濒临破产,所剩财产寥寥无几。2021年下半年开始,因市场行情需求,该公司产品已有多家供应商前来洽谈,业绩有所好转,但由于公司处于失信状态,无法顺利参与项目投标。


    “看着一个个项目就这样‘黄’掉了,心急如焚啊!”王某主动找到执行法官,希望能尽快恢复信用。


    安源区法院果断延伸企业信用修复司法服务,及时抓住企业恢复生产的转机,主动做通债权人工作,采取更加灵活的执行策略,解除被执行企业的失信惩戒措施,以强制措施上的“退”换取企业经营上的“进”。


    信用修复后,江西某集团有限公司积极恢复生产,盘活资金更换设备、整顿生产。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已中标多个项目,所产生的利润均可用于偿还债务。信用修复,既帮助困难企业恢复生产经营,又保障了债权人的胜诉权益,还实现了企业的社会价值。


    “我们始终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积极引导失信主体向善守信,对满足信用修复条件的被执行人予以正向激励,切实帮助中小微企业重焕生机。”江西高院二级巡视员罗志坚告诉记者。


    在此背景下,更多的被执行人选择主动配合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通过信用承诺和信用修复机制维系复工复产的“造血”功能。据统计,全省法院已帮助1200余家涉案企业渡过难关,2600余名被执行人主动配合法院履行判决义务,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善意文明——助涉执企业“复活”


    “如果说依法规范执行是执行工作的基本要求,那么善意文明执行则是更高层次的要求。”邹中华说道。


    善意文明执行,绝不是为强制执行松绑,也不是降低强制执行的力度,而是以最小的成本和代价,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21年12月,某塑料制品公司与工人许某就45万元因工致残赔偿款在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法院达成民事调解。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公司受疫情影响面临严重资金压力,但目前仍在生产经营,厂房内尚有运转中的机械设备及部分半成品,且有数名工人正在施工作业。


    考虑到被执行人面临的经营困境,若断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必然会陷入僵局。对此,柴桑区法院对该塑料制品公司的生产设备采取“活封活扣”措施,在企业被查封期间,这些生产设备依旧可以用于生产,但不能变卖或者转卖。


    企业重新投入生产经营后,利用编织袋销售款分期支付许某的赔偿款,目前已全部执行到位。


    为贯彻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江西高院陆续推出一系列硬招实招:


    ——合理选择执行财产。严格区分企业法人财产和股东个人财产,严禁违法查封、冻结、扣押案外人财产,切实保护企业法人、企业家和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严禁明显超标的查控。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值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为限。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的,明确具体冻结数额,不得影响冻结之外的资金流转和账户使用。


    ——依法用好执行和解制度。妥善把握执行时机、讲究执行策略、注意执行方法,对资金链暂时断裂,但仍有发展潜力、存在救治可能的企业,通过和解分期履行、兼并重组、引入第三方资金等方式盘活企业资产。


    ——注重典型案例示范引领。定期发布全省法院信用承诺和信用修复执行典型案例,及时为被执行人消除信用污点,帮助其重拾发展信心。


    “执行工作是司法程序中的关键一环,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诚信基础。我们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部署,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助力打通涉案企业纾困解难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江西高院院长葛晓燕表示。

    2022-08-10
  • 内蒙古法院规范权力边界提升执行质效 今年上半年终本案件合格率百分百

    本报讯(记者车晓梅通讯员马群)近日,记者了解到,内蒙古自治区法院执行工作以“五化”建设为基础,以常态化开展执行领域顽瘴痼疾整治工作为依托,以开展“草原雄鹰2022”集中执行行动为抓手,以打造一支“四强”执行队伍为保障,着力提升执行质效成效显著。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区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1万余件,办结14万余件,执结率达66.47%,全区法院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4.57%,终本案件合格率为100%。其中,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509件,办结448件,执结率达88.02%。





    据悉,内蒙古高院通过规范管理提升执行质效,规范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边界和尺度,彻底解决“不查”“不封”“不动”“不发”问题,最大限度防范“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统一规范财产调查范围,统一格式化约谈笔录和终本结案文书,统一终本案件结案标准,通过案件质量监督专员、执行局局长和审管办三重把关,促使终本程序合规合法;通过“执行案件流程表”明确执行案件流程每个节点的办理时限及责任人员,实时监督、发现执行案件各流程节点出现的问题并及时纠正,实现“分段管理、细化行权、层级审批、分权制衡、全程留痕、静默监督”。


    同时,内蒙古法院常态化开展“草原雄鹰”集中执行行动,切实提升执行效率和执行到位率。今年2月18日,内蒙古高院组织全区法院开展“雄鹰‘寅’春”涉金融案件执行行动,截至5月31日行动结束,全区法院共出动警力24709人次,出动警车10724辆次,执结涉金融案件7134件,执行到位金额48.24亿元。

    2022-08-10
  • 依据法律规定提升家庭网络素养

    作者:郑宁(中国传媒大学法律系主任)

    5月12日,北京高院少年法庭发布了一项数据,在71件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对137名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其中有49件民事案件,涉及抚养、探望,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的纠纷;22件刑事案件,包括盗窃、故意伤害等。

    未成年人的侵权违法犯罪案件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家长或者监护人教育的缺失引起的,主要有四个家庭教育的问题:一是家长不管,生而不养,养而不教,导致孩子没有养成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二是乱管,有些家长其实对孩子也很上心,但是方法过于粗暴或者过于严厉,动不动就体罚,或者有的家长过于溺爱,放任不管;三是有一些婚姻破裂的单亲家庭,父母有时只顾满足自己的情感或者财产利益的诉求而忽略了孩子;四是部分家长缺乏对未成年子女网络活动的监管,家长在网络素养教育中时常缺位。

    法律对网络素养的规定主要体现于三部法:一是2022年1月1日实施的家庭教育促进法,强调了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要切实地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希望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保护其隐私和个人信息,保障其合法权益,合理安排其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以及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二是2021年6月1日起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确定了六大保护体系,强调了国家、社会、学校、家庭要加强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宣传教育,维护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未成年人保护法还专门设了网络专章,对于网络沉迷、网络主播年龄的限制、网络欺凌、网络个人信息、网络违法信息等等都做了比较具体的规定。三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坚持预防为主,提前干预,区分了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跟网络有关的不良行为包括沉迷网络、阅览、观看、收听涉及黄赌毒、淫秽色情、暴力、恐怖、极端等网络信息。针对不良行为,要求家庭及时制止和管教,社区及时制止,学校进行处分和管教。针对严重的不良行为,比如在网络上辱骂、恐吓他人以及传播淫秽信息等等,父母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及时制止并且采取矫治教育措施,教育部门对情节比较严重的孩子送到专门学校就读。

    根据法律规定应该怎样提升整个家庭的网络素养?从法律层面来讲重点要注意六个方面:

    一是网络传播的内容。所发送的信息不管是原创还是转发都要注意是否合法,可以参考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信息生态治理规定。

    二是保护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获取不满14周岁的儿童个人信息要取得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同意,比如网站要取得监护人的专门同意,而且要制定专门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一旦发现信息被利用、被泄露之后要及时找到投诉机制举报,比如向12377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或者向公安机关举报。

    三是要尊重他人的权益,特别是名誉权,不要去辱骂、诽谤、威胁他人。未成年人保护法第77条也专门讲到了网络欺凌的问题。

    四是网络直播打赏。现在直播打赏严禁为未成年人提供现金充值等服务,但很难避免未成年人用家长账号去打赏的情形,家长要格外注意。

    五是网络防沉迷。2021年国家新闻出版署已经发布了青少年网络游戏的时间规定,但一些家长还放纵孩子拿自己的账号去打游戏。同时,网络防沉迷包括短视频防沉迷,也需要更加注意。

    六是理性追星。2021年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对饭圈进行整治,禁止未成年人担任有关明星群的群主,还有投票打榜等。此举已经产生了显著效应,后续应继续严格执行。

    2022-08-09
  • 两部门严厉打击涉未成年人电信网络诈骗

    新华社北京8月8日电记者8日从国家网信办获悉,针对暑假期间未成年人上网时间增多的情况,国家网信办会同公安部深入清理网上涉诈有害信息,精准提示潜在受骗群众,从严从重打击不法分子,维护未成年人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今年以来,已处置涉未成年人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2万余起。

    暑假期间,国家网信办反诈中心监测发现多起针对未成年人的电信网络诈骗事件。不法分子经常以加入“明星粉丝QQ群”为诱饵,声称完成任务可领取礼品或明星签名,诱导未成年人进行转账或刷单;有的宣称免费赠送游戏装备,再通过“激活费、认证费、验证费”骗取未成年人钱财,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同志表示,网站平台积极履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在处置涉诈有害信息、整治电信网络诈骗方面发挥了作用。但同时,一些网站平台还存在责任认识不到位、制度机制不完善等问题。社交类平台、短视频平台要落实信息内容管理要求,持续排查处置涉诈信息、群圈、账号;建立完善账号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置异常账号,落实账号实名登记制度;建立完善涉诈举报机制,及时处置和反馈网民涉诈举报;对现有应用、业务、技术进行安全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整改。对相关企业未履行风险控制责任致使群众受骗的,有关部门将依法追究责任。

    2022-08-09
  • 补齐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短板(金台视线·绷紧粮食安全这根弦)

    ■加大农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和投入力度


    ■修复水毁灾损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加强沟渠疏浚以及水库、泵站建设和管护


    ■强化农业农村、水利、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增强极端天气应对能力


    ——摘自《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


    来自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夏粮总产量14739万吨,比上年增加143.4万吨,增长1.0%,夏粮实现增产丰收。


    随着夏收逐渐进入尾声,夏播夏管工作压茬推进,秋粮生产进入生长发育和产量形成的重要阶段。同时,这也是防汛抗旱、防灾减灾的关键时期。近期,一些读者来信表示,应当重视和加强粮食生产防灾减灾工作,建立健全防灾减灾体系,有效应对干旱、洪涝和病虫害等灾害,保障全年粮食稳产丰产。


    完善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应急物资储备和预警机制建设


    安徽寿县一名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反映,4月底到5月初,当地经历了两轮大风降雨天气,导致很多已经灌浆完毕的小麦出现严重倒伏现象。河南永城市读者程先生反映,永城市薛湖镇去年降水量较大,玉米地积水本就严重,加上排水沟渠不畅通,导致农田被淹。


    在一些地方遭受洪涝灾害的同时,另外一些地方正受干旱影响。甘肃文县堡子坝镇寺陡坪村舒先生反映,今年降雨偏少,庄稼缺水严重,村民们想尽办法给地浇水,“有些人不得已使用生活用水去浇地”。


    气象变化在所难免,但农业水利基础设施长期疏于管护、应急物资储备不足、灾害预警预报机制不健全不完善等问题,也是造成灾害损失扩大的重要原因。


    吉林省梨树县读者裴玉文来信表示,今年6月中下旬以来,当地普降大雨,农作物受损严重。裴玉文说,他所在的地区原本有良好的粮食生产条件,几十年前,为治理盐碱地和内涝灾害,举全村之力兴建了大规模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四通八达的排水渠既便利了灌溉,也减轻了洪涝灾害损失。但是,近年来,由于管理不善、私占农田等情况出现,原本运转良好的水利工程遭到破坏,灾害造成的损失也因此被放大。“农田里的排水渠和村屯里的排水沟缺少整体贯通,雨水稍大一点,田里、村里就积水,一些村民的庄稼绝收或严重减产,村屯房屋也受到威胁。”裴玉文说。


    今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指出要加大农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和投入力度。修复水毁灾损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加强沟渠疏浚以及水库、泵站建设和管护。加强防汛抗旱应急物资储备。强化农业农村、水利、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增强极端天气应对能力。


    关于应急物资储备,四川成都市读者向秋建议,应优化配置应急资源,协同高效联动,形成救援合力,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同时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体系,争取用最短时间把救灾物资发放到群众手中,减少灾害对人民群众生活生产的影响。


    部分读者来信反映,气象预警不及时,而且没有专业人员指导,不知道如何利用预警做出判断。对此,湖北枝江市读者张超建议,气象预警应该通知到位,第一时间报告已发生的风险,组织群众有序参与到自然灾害风险防范处置工作中。“可以考虑使用短信、语音提示等方式,强化提示的预报作用。同时应当进一步加强防灾减灾指导。”张超说。


    普及农药安全使用和科学储粮知识,杜绝人为破坏耕地行为


    水灾、旱灾不仅会直接影响作物耕种,还容易造成病虫害等次生灾害。


    江西赣县江口镇一名村民反映,去年当地红薯减产严重,部分地块甚至绝收,主要原因是虫害严重,收回的作物上全是虫眼。据专家分析,当地红薯减产主要是因为9—10月连续干旱,土壤龟裂,利于甘薯小象甲繁殖,且隐蔽性强,农户没有及时防治。


    喷施农药是抑制病虫害发生的重要方法。部分村民认为大药量才能起到消灭病虫害的效果,用药量往往比实际需要量多出2—3倍。


    河南安阳县读者樊进举来信说,小麦收割后,村民们在田间喷洒除草剂,但使用后的农药瓶随处乱扔。农药废弃物带来的环境影响威胁生态安全,包装中残留的粉剂、颗粒、乳油等化学药剂会对土壤及水源造成扩散污染,持续危害农产品安全。


    对此,吉林辽源市读者杨光安建议,有关部门应当安排技术人员对农药的使用进行科学指导,并向村民普及农药安全使用知识,减少农药产生的副作用。同时,建议做好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工作,推广生物防治,减少化肥、农药用量,对农膜、农药包装物及时回收,严格落实回收单位、人员的责任。


    一些人为破坏耕地环境的行为,加重了灾害的损失。有读者来信反映,当地一些农田用来建养殖场,养殖污水经常排放到水沟和农田,致使农田减产,虫害也越来越多。


    洪涝、干旱、病虫害等灾害不仅发生在粮食收获时,也发生在粮食存储过程中。不少村民习惯在家中存粮,向村民普及科学储粮知识具有重要意义。中国农业大学农学院副教授尹小刚表示,可以根据农作物的种类有针对性地制定存储方案。比如玉米采用籽粒直收,可以直接售卖;而大豆收获时含水率较低,也可以收获后直接送到仓库,减少晾晒环节。对于水稻和小麦来说,配套的烘干设备是关键。同时,建议完善农业附属设施建设,规划仓库、晒粮场等场地,方便农民储粮。


    加强农业保险理赔,建设高标准农田,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发展农业保险有利于帮助农民抵御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近年来,我国农业保险发展较快,但还面临不少问题,农民意愿不强、企业动力不足、政府重视不够等,应当引起重视。


    目前,农业保险理赔金额有限,导致农民不愿参保。四川广安市谯恕香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反映,自己今年初参加了农业保险,本觉得是好事,但交钱后一直没有收到回执单及保险合同。6月,当地遭遇大风大雨天气,田里秧苗被打坏。谯恕香找保险公司理赔,结果却被告知“不符合理赔条件”。甘肃庆阳市白先生称,去年他为种植的300亩白瓜子购买了农业保险,后来由于病虫害导致几乎绝收。但理赔过程中,他与保险公司就保险数额发生分歧,“我多次找保险公司,他们相互推诿,没有人解决事情,至今也没有理赔”。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庹国柱表示,保险金额是影响农民购买农业保险意愿的主要因素,若受灾后保险赔偿金额低,兑现不及时,农民参保意愿就会显著降低。而保险公司出于经营成本的考虑,往往不愿意承保风险较高、保费率高或赔付率高的标的,有可能压低赔付,这是农业保险在一些地区发展不快、推广不畅的重要原因。而种粮大户、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投保积极性较高,他们对于风险管控有更高的需求。


    目前,我国扩大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基本上可以让投保农户“旱涝保收”,极大提高了农民参保的积极性。“但是,个别地方相应补贴资金不能到位,影响到这些产粮大县的投保覆盖率。”庹国柱认为,应该多措并举推动我国农业保险发展。中央财政应继续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同时,各省份的农业保险也应该安排适当的财政补贴资金,对费率实行差异化政策,满足和支持本地的农业保险发展补贴需求。而具体实施时要注意规范参与农业保险活动,杜绝强迫投保、干预定价、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行为,维护农业保险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7月22日,农业农村部召开全国农业防灾减灾保秋粮丰收工作推进视频会,强调要着眼长远提升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改造提升,以提升灌排能力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安排建设任务和项目布局。加强农业防灾减灾体系和机制建设,组建常态化应急服务队,构建农业防灾减灾长效机制。


    近年来,一些地方气象部门与农业部门合作,加强农业气象预警。江西省农业气象中心和省农业农村厅联合推广“早稻早播”气象适用技术,指导农户科学、适时提早播种早稻,有效抵御了低温阴雨寡照等不利天气影响,实现增产增效。江西省气象部门还利用“互联网+农业”行动,实现“江西微农”与“江西省农业农村”“12316”“江西预警发布”及乡镇气象工作站等平台互联互通,推动农业气象服务信息多渠道实时发布,扩大了农业气象服务覆盖面。

    2022-08-08
  • 住房租赁首部地方性法规将施行——让租房者租得放心住得安心

    租约结束房东不愿退押金、刚交完房租中介就拿钱跑路、房屋内残存的甲醛危及租户健康……近年来,租房市场出现一些乱象,不仅损害承租者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市场秩序。





    不久前,《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正式公布,并将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住房租赁的首部地方性法规,明确提出坚持租购并举,保护租赁关系,推动租赁市场监管制度化。《条例》将带来哪些影响?记者就此进行了走访。


    坚决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太坑了。”提起第一次在北京租房的经历,刚刚大学毕业的小王不禁感叹。去年,小王和朋友来北京实习,为了省钱,选择在社交平台上寻找直租房。看到一个声称“价格便宜,家具齐全”的帖子后,小王迅速联系房东。为了能到北京后马上入住,小王和朋友没有实地查看,就通过“押一付三”形式定了房间。


    然而,等小王和朋友实习结束准备退租时,房东却以他们损坏了空调为由拒绝退还押金,而小王表示两人根本没有用过空调。经维修师傅查看,空调是由于缺氟导致芯片烧坏无法使用。房东坚持不肯退押金,甚至还要求小王缴纳房间空置费,以弥补耽误租房造成的损失……


    和小王一样,不少人在租房中都有过被坑的经历。近年来,北京庞大的住房租赁规模和复杂的租赁关系引发了一些矛盾纠纷。“黑中介”、甲醛超标、违规使用租金贷、哄抬租金、抢占房源等乱象时有发生。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管理,保证承租者住房权益,成为北京社会治理面临的一道现实课题。


    今年9月1日,历时8年修订出台的《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即将正式施行,内容共包括六章、七十五条,囊括了房屋租赁的多个方面,为规范住房租赁市场指明了方向。


    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秘书长赵庆祥指出,《条例》有很多特点:适应新形势,将“房住不炒”“职住平衡”“住有所居”等中央精神写成法条。


    在北京出台此次《条例》之前,国家就一直致力于对住房租赁市场的规范和约束。早在2017年和202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分别对《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过意见。既然全国性的《住房租赁条例》已在酝酿,为何还要专门出台北京市版的《条例》?


    “作为首都,北京的住房租赁市场有其特殊性。”在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看来,一方面,北京住房租赁市场存在结构性的供需失衡,小户型房屋较少,租金价格较高;另一方面,北京的城市功能定位和人口资源环境情况与其他城市不同,须结合本市实际进行操作性的细化。


    “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法律法规层面的保障不可或缺,通过出台地方性住房保障条例、住房租赁条例才能有效规范租赁市场,更好解决新市民的居住需求,在全国起到示范和引领的作用。”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说。


    保护承租人合法权益


    梳理《条例》,很多规定旨在精准解决租赁双方的诸多难题,不少表述令人眼前一亮。


    专家指出,《条例》的一大亮点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对承租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比如,规定出租人不得以停水停电、暴力威胁等非正常手段驱赶租客提前收回租赁住房;出租住房不得打隔断改变房屋内部结构,起居室、厨房、阳台等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房屋要符合国家和本市关于建筑、治安、室内空气质量等安全规定和标准。


    人们关心的租金上涨问题也有了明确规定。《条例》建立了极端情况下对租赁市场的应急处置和租金干预机制。住房租金明显上涨或者有可能明显上涨时,政府可以采取涨价申报、限定租金或者租金涨幅等价格干预措施;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哄抬租金,其提供中介服务收取的佣金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租金。


    此前“暴雷”的长租公寓运营企业,也是《条例》重视的对象。“《条例》规定,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收取的押金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租金,并按照规定通过第三方专用账户托管,最大化规避了企业挪动租客押金等可能产生的风险。”张波表示,“《条例》对于居住环境也提出了细化要求,加大了长租公寓运营企业的责任,促进长租公寓后续运营的规范性。”


    依托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实现租赁合同网签备案、押金托管、租金监管和租赁数据在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公安、教育等部门间的共享,是此次《条例》的又一大亮点。“通过平台完成在线签约后,出租人不必再到公安部门办理出租登记,承租人可以凭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编号申领居住证,办理积分落户、子女入学、公积金提取等公共服务事项,真正实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这也是提升监管效果的一大创新。”楼建波表示。


    监督管理有了,培育发展也不能少。《条例》突出监管和服务并重理念,一方面建立了住房租赁行业的准入管理制度,加强对违法违规住房租赁行为的处罚,另一方面也鼓励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给。


    赵庆祥还列举出《条例》的其他创新之处:实现了对住房转租经营和住房租赁经纪的分业监管、分业发展;创新了管理制度,明确将住房租赁活动纳入基层治理体系,建立市区统筹、街乡负责、条块结合、居村协助的治理机制;根据目前住房租赁矛盾纠纷多发、主体分散、形式多样、金额不高、调处解决不畅的特点和问题,建立了住房租赁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等。


    推动住房租赁市场监管常态化


    《条例》推动了住房租赁市场监管的常态化,但作为一个新生的市场,住房租赁市场的经营模式还在不断探索之中,很多问题还需继续完善。


    专家认为,住房租赁市场存在问题的根源,是租房市场的供不应求,解决这些问题最根本的还是增加市场上租赁住房的供给量。


    目前,北京市大力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北京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15万套,竣工各类保障房8万套。此次《条例》也提出,鼓励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条例》真正落实到位还需要配套制度共同推进。专家建议,尽快出台相关实施细则、监管措施细则等一系列配套规定,完善政策体系,促进《条例》落地。


    《条例》对一些需要另行制定的细则作出了明确规定。比如,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房屋状况说明书示范文本等,供租赁当事人、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参考使用,并制定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的具体规定。


    有专家表示,《条例》中的有些表述还不够明确。比如,《条例》提出,住房租赁和房地产经纪分业经营,在第三章中,对住房租赁企业应该具备的自有资金、专业人员和管理能力等提出了要求,而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准入条件和另行规定却没有明确说明。


    《条例》提出了增加房源供给的方式,但具体如何实施,还需随着租赁实践的推进,进一步修订完善。“比如,对农租房如何盘活利用、非居住存量房屋如何规范改建为租赁住房等问题还需进行摸索总结,把通过实践证明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上升为法条,吸收为《条例》的内容。”赵庆祥说。


    《条例》提到,租期内不得随意调整租金,并倡导租赁当事人签订长期租赁合同。对此,楼建波表示,在实际情况中,租金一年一变是常态,租期内不允许随意调整租金可以保护承租人利益,但是不利于形成长期租赁关系。他建议建立租金调节机制,随着通货膨胀和CPI变化适当调整租金,从而建立稳定的长期租赁关系。


    “《条例》基本上对现存的、比较集中的住房租赁痛点和难点问题都开出了药方,特别是对人民群众租房的揪心事、闹心事、烦心事给出了解决方案。《条例》出台后,关键还要出台配套政策,只有贯彻落实到位,才能进一步补齐租赁市场短板,让租房者租得放心、住得安心。”赵庆祥说。

    2022-08-08
  • 公安部:坚决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新华社北京8月4日电(记者任沁沁、熊丰)公安部日前召开全国交警系统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推进会,要求扎实做好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遏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势头,坚决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创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针对入夏以来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公安交管部门将深入分析交通流量、交通违法和事故规律特点,研判事故暴露出的问题风险,集中治理一批事故多发的急弯陡坡和施工路段,大力推动农村道路安全隐患突出路口路段治理、恶劣天气交通安全高影响路段优化提升,切实加强“两客一危一货”重点企业风险通报和监督检查。


    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将持续加大酒驾醉驾专项整治和公路易肇事肇祸违法专项整治力度,严查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农村“两违”等突出违法行为。加大警示曝光力度,定期公布突出违法车辆、高危风险企业、终生禁驾人员、事故多发路段。强化“一盔一带”,提升电动自行车头盔、汽车后排乘车人安全带、营运客车安全带使用率。对交通事故警情快速反应、及时处置,配合做好救援救治工作。严肃追究相关企业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倒逼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和隐患整改。


    会议还提出,要进一步强化政治建警,规范执勤执法,关心关爱民警辅警,落实好防暑降温、执勤执法安全防护等措施,始终保持队伍旺盛的战斗力。

    2022-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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