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民政局: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和受疫情影响陷入困境人员的基本生活
 来源:人民网  更新时间:2022-03-04
  人民网呼和浩特3月4日电(寇雅楠)3月4日,据呼和浩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十八场新闻发布会消息,疫情防控期间,为做好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呼和浩特市民政局下发《呼和浩特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新冠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和受疫情影响陷入困境人员的基本生活。

  一是社会救助工作不间断。要求各旗县区要及时足额发放城乡低保、特困供养金、困境孤残儿童救助金、残疾人两项补贴、临时救助资金,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要及时受理困难群众救助申请,简化救助程序,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疫情暴发以来,全市受理低保救助申请62人次,纳入城乡低保45人;给予临时救助149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37.52万元。

  二是畅通救助渠道。要求各旗县区民政局、乡镇(街道办事处)要通过政府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公布社会救助热线和经办人联系方式,做到及时回复群众诉求,便于那些遭遇各类急难问题的困难群众能得到及时救助。

  三是发挥主动发现机制作用,及时进行救助。要求各旗县区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工作队伍主动发现作用,利用基层社会救助协理员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的优势,变上门申请为主动发现,对社会救助对象中空巢、独居、失能、留守老年人和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进行摸底排查,及时了解、重点关注本区域内受疫情影响的困难群众生活状况,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

  四是落实监督机制。建立市、旗县区抽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状况日报告制度,每日调度各旗县区排查低保、特困等救助对象确诊新冠肺炎情况,以及困难群众救助情况。电话询问救助对象基本生活的保障、照料服务是否落实到位,确保各级民政部门认真履职尽责。2月16日以来,市和旗县区电话抽查救助对象850多人。

责任编辑:延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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