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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外专家视频研讨“法律发展与残障权利”

    新华社武汉6月29日电(记者李伟)由中国人权研究会主办、武汉大学人权研究院等机构承办的“法律发展与残障权利”国际视频研讨会29日召开。本次活动属于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47届会议云上边会之一,线下会场设在武汉大学。来自联合国亚太经济社会委员会、挪威奥斯陆城市大学、澳门科技大学、中国残联研究室、北京市晓更助残基金会的残障研究者和实务工作者,国内多所人权研究机构、法学院校的师生,以及多个残障社会组织的实务工作者,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参与了本次会议。

    武汉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张万洪主持会议并介绍说,残障权利是武汉大学人权研究院长期关注的特定群体平等保障的权利议题之一。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冯果说,该校法学院师生较早创立了民间法律援助机构,一直为处于贫弱残障等不利地位的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公益法律服务,后来陆续成立公益与发展法律研究中心、人权研究院,将人权研究和教育工作推向新的台阶。

    会上,挪威奥斯陆城市大学教授鲁尼·哈佛森介绍了欧盟无障碍相关立法的发展。联合国亚太经济社会委员会性别平等和社会融合处处长蔡縩评述了亚太地区多个国家完善国内法律制度、实现残障人平等权利的做法。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陈博通过具体裁判文书和典型案例分析,呈现了中国的司法制度如何逐步完善,从而促进对残障人的平等保护。他还阐述了中国的残障人司法保护体系中兼顾形式平等与实质平等的特色。中国残联研究室调研员胡仲明介绍了残疾人保障法实施30年来的成就,包括残疾人权益保障法治化、残疾人事业国家发展规划和残疾人服务标准化等方面。北京市晓更助残基金会项目委员张嫚回顾了近年来《残疾人教育条例》修订和相关法律发展促进残障儿童享有融合教育权利的进程。

    多位与会者指出,中国残障法律体系的进步,从立法到司法、从无障碍到教育就业等诸多领域都有体现。正是政府和民间各方的共同努力,有效推动了残障法律体系的完善和发展。本次会议在多个线上平台开放了参与渠道,各平台共有100多人在线参与了会议。

    2021-06-30
  • 退役军人事务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通知 开展全国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

    新华社北京6月28日电(记者梅常伟)退役军人事务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开展全国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

    通知指出,烈士纪念设施承载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艰苦卓绝的百年奋斗历史,铭刻了无数革命先烈为党的事业付出的伟大牺牲,是中国共产党非凡奋斗历程和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历史见证,是重要的红色教材。

    通知强调,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检察机关要对照四个“全覆盖”工作标准,从信息校核、规范整修、有效管理、宣传教育四个方面对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特别是零散烈士墓管理保护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全面提升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水平,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在铭记历史、缅怀先烈方面作用,服务在全社会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

    通知要求,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检察机关依托专项行动,建立英烈保护常态化协作机制,对有关情况进行研判处置,检察机关可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等设立公益诉讼英烈保护联系点。各地对专项行动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挂账督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要将英雄烈士保护法普法宣传和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政策制度宣传贯穿专项行动,形成自觉保护烈士纪念设施、捍卫尊崇英烈的浓厚社会氛围。

    2021-06-29
  • 最高检与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发布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新华社北京6月27日电(记者刘硕)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与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发布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包括陕西省志丹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保安革命旧址行政公益诉讼案、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刀靶水红色遗址行政公益诉讼案、四川省旺苍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木门军事会议纪念馆行政公益诉讼案等14件。

    据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介绍,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涉及的红色资源类型丰富,包括各类革命旧址、烈士故居以及烈士纪念设施等。在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采用的公益保护手段多元,灵活运用诉前磋商、公开听证、检察建议、圆桌会议等多种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积极整改。并且,检察机关主动加强与文物保护、退役军人事务、环保、民政等部门沟通协作,注重红色资源保护利用的协同共治。

    近年来,检察机关在保护包括红色资源在内的文物和文化遗产方面积极履职。据统计,2019年至2021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800余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800余件,提起民事、行政公益诉讼60余件。2021年4月,最高检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形成革命文物等红色资源保护合力。

    退役军人事务部褒扬纪念司司长李桂广说,下一步,退役军人事务部将与最高检进一步深化全方位协作配合,以检察公益诉讼助力推进英烈权益、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工作,共同开展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专项行动,充分用好革命文物资源及烈士纪念设施服务党史学习教育,切实加大英雄烈士保护力度,推动英烈保护长效机制建设。

    胡卫列表示,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化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协同有关职能部门统筹做好红色资源保护、管理、运用的“大文章”。

    2021-06-28
  • “驴友”违规野游探险,救援是否应该个人“埋单”?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林翔、戴威

    日前,安徽省黄山市文化和旅游局向社会征求意见,拟将有偿救援的施行范围,从黄山风景名胜区扩大到整个山岳型景区。

    近年来,随着户外探险运动兴起,“驴友”擅自进入禁区遇险的事件频发,给当地带来巨大安全风险和经济负担。户外探险救援该由机构还是个人“埋单”,成为社会热议话题。



    游客在黄山莲花峰游玩。新华社照片

    黄山拟扩大有偿救援范围,多地景区开展相关探索

    2018年,黄山风景名胜区试行有偿救援,制定了国内首部有偿救援制度的规范性文件。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旨在将有偿救援的施行范围从黄山风景名胜区扩大到整个黄山市的山岳型景区,并对有偿救援的费用项目、审议流程及法律责任等进行了细化。

    例如,救援人员劳务费用按照其工资和实际救援时间确定;属地政府将针对无异议不支付有偿救援费用的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人进行依法追偿;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人支付有偿救援费用,并不免除其擅自进入未开发开放区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

    黄山以外,全国多地景区也在试水有偿救援办法,例如四川省四姑娘山景区、稻城亚丁景区等。稻城亚丁发布的有偿救援制度公告根据搜救路线“明码标价”:亚丁村、叶儿红村至康古贡嘎银河区域,搜救费用从1.5万元起算,其他四条路线搜救费用均为2万元起步。

    黄山风景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程光华表示:“实施有偿救援不是为了‘收钱’,更重要的目的是有效遏制擅自进入景区未开发开放区域的旅游或探险行为,更好地维护游客生命财产安全和景区生态资源安全,将有限的救援力量和资金投入到正规游览线路的保障中。”

    据统计,2014年,黄山风景名胜区共堵截、查处“驴友”擅入景区未开发开放区域50批262人次,2015年堵截、查处24批193人次,2016年为24批212人次……这期间,景区每年的救援量为400起左右,其中一般救助约占75%,较大或伤病情况严重的约占25%。一年直接费用支出少则数十万元,多则数百万元,基本由景区负担。

    有偿救援办法实施近一年,黄山风景名胜区堵截、查处的违规探险“驴友”数量明显下降,减至3批41人次。



    安徽黄山风景区首次实施有偿救援。照片由黄山风景区管委会提供

    多数网友支持有偿救援

    黄山市山岳型景区有偿救援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发布后,赢得了网友一边倒的支持和“叫好”。微博上一项投票显示,近7000名参与者中,92.67%的人表态支持,其中逾四分之一的网友“建议全国推广”。

    网友们表示,违规冒险理当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而做出合理补偿是其中应有之义。“付出代价才能让某些心安理得挥霍公共救援资源的人三思而后行。”一位网友说。

    “猎奇不是破坏规则、以身试险的借口。我觉得收费的办法很好,可以约束一些人盲目冒险,督促游客遵章守纪,安全文明旅游。”正在黄山旅游的吕先生说。

    不过,网络上也有部分声音担忧,收费或扭曲救援行动的人道主义底色。“收费会不会对无偿救援项目产生不利影响?景区会不会因此放松安全方面的管理?”还有人担心,“部分遇险人员可能担心承担巨额救援费用,不愿或延迟报警,从而导致不该发生的悲剧出现”。

    针对有偿救援,黄山市文旅局称,意见稿的出炉是贯彻落实上位法要求,有着充分的上位法依据。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旅游经营者、当地政府和相关机构进行及时救助。旅游者接受相关组织或者机构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安徽省旅游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在禁止通行、没有道路通行的区域,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开展风险性较高的旅游活动。违反前款规定发生旅游安全事故产生的救援费用,应当由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人相应承担。”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王雷表示:“‘驴友’接受救援时须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相应费用,符合民法权利、义务与责任相协调统一的法治原则,可起到一定的震慑警示作用。”他认为,“驴友”的某些不负责任的行为,可能导致公共救援资源的无底线支出;政府需要把更多的资源和精力投放到其他公共领域。



    武警官兵在黄山风景区人字瀑景区举行旅游应急救援大演练。新华社照片

    有偿救援要规范透明,避免过度收费

    中国未来研究会旅游分会副会长刘思敏建议,可进一步完善法规,对具体救援费用分担比例和内容进行细化,包括什么样的情况下收费、收费的标准如何确定等。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申海恩说,我国应急救援总体以公共部门无偿救援为主体。有偿救援应作为公共救援的有益补充,在范围、收费、经营资质等方面都需要进行立法规范,避免有偿救援过度收费,防止有关机关推诿不履行所承担的公共救援职责。

    申海恩认为,黄山市此番发布的征求意见稿还需对何种情况下引入非公共机构应急救援进行详细规定,对实施非公共机构应急救援的程序、收费依据等进行细化,以平衡公共救援和非公共机构第三方有偿救援之间的关系。

    “景区不能因有偿救援而放松安全管理。”申海恩说,原则上,景区应当对其经营范围内的安全事件提供必要的救援服务。对旅游者在未开放景区遇险需要救援的,属于公共救援职责范围内的,由公共部门实施无偿救援,景区因对相关情况较为了解,应承担相应的信息提供以及必要的救助处置措施。

    绿野救援队创始人吕忠洪认为,不仅要依靠政府来规范,商业公司也可以与民间救援力量发展合作,比如保险公司推出户外险等,“驴友”外出可以买一张救援卡,到哪里都可以随时呼叫救援服务。

    珍爱生命、敬畏自然才能避免悲剧的发生。吕忠洪等业内人士建议,旅游部门和相关景区要加强对违规野游、探险的警示宣传,户外极限运动俱乐部、协会等社会组织要切实强化行业自律,任何组织和个人不要擅自进入未开发景区景点。

    陕西一专业户外搜救组织的领队表示,在进行登山等探险旅游前,必须做足“身体+心理+知识+装备”的全方位准备。今后对于“驴友”们不当占有和耗费公共救助资源的行为,要依法管理和依法处罚,这对规范室外冒险和探险行动也有积极的引导意义。

    2021-06-25
  • 甘井派出所召开校园法制教育报告会

    为提高广大学生的法制意识,创造安全和谐的教育环境,有效预防和打击青少年违法犯罪,甘井派出所坚持“预防为主、打击为辅”的原则。6月24日,在暑期长假来临之际,为辖区校园送来一堂以“法制进校园、安全你我他”为主题的法制教育报告会,收到了意想不到的良好效果。



    会上,民警针对学生法制观念淡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的特点,紧紧围绕刑事责任年龄、旷课和夜不归宿的危害、携带管制刀具可能诱发的校园暴力犯罪、强行索要他人财物、顺手牵羊的小偷小摸、出入不健康的娱乐场所等六大主题,结合近期辖区发生一些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寓理于事、深入浅出、生动形象的介绍了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类型、成因,引导学生运用法律知识辨别不法行为,自觉抵制不良诱惑,远离违法犯罪。



    甘井派出所所长、法制副校长刘智强调:一是要加强自身素养和良好习惯的养成。作为学生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习知识,在不违法不犯罪的基础上,避免受到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二是要提高防范意识,懂得自我防范的方法。要学会反抗,遇到不法侵害时,要及时告诉老师或家长,寻求成年人和公安机关的帮助,避免与强势一方发生冲突,要学会用智慧帮助自己、帮助别人。



    最后,校领导和老师给予了此次报告会高度评价,李国玉校长说:“报告会让学生们意识到了知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教会了他们如何培养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如何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1-06-24
  • 宁波镇海:“商调裁诉执”全链式化解劳动争议

    “通过一次调解,赔偿10天内支付到位。”一次工伤调解经历,让职工高艳礼加深了对工会维权的认识。“如果走诉讼程序,光工伤鉴定就至少要耗费一年时间。”近年来,浙江宁波市镇海区深入探索和推进劳动争议化解“商调裁诉执”全链式工作模式,通过劳动争议案件溯源治理、资源融合共享、强化执行等手段,实现劳动争议“最多跑一地”。


    据了解,去年2月,在宁波市被列为全国劳动争议多元化解试点城市后,镇海区结合自身实际,在已有“调裁诉”的基础上,增强工会、人社、法院三方联动,增加“协商”“执行”2个环节,由区总工会牵头,联动区人社局、法院、矛调中心,合力打造“商调裁诉执”联动化解机制,实现了劳动争议案件一体化办公、一站式服务、一次性解决。


    “在‘调裁诉’基础上,我们创新提出了‘商’,所谓‘商’是大调解的概念,在基层注重排查走访。”镇海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邹雪峰介绍,通过这种方式将矛盾化解“关口”前移,化被动为主动,实现劳动争议源头治理。


    按照这一理念,镇海区总工会围绕重点行业、时段、人群,广泛发动镇(街道)工会干部、村(社区)网格长深入企业、了解企业职工真实情况,掌握劳动关系领域情况。“仅在后海塘社区,今年以来就走访企业400余家次,排查劳动争议隐患63个,并全部实现基层化解。”邹雪峰说道。


    在镇海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区总工会、区人社局、区法院等单位入驻,工会调解工作室、劳动仲裁室、法庭一应俱全。


    “以区矛调中心为平台,我们整合3家单位资源,打破空间限制,为职工提供‘一窗受理、集中分流、分类调处、一竿到底’的劳动争议化解全链式服务。”镇海区总工会副主席张亦晟说,确保职工群众只需进一扇门,便可实现调解、仲裁、诉讼、执行“一站办理”。


    具体实践中,镇海借助骆驼法庭整体入驻区矛调中心的契机,将全区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执行统一归口到骆驼法庭。当区仲裁院、骆驼法庭接到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后,认为适合由工会进行调解的,将案件委托或委派区总工会劳动关系调处室进行调解。


    据介绍,一体化办公、一站式服务,使得部门合力得到凝聚,案件处置无缝对接,既免去了职工奔波之苦,也使得各部门之间相互背书,增强了每个环节的法律效力、工作效力,实现了1+1+1>3的效果,形成了劳动争议处置化解的体系能力。


    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案结事了人和”关键是权益兑现,这不仅需要柔性的调解,更需要刚性的执行。为此,镇海法院打破常规,赋予基层法庭案件执行的职能,通过开通绿色通道,加大执行力度,采取拘留、罚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加大劳动争议自动履行督促力度,确保劳动者权益得到及时兑现。(记者邹倜然)

    2021-05-17
  • 奶茶店排大队背后可能是犯罪!上海破获7亿奶茶店套路诈骗案

    原标题:奶茶店大排长龙背后竟有犯罪套路?上海破获7亿奶茶店套路诈骗案


    近日,上海警方在河北、广东等地公安机关的大力协助下,成功侦破本市首例以虚假品牌奶茶招商网站吸引加盟商、虚构履约能力骗取加盟费的“套路加盟”合同诈骗案,抓获金某、王某等90余名犯罪嫌疑人,捣毁多个虚假招商网站,查获大量虚假授权文书、合同文书、话术清单、贴牌奶茶等涉案物品,涉案金额7亿余元。为获取加盟商信任,犯罪嫌疑人还伪造了多个品牌的授权文书,并设计编印大量宣传材料。甚至在加盟商实地考察时,犯罪团伙还以每人每日40至80元不等的价格,雇佣人员冒充消费者,在奶茶店铺前循环排队,营造生意火爆假象,以层层铺设的加盟套路骗取加盟商的信赖。

















    网友评论

    2021-05-17
  • 武汉警方千里追凶破获一起26年前命案积案

    新华社武汉5月14日电(记者熊琦)记者日前从武汉市公安局了解到,当地警方成功破获一起26年前的命案积案,犯罪嫌疑人张某某被警方从江西省吉水县抓获归案。


    1995年2月20日上午9时许,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接到报警,武昌火车站附近一旅社内发生一起杀人碎尸案,犯罪嫌疑人连夜潜逃。武昌分局迅速组织开展现场勘查、法医鉴定、走访调查等工作。破案专班在武昌火车站周边各宾馆、旅社、出租屋下发协查通报,在这一地区进行地毯式摸排,同时派警力赴西安取证,逐步确认了死者陈某的身份,并将犯罪嫌疑人锁定在来武汉打工的张某某身上。由于当时破案手段有限,嫌疑人张某某的行踪一直无法查实。


    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副局长任小桥说,26年来,虽然武昌区分局刑侦大队民警新旧接替,但大家一直不放弃,先后奔赴陕西、浙江等地调查取证。


    直至今年初,公安机关借助现代科技手段,排查出数条新线索。武昌区分局刑侦大队民警迅速调出当年案卷,对照笔录、文书、照片等仔细梳理。经反复比对,专班认为其中一条线索反映的山西侯马人“杨某某”,在年龄、身形、相貌特征等方面与张某某有很高相似度。通过科技手段进行缜密侦查后,警方认定“杨某某”的真实身份就是张某某。


    4月21日,武汉、吉水两地民警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抓获。经讯问,张某某对1995年2月18日与同村陈某在旅馆发生争执并将其殴打致死、分尸逃逸一案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2021-05-17
  • 沪上首例“套路加盟”合同诈骗案告破 涉案金额逾7亿元

    新华社上海5月13日电(记者朱翃)看到奶茶店火爆想加盟营业,不料撞上“李鬼”网站,进而一步步陷入犯罪团伙精心设计的骗局……上海警方1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披露了上海首例“套路加盟”合同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90余名,涉案金额逾7亿元。


    2020年5月,市民王先生在互联网上看到一则某知名品牌奶茶招商加盟的广告后,萌生加盟创业的想法。他进入网站留下联系方式后不久,客服人员便主动来电,向他详细介绍了该知名品牌奶茶的管理方式和盈利前景。然而在几番洽谈后,客服却以该知名品牌奶茶加盟名额已满为由,转而向王先生推荐了一个名为“茶芝兰”的奶茶品牌。客服表示,“茶芝兰”是与该知名品牌同属一个集团的第三代产品,并邀请王先生前往公司实地考察。


    在公司里,招商经理张某热情接待了王先生,向其出示了该知名品牌的招商授权书,并展示了“茶芝兰”品牌奶茶的宣传视频。张某向王先生承诺,加盟后公司会统一安排选址筹建,配发生产设备和原料,并提供培训指导、技术支撑、运营管理等配套服务,王先生只要加盟就能轻松盈利。架不住张某的热情“引导”,王先生便与公司签订协议,并支付了10万元的加盟费。


    然而,王先生加盟之后,公司承诺的“全方位配套服务”并未兑现,张经理也不知所踪。王先生的店铺生意惨淡,仅开张三个月就面临关停窘境。王先生找到公司讨要说法,公司却以王先生经营不善为由,对他的诉求置之不理。


    2020年12月,上海警方依托数据分析,发现大量奶茶店铺加盟商户“异常关停”的风险,可能涉嫌经济犯罪。警方经过数据汇总、证据链固定,于今年3月下旬将以犯罪嫌疑人金某、王某为首的诈骗团伙一网打尽。


    经查,犯罪嫌疑人金某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成立某餐饮公司,在未经权利公司授权许可的情况下,搭建多个虚假知名品牌奶茶招商加盟网站,设计发布带有“品牌加盟”字样的招商广告,吸引潜在加盟商联系方式。他们还通过收购或注册“花点点”“茶芝兰”等50余个奶茶品牌,以“知名品牌旗下产品”“全程一站式服务”“投资加盟稳赚不赔”等虚假宣传,对外推销加盟服务。


    警方查实,为进一步获取加盟商的信任,犯罪嫌疑人不仅伪造了多个品牌的授权文书,还在加盟商实地考察时,以每人每天40元至80元不等的价格雇佣人员冒充消费者在奶茶店铺前循环排队,营造生意火爆的假象。


    目前,金某等90余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合同诈骗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中。


    据悉,今年以来,上海警方共侦破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300余起,挽回经济损失45亿元。

    2021-05-17
  • 这12个社会组织涉嫌非法!民政部公布第四批名单

    民政部公布2021年第四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为进一步加大对非法社会组织的打击整治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现公布2021年第四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请社会公众提高警惕,避免受骗上当。如发现下列组织的活动线索(如活动场所、负责人等),请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www.chinanpo.gov.cn/)“投诉举报”栏目进行投诉举报。


    1.中国教育服务行业协会


    2.熊氏宗亲总会


    3.中华乐氏文化研究会


    4.中国传统文化交流协会


    5.中国海派凤凰国服艺术协会


    6.中国易经哲学家协会


    7.中国火车迷协会


    8.中国名人传记学会


    9.中国武林书画家协会


    10.中国青少年书画研究院


    11.国际双语学学会


    12.国际武术发展协会

    2021-05-17
  • 山东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惠从冰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新华社济南5月14日电(记者闫祥岭)山东省纪委监委14日发布消息,山东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惠从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山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根据纪委监委发布的消息,惠从冰,男,汉族,1963年12月生,山东安丘人,研究生学历,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90年9月入党。曾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处级审判员、民事审判庭副庭长、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正处级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办公室主任,2011年1月任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副厅级),2017年1月任省委政法委专职委员等职,2019年8月至今任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2021-05-17
  • 西藏199个督查组严把换届关 电话暗访30余万人次

    个别访谈、随机走访、电话暗访30余万人次


    西藏199个督查组严把换届关





    西藏自治区昌都市纪委监委换届风气督查组在该市城关镇通夏村调研走访,了解换届纪律执行情况,收集相关问题线索。邹慧摄


    “部分村‘一村一策’措施不够细化,个别村基本情况、班子运转、党员现状、人员储备、群众诉求、风险隐患‘六个清楚’没排查到位……”5月初,西藏自治区拉萨市纪委监委组织各县(区)纪委监委成立专项督导组,深入该市堆龙德庆区古荣镇那嘎、南巴、加入等村,对选民登记、候选人提名等进行现场督查,并将发现问题及时向镇党委反馈,督促镇党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逐条逐项抓好整改,举一反三深化整改,确保换届工作顺利开展。


    今年以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按照《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要求,认真履行监督专责,紧盯换届选举重点环节、关键步骤、重要岗位等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对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维护换届纪律权威,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截至目前,全区5535个村(社区)“两委”已全部完成换届,乡镇(街道)换届工作正有序推进。


    “换届是政治生活中的大事,不能等到问题发生了才去监督,要把工作做到前头。”2月初,自治区纪委监委以召开自治区纪委九届六次全会为契机,组织各地市纪委书记列席常委会会议,要求各纪委书记及时向地市委主要领导汇报,加强与地市委组织部的沟通,提前了解掌握换届人选情况,抓紧启动问题摸排,梳理风险防控点。各地市纪委监委成立由纪委书记担任组长的换届纪律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并组派多个监督检查组,压紧压实责任、认真审核把关、强化风气监督。


    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关口前移,根据本级党委提出的人事安排意见,认真审核把关,准确出具廉政意见,既防止“带病提名”“带病提拔”,又确保研判精准、不影响干部正常选拔任用。“我们集中骨干力量,对组织部门提出廉政审查要求的468名村干部、党员逐一筛查,发现2名党员不符合条件。”那曲市申扎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换届以来,全区共审查审核换届提名人选32957人,发现并纠正374名干部档案不全、年龄不清等问题,对存在问题的43名候选人及时取消资格。


    “只有层层严格把关,选出来的干部才能立得稳,人民群众才信服,后续工作才能有效推进。”西藏自治区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反映问题线索具体且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必查要求,把铁的纪律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紧盯选民登记、候选人提名、投票选举等关键环节,聚焦拉票贿选、干扰换届及说情打招呼、责任不落实等违纪违法行为,铁腕执纪,严肃问责。“我们共组建199个换届风气督查组,开展个别访谈、随机走访、电话暗访干部群众30.26万人次,查阅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材料335份,督促整改问题97个。”自治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刘逢春介绍,截至目前,自治区纪委监委收到反映乡镇(街道)、村(社区)“两委”换届问题信访举报3件,其中2件转至地市纪委监委初核,1件不属于纪检监察职责已转至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处理。7地市纪委监委共受理涉及乡镇(街道)、村(社区)“两委”换届问题线索78件,已办结38件,给予组织处理18人。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督促各地市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全面筑牢换届纪律思想防线。日喀则市纪委监委组织各级党员干部观看有关警示教育片,督促签订《“六必签”承诺书》,发放《严明换届纪律文件选编》。换届以来,全区共开展专题学习4889场次,举办换届风气监督宣讲培训4717场次,发放《换届纪律知晓卡》10.36万份,开展谈心谈话5.79万人次。


    此外,自治区纪委监委还选派2名领导干部参与指导检查各地换届监督工作,紧盯信访件办理、问题线索处置、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等重要点位加强廉政风险排查,确保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记者李永峰邓青马莎兰)

    2021-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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