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国务院部门采纳两会代表委员意见建议5000余条

    中新网2月28日电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8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2024年国务院部门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提案工作有关情况。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邢慧娜在会上介绍2024年国务院部门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提案工作的总体情况。

    邢慧娜表示,2024年,国务院各部门共承办两会全国人大代表建议8783件,政协提案4813件,分别占建议、提案总数的95.1%、96.1%,均已按时办结,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


    各部门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年度重点专项工作,集中优势资源、创新方式方法,加强建议提案办理全周期、全过程沟通交流,推动建议提案办理质效进一步提升。各部门共采纳代表委员所提意见建议5000余条,出台相关政策措施2000余项,有力推动解决了一系列关系改革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问题,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领域取得新的工作成效。

    2025-02-28
  •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讨论政府工作报告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2月28日召开会议,讨论国务院拟提请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稿。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过去一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揽全局、沉着应变,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顺利完成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社会大局保持稳定,中国式现代化迈出新的坚实步伐。

    会议强调,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政府工作,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扩大国内需求,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稳住楼市股市,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和外部冲击,稳定预期、激发活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持社会和谐稳定,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2025-02-28
  • 制定法律6件,修改法律16件 2024国家立法标注新刻度

    新时代新征程,国家立法的标尺不断标注新刻度。

    2024年,十四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6件,修改法律16件,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4件……截至目前,我国现行有效法律达305件。

    细看国家立法“答卷”,重点突出、内容丰富,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与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盼“双向奔赴”。

    “准”,准确把握“国之大者”——

    北京人民大会堂,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厅屋顶上,璀璨的红星灯见证着一部部法律的诞生与修改。

    2024年12月,代表法修正草案二审稿在这里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部人大代表的“专门法”第四次进行修改,将为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

    国家立法,始终紧扣时代脉搏、紧跟时代步伐。

    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

    过去一年,修改监督法,保障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健全监督制度机制,增强监督实效;修改国务院组织法,保障国务院依宪依法履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在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之际,作出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决定,隆重表彰为新中国建设和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功勋模范。

    过去一年,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无缝对接”,修改监察法,及时将党中央决策部署、实践经验上升为法律规定;生态环境法典编纂扎实推进,高质量的立法筹备工作为法典编纂奠定坚实基础。

    修改突发事件应对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国防教育法……立法守护国家长治久安,安宁常在。

    如何以法治之力,积极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风险挑战?

    2024年9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按照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以立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

    加快健全养老服务网络体系、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等重要部署相继出台……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法治中国建设步伐坚实。

    “质”,注重提高立法质量——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如何让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吃下“定心丸”?

    2024年12月,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立法进程更进一步”——这一积极信号,让广大民营企业家安心谋发展信心更足。

    以高质量立法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国家立法始终坚持注重提高立法质量,保障和服务改革发展。

    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快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更有活力;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修改反洗钱法,加强打击洗钱犯罪;出台能源法,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推动绿色低碳转型;修改矿产资源法、会计法、统计法……一部部法律的制定修改,紧随经济社会发展脚步。

    我国第一大税种——增值税有了专门法律,税收立法再进一程;制定关税法,助推高水平对外开放、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我国现行18个税种中已有14个完成立法,涵盖了大部分的税收收入。

    坚持立改废释纂并举,立法形式进一步丰富,注重“小快灵”“小切口”立法,加快填补立法“薄弱点”和“空白区”,发挥好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实”,与人民期盼“双向奔赴”——

    “通过!”

    2024年12月2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科学技术普及法。

    新修订的这部法律进一步加大了科普场馆的普惠力度,明确政府投资建设的科普场馆对青少年实行免费或者优惠。

    这一修改,吸收了上海虹桥街道70多岁的居民刘二生,结合自身工作经历,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反馈的立法建议。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自2015年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以来,国家立法“直通车”已就192件次法律草案、立法规划稿、备案审查工作征求联系点意见近35000多条。202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共增设9个联系点,基层立法联系点达54个。

    问计于民,问需于民。一条条来自基层的真知灼见被立法研究吸纳,让每一部法律都满载民意、贴近民生、汇集民智。

    为民立法,立法为民。过去一年,一部部法律与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双向奔赴”。

    如何更好让文物“传下去”“活起来”?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的诸多规定,让“古老”文物在新时代赋能下重现光彩;

    如何更好实现人民群众“幼有所育”新期待?即将于今年“六一”起施行的学前教育法,明确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

    如何更好保障学位授予质量?学位法于2024年4月表决通过,为规范学位授予工作“定规矩”“明准则”;

    ……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


    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完善法治,新时代立法工作乘风破浪、与时俱进,在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蓝图上书写着更多精彩的立法故事!

    2025-02-28
  • 2024年全国两会建议提案国务院部门全部按时办结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2024年,国务院各部门共承办两会全国人大代表建议8783件,政协提案4813件,分别占建议、提案总数的95.1%、96.1%,均已按时办结,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








    2月2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北京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民政部副部长唐承沛、财政部副部长郭婷婷、自然资源部副部长许大纯、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姜万荣和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言人介绍2024年国务院部门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提案工作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新华社记者李鑫摄


    这是记者28日从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获悉的。吹风会上,民政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介绍了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提案工作情况。

    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言人邢慧娜在吹风会上介绍,国务院各部门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年度重点专项工作,集中优势资源、创新方式方法,加强建议提案办理全周期、全过程沟通交流,推动建议提案办理质效进一步提升。


    邢慧娜表示,各部门共采纳代表委员所提意见建议5000余条,出台相关政策措施2000余项,有力推动解决了一系列关系改革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问题,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领域取得新的工作成效。

    2025-02-28
  • 中俄元首通话向世界传递明确信号

    2月24日下午,国家主席习近平应约同俄罗斯总统普京通电话。

    这次通话受到国际社会广泛关注,向世界传递了三个明确信号。

    (一)中俄关系成熟、稳定、坚韧

    今年1月21日,春节前夕,习近平主席同普京总统举行视频会晤,对全年中俄关系发展作出规划引领。时隔1个多月,两国元首再次直接深入沟通,正值国际形势和两国发展的外部环境发生新的变化之际。

    习近平主席在通话中指出,中俄关系具有强大内生动力和独特战略价值,不针对第三方,也不受任何第三方影响。普京总统表示,发展对华关系是俄方着眼长远作出的战略选择,绝非权宜之计,不受一时一事影响,不受外部因素干扰。

    在外部环境充满不确定性的形势下,更能凸显中俄关系的成熟、稳定、坚韧。中俄互为彼此最大邻国,深化全面战略协作有着深刻的历史逻辑。多年来,无论国际形势如何演变,中俄始终保持高度战略互信和合作默契。

    正如习近平主席在此次通话中指出的,“中俄两国的发展战略和外交政策是管长远的”。任凭国际风云变幻,中俄关系都将从容前行。

    (二)稳步推进各领域合作

    “历史和现实昭示我们,中俄是搬不走的好邻居,是患难与共、相互支持、共同发展的真朋友。”习近平主席在通话中深刻指出。

    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80周年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中俄作为二战主要战胜国,计划共同举办一系列纪念活动。

    两国将通过这些活动,铭记在二战中并肩作战的深厚情谊,进一步弘扬正确二战史观,共同维护全球战略稳定和国际公平正义。

    经过历史的洗礼,更显中俄坚定携手前行的深远意义。眼下,中俄两国各部门正按照两国元首达成的共识,稳步推进各领域协调合作。

    双边层面,两国贸易等各领域合作积极推进,大型合作项目稳定运营。双方持续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和欧亚经济联盟深入对接,为促进各自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支撑。

    多边领域,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和世界主要大国,两国持续密切在联合国、金砖国家、上海合作组织等多边框架内沟通和协作。

    (三)就重要问题及时沟通协调

    就乌克兰危机问题最新进展进行及时沟通,是这次通话的一项重要内容。

    本月18日,俄美高级别代表在沙特利雅得就两国关系和俄乌冲突等议题举行会谈。此次同习近平主席通话,普京总统介绍了俄美接触最新情况和俄方在乌克兰危机问题上的原则立场,表示俄方致力于消除俄乌冲突根源,达成可持续和长久的和平方案。

    习近平主席就此指出,中方乐见俄罗斯及有关各方为化解危机作出积极努力。

    自3年前乌克兰危机全面升级以来,中方始终坚定站在和平一边,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危机全面升级之初,习近平主席就提出解决危机的“四个应该”等基本主张。去年9月,中国同巴西一道,会同部分全球南方国家成立乌克兰危机“和平之友”小组,为推动危机政治解决营造氛围、积累条件。

    此次习近平主席应约同普京总统通电话,充分表明俄方重视中方在推动政治解决危机进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彰显了中俄新时代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高水平和特殊性。

    面向未来,在两国元首战略引领下,中俄关系将排除外部干扰,保持健康稳定发展,持续为各自发展振兴助力,为国际关系注入稳定性和正能量。









    策划:张晓松

    主笔:曹嘉玥

    视觉:金小茜、贾伊宁

    新华社国内部制作


    新华社第一工作室出品

    2025-02-27
  • 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等向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述职

    新华社北京2月26日电 根据党中央有关规定,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党组成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每年向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书面述职。近期,有关同志按规定就2024年度工作向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书面述职。


    习近平认真审阅述职报告并提出重要要求,强调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繁重。要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推动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要增强政治能力,沉着应对国内外形势变化带来的挑战,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稳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确保社会大局稳定。要锤炼党性、提高思想觉悟,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加强调查研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要立足自身职责,坚持干字当头,履职尽责、攻坚克难,推动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上展现新担当新作为。

    2025-02-27
  • 2025年全国两会新闻中心启用

    新华社北京2月27日电 在2025年全国两会即将召开之际,设在北京西长安街北侧梅地亚中心的全国两会新闻中心27日正式启用。


    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将分别于3月5日和3月4日在北京开幕。记者从全国两会新闻中心获悉,目前已有3000多名中外记者报名采访全国两会,其中境内记者2000多名,港澳台记者和外国记者1000多名,记者报名数量比去年有进一步增长。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将有相关记者会及一系列采访活动在全国两会新闻中心举行。针对国内外关注的热点话题,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将出席记者会,回答媒体提问。

    记者在全国两会新闻中心现场看到,新闻发布厅、新闻中心采访室已准备就绪。境内记者组、外国记者组、港澳台记者组等已做好服务准备。现场还为中外记者设有茶歇区。全国两会新闻中心负责人表示,将秉持开放、透明精神,为中外记者提供新闻服务。


    据悉,全国两会新闻中心还将通过互联网为中外记者采访提供服务和便利;会议期间,将向中外记者提供会议主要文件的电子版;在代表委员驻地设立新闻中心采访室,为代表委员接受媒体采访提供便捷服务。

    2025-02-27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新华社北京2月25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国发〔2005〕11号)同时废止。

    《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如下。

    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突发事件,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总则

    1.1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建立健全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和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工作体系,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压实各方责任,完善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下应急指挥机制,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党中央、国务院应对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工作,指导全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1.3突发事件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气象、地震、地质、海洋、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交通运输、海上溢油、公共设施和设备、核事故,火灾和生态环境、网络安全、网络数据安全、信息安全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群体性中毒,食品安全事故、药品安全事件、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刑事案件和恐怖、群体性、民族宗教事件,金融、涉外和其他影响市场、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

    上述各类突发事件往往交叉关联、可能同时发生,或者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4级。突发事件分级标准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确定的部门制定,作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社会安全事件分级另行规定。

    1.4应急预案体系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制定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相关支撑性文件。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应急预案由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组成。

    2组织指挥体系

    2.1国家层面指挥体制

    党中央、国务院对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作出决策部署,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国家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指定相关负责同志组织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成员由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部门及地方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等组成;必要时,可派出工作组或者设立前方指挥部指导有关工作。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协调指导本领域突发事件应对管理工作,承担相关国家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综合协调工作,具体职责在相关国家专项应急预案中予以明确。其中,公安部负责协调处置社会安全类重大突发事件;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应急管理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生态环境部负责协调处置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央网信办负责协调处理网络安全、网络数据安全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

    2.2地方层面指挥体制

    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按照有关规定设立由本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组成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协调本地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相关类别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协调、指挥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可视情设立现场指挥机构,统一组织指挥现场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并结合实际按规定成立临时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应当完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明确专门工作力量,细化应急预案,做好本区域突发事件应对组织协调工作。村(社区)应当增强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和组织动员能力,依法健全应急工作机制,做好本区域应急管理相关工作。

    相邻地区应当建立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共同做好区域性、流域性、关联性强的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

    2.3专家组

    各级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建立相关专业人才库,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运行机制

    3.1风险防控

    坚持从源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应当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将安全风险防范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按规定组织对各类危险源、危险区域和传染病疫情、生物安全风险等进行调查、评估、登记,加强风险早期识别和信息报告、通报。各地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公共安全形势分析,必要时向社会通报。

    3.2监测与预警

    3.2.1监测

    各地各有关部门应当完善监测网络,整合信息资源,加强对气象、水文、地震、地质、森林、草原、荒漠、海洋、生态环境、空间目标,重大危险源、危险区域、重大关键基础设施、交通运输状况、人员分布和流动情况,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动物疫情、植物病虫害、食品药品安全、金融异动、网络数据安全、人工智能安全等综合监测,推动专业监测和群测群防深度融合,多种途径收集获取并共享信息,建立健全基础信息数据库,加强信息综合和分析研判,及早发现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苗头性信息,提出预警和处置措施建议。

    3.2.2预警

    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制度。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预警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划分标准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确定的部门制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负责统一发布或者授权相关部门、应急指挥机构发布预警信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1)预警信息发布。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根据分级标准确定预警级别,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信息,决定并宣布有关地区进入预警期,向有关方面报告、通报情况,并根据事态发展及时作出调整。

    预警信息应当采用统一格式,主要内容包括预警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公众应当采取的防范措施和发布机关、发布时间等。

    (2)预警信息传播。综合运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应急服务平台、应急广播、短信微信等手段,扩大预警覆盖面;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和学校、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特殊场所,农村偏远地区等警报盲区,夜间等特殊时段,采取鸣锣吹哨、敲门入户等针对性措施精准通知到位。

    (3)预警响应措施。预警信息发布后,依法采取转移疏散人员、预置应急力量、调集物资装备、保卫重点目标、保障公共设施安全运行等措施。必要时,依法采取封控有关区域、暂停公共场所活动、错峰上下班或者停课、停业、停工、停产、停运以及其他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4)预警解除或者启动应急响应。突发事件危险已经消除的,及时解除预警,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突发事件已经发生或者研判将要发生的,立即启动应急响应。

    3.3处置与救援

    3.3.1先期处置与信息报告

    规范和加强全国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机制,及时、客观、真实向上级党委和政府报送突发事件信息,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不得压制、阻挠报送紧急信息。

    (1)突发事件发生后,涉事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如实向所在地党委、政府或者其相关部门报告,提出支援需求,并根据事态发展变化及时续报。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统筹调配本区域各类资源和力量,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进行处置,控制事态。任何单位和个人获悉突发事件,均应当通过110接处警电话或者其他渠道报告。各地探索建立突发事件信息统一接报处置体系。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及损害程度、人员伤(病)亡和失联情况、发展趋势、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2)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突发事件信息获取、核实、研判,按规定报告并通报相关方面。

    (3)事件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当立即报告,不受突发事件分级标准限制。

    3.3.2响应分级

    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制度。国家层面应急响应级别按照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具体启动条件和程序在国家有关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中予以明确。

    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应急响应制度,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确定应急响应级别。

    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党委和政府及其部门立即按照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并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响应级别。对于小概率、高风险、超常规的极端事件要果断提级响应,确保快速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3.3.3指挥协调

    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实行中央、地方分级指挥和队伍专业指挥相结合的指挥机制。

    初判发生特别重大或者重大突发事件的,原则上由事发地省级党委和政府组织指挥应对工作;初判发生较大、一般突发事件的,原则上分别由市级、县级党委和政府组织指挥应对工作。涉及跨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联合应对或者共同的上一级党委和政府组织指挥应对工作。超出本行政区域应对能力的,由上一级党委和政府提供响应支援或者指挥协调应对工作。必要时,由国家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者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新成立国家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协调应对工作。

    突发事件应对中,所有进入现场的应急力量、装备、物资等服从现场指挥机构统一调度,其中相关应急力量按规定的指挥关系和指挥权限实施行动,确保相互衔接、配合顺畅。

    3.3.4处置措施

    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地方党委和政府迅速组织力量、调集资源,按照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开展人员搜救、抢险救灾、医疗救治、疏散转移、临时安置、应急救助、监测研判、损失评估、封控管控、维护秩序、应急保障等处置工作,采取与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的性质、程度和范围相适应的措施,并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必要时可依法征收、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作为应急物资。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给予支援支持。有关具体处置措施,应当在相关应急预案中予以进一步明确。

    需要国家层面应对时,国家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组织协调有关地区和部门负责人、医疗专家、应急队伍参与应急处置与救援;

    (2)协调有关地区和部门提供应急保障,包括协调事发地中央单位与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关系,调度各方应急资源等;

    (3)研究决定地方党委和政府提出的请求事项,重要事项报党中央、国务院决策;

    (4)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5)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3.3.5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

    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制度。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发布突发事件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已采取的应对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省级党委和政府或者负责牵头处置的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发布信息。国家层面应对时,由国家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或者中央宣传部会同负责牵头处置的部门统一组织发布信息。一般情况下,有关方面应当在24小时内举行首场新闻发布会。

    加强舆论引导,按规定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发布信息,对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应当及时予以澄清。

    3.3.6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威胁、危害得到控制和消除后,按照“谁启动、谁终止”的原则,由相关党委和政府或者有关应急指挥机构、部门宣布应急结束,设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的应当及时撤销。同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或者突发事件复发。

    3.4恢复与重建

    3.4.1善后处置

    相关地方党委和政府应当组织做好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理赔等工作,对受突发事件影响的群众提供心理援助和法律服务,加强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治理。对征用财产可以返还部分及时返还,财产被征收、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按规定给予补偿。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快速核拨救助资金和物资。

    3.4.2调查与评估

    相关地方党委和政府应当及时组织对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进行调查与评估,并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其中,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由国务院派出调查组或者党中央、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牵头组织,会同相关地方查明事件的起因、经过、性质、影响、损失、责任等,总结经验教训,复盘评估应对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建议,向党中央、国务院作出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相关结论作为灾害救助、损害赔偿、恢复重建、责任追究的依据。

    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组织对本行政区域上一年度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总结评估。

    3.4.3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坚持中央统筹指导、地方作为主体、全社会广泛参与,原则上由相关地方政府负责。需要国家援助或者统筹协调的,由事发地省级政府提出请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规划,提出解决建议或者意见,报经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

    4应急保障

    4.1人力资源

    (1)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综合性常备骨干力量,应当加强力量体系建设管理。宣传、网信、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语言文字、能源、国防科工、移民、林草、铁路、民航、中医药、疾控、人民防空、红十字会等部门和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和实际需要,依托现有资源,加强本行业领域专业应急力量建设。加强国家区域应急力量建设。

    (2)依法将军队应急专业力量纳入国家应急力量体系,作为应急处置与救援的突击力量,加强针对性训练演练。

    (3)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以及有条件的村(社区)可以单独建立或者与有关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建立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有效发挥先期处置作用。

    (4)各地各有关部门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鼓励支持推动社会应急力量发展,健全参与应急救援现场协调机制,引导规范有序参与应急处置与救援行动。

    健全各类应急队伍间的协作配合机制,加强共训共练、联勤联演和相关装备、器材、物资、训练设施等的共享共用,做好安全防护,形成整体合力。增进应急队伍国际交流与合作。

    4.2财力支持

    (1)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所需财政经费,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分级负担。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将突发事件防范和应对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预算,财政和审计部门应当对突发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估。

    (2)积极发挥商业保险作用,健全保险体系,发展巨灾保险,推行农村住房保险、保障民生类相关保险以及安全生产、环境污染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等,鼓励单位和公民参加保险。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为参与应急救援、传染病疫情防控等的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并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减少安全风险。

    (3)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捐赠和援助,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捐赠款物分配、使用的管理。

    4.3物资保障

    (1)应急管理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国家林草局、国家药监局等构建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完善应急物资实物储备、社会储备和产能储备,制定储备规划和标准,建立重要应急物资目录,优化物资品种和储备布局,完善物资紧急配送体系;加强国家重要物资监测,对短期可能出现的物资供应短缺,建立集中生产调度机制和价格临时干预机制;完善应急物资补充更新相关工作机制和应急预案,确保所需应急物资特别是生活必需品、药品等及时供应。

    (2)地方各级政府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规划建设管理应急避难场所,做好物资储备和保障工作。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储备基本的应急自救物资和生活必需品。

    4.4交通运输与通信电力保障

    (1)完善综合交通运输应急保障体系,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家邮政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特别要发挥高铁、航空优势构建应急力量、物资、装备等快速输送系统,确保运输安全快速畅通;省级政府应当依法建立紧急情况下社会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按规定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健全运力调用调配和应急绿色通道机制,提高应急物资和救援力量快速调运能力。

    (2)工业和信息化部、广电总局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通信网络、应急广播体系,提升公众通信网络防灾抗毁能力和应急服务能力,推进应急指挥通信体系建设,强化极端条件下现场应急通信保障。

    (3)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电力应急保障体系,加强电力安全运行监控与应急保障,提升重要输电通道运行安全保障能力,确保极端情况下应急发电、照明及现场供电抢修恢复。

    4.5科技支撑

    (1)加强突发事件应对管理科技支撑,注重将新技术、新设备、新手段和新药品等应用于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

    (2)健全自上而下的应急指挥平台体系,推进立体化监测预警网络、大数据支撑、智慧应急、应急预案等数字化能力建设,完善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应急值守、信息报送、视频会商、辅助决策、指挥协调、资源调用、预案管理和应急演练等功能。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应当结合各自职责,加强突发事件相关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完善保障预案,指导督促地方健全应急保障体系和快速反应联动机制,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快速启动应急保障机制。

    5预案管理

    5.1预案编制

    国家层面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由相关部门组织编制,按程序报批和印发。各地各有关部门负责建立健全本地本系统应急预案体系。重要基础设施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和区域性、流域性应急预案纳入专项或者部门应急预案管理。

    5.2预案衔接

    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应当做到上下协调、左右衔接,防止交叉、避免矛盾。应急管理部负责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各省总体应急预案及时抄送应急管理部。国家专项应急预案报批前,由牵头部门按程序商应急管理部协调衔接。各地各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应急预案衔接工作。

    5.3预案演练

    国家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者各类应急预案牵头编制部门应当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演练。各地应当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对相关应急预案进行演练。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应急演练场所建设,为抓实抓细培训演练工作提供保障。

    5.4预案评估与修订

    各地各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及时根据突发事件应对和演练评估结果对应急预案内容作出调整,定期组织对相关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和修订,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5.5宣传与培训

    本预案实施后,应急管理部应当会同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做好宣传、解读和培训工作。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针对本地特点开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并通过多种方式广泛组织开展应急法律法规和安全保护、防灾减灾救灾、逃生避险、卫生防疫、自救互救等知识技能宣传和教育培训,筑牢人民防线。各有关方面应当有计划地对领导干部、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应急能力。

    5.6责任与奖惩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按规定实行地方党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纳入对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内容。对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与救援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有关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追究责任;对未按规定编制修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未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025-02-26
  • 李强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所属企业调研时强调 加力推进前沿新兴领域科技创新 更好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2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强到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所属企业调研科技创新工作。这是李强在中国电信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听取天翼云建设、量子通信发展等介绍。新华社记者饶爱民摄


    新华社北京2月25日电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强2月25日到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所属企业调研科技创新工作。他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科技强国的重要论述,瞄准前沿新兴领域加力推进科技创新,努力抢占制高点、把握主动权,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更好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李强首先来到中国电信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听取天翼云建设、量子通信发展等介绍。李强指出,当前围绕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竞争更加激烈,必须坚定不移推进自主创新,加快重点领域研发布局,加紧原创性、引领性技术攻关。要突出需求导向、应用牵引,推动新技术与各行业融合创新,为产业转型升级注入新动能。

    在联通数据智能有限公司,李强听取工业互联网发展、网络安全建设等汇报。李强指出,要着眼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用好海量数据和丰富应用场景等优势,发挥龙头企业示范作用,实施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营造更好产业生态,以更高质量的价值创造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

    在中国移动创新中心,李强了解6G技术研发应用、算力网络调度平台建设等情况。李强说,在加快5G规模化应用的同时,要抓紧推进6G技术研究和标准研制,巩固和拓展领先优势。要积极优化算力资源布局,提高利用效能,推动广泛接入,解决好算力供需不匹配等问题,为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支撑。








    2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强到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所属企业调研科技创新工作。这是李强在联通数据智能有限公司听取工业互联网发展、网络安全建设等汇报。新华社记者饶爱民摄


    调研中,李强召开座谈会。听取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负责同志发言后,李强指出,当前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加速发展,正给世界带来深刻改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三家企业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力争取得更大突破,为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为我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发展壮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要积极抢抓机遇,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深入推进“人工智能+”,促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赋能千行百业。要持续攻坚突破,聚焦短板弱项,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推进重点任务,尽早取得更多实质性进展。深化改革激发活力,在薪酬待遇、成果转化、科研组织方式等方面加强探索,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性。要发挥带动作用,当好协同创新和产业协作组织者,开放应用场景、强化联合研发、做好基础支撑,带动上下游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一块干,不断提高创新效率、降低创新成本、增强创新能力。


    张国清、吴政隆参加调研。

    2025-02-26
  • 赵乐际同蒙古国国家大呼拉尔主席阿玛尔巴伊斯格楞举行会谈

    2月25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赵乐际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同蒙古国国家大呼拉尔主席阿玛尔巴伊斯格楞举行会谈。新华社记者申宏摄


    新华社北京2月25日电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赵乐际25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同蒙古国国家大呼拉尔主席阿玛尔巴伊斯格楞举行会谈。

    赵乐际表示,近年来,在两国元首战略引领下,中蒙关系保持稳健发展势头,各领域互利合作取得丰硕成果。去年是两国建交75周年,习近平主席同呼日勒苏赫总统互致贺电。中方愿同蒙方一道,落实好两国元首重要共识,弘扬传统友谊,巩固政治互信,拓展互利合作,以构建中蒙命运共同体为引领,推动中蒙全面战略伙伴关系行稳致远。

    赵乐际指出,发展长期稳定的睦邻友好关系,是中蒙双方一道作出的战略选择,符合两国人民根本利益。双方要相互尊重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尊重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尊重两国人民自主选择的发展道路。中方赞赏蒙方坚定奉行一个中国原则,在台湾、涉藏、涉疆、涉港等问题上支持中方立场。要坚持互利共赢,携手推进现代化,深化发展战略对接,加强矿产能源、基础设施等传统领域合作,打造数字经济、绿色低碳发展等新的合作亮点。坚持以史为鉴,共创和平发展未来,共同捍卫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第二次世界大战胜利成果,恪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维护发展中国家共同利益和国际公平正义。

    赵乐际强调,中国全国人大同蒙古国国家大呼拉尔长期保持良好关系。中方愿同蒙方进一步加强立法机构高层、专门委员会、双边友好小组、人大代表和国家大呼拉尔委员、地方立法机构之间的交流合作;深化治国理政经验交流,围绕改革开放、能源转型、民生改善、区域发展、营商环境等领域互学互鉴立法经验,更好助力各自国家发展振兴和两国务实合作。

    赵乐际结合即将召开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介绍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关情况。

    阿玛尔巴伊斯格楞表示,蒙方坚定奉行一个中国原则,愿加强两国发展战略对接,深化交通、口岸、能源、农业、电动汽车等各领域合作。蒙国家大呼拉尔愿加强同中国全国人大的友好交往,发挥两国立法机构定期交流机制作用,为促进蒙中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作出积极贡献。


    洛桑江村参加会谈。

    2025-02-26
  • 李希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动员部署会议上强调 勇于自我革命 坚持守正创新 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2月25日,“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李希出席会议并讲话。新华社记者岳月伟摄


    新华社北京2月25日电“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动员部署会议2月25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李希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重要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更好担负起在新时代新征程上的使命任务。

    李希指出,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始终寄予厚望、严管厚爱。开展“三化”建设年行动,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重要要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是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的迫切需要;是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重要途径;是有效解决当前自身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有力举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从政治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三化”建设年行动的重大意义,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全面加强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廉洁建设,坚决防治“灯下黑”,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李希强调,开展“三化”建设年行动必须聚焦重点抓、盯着问题改,以关键问题突破带动“三化”水平整体提升。要聚焦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办案质效,着力增强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本领,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准确定性量纪执法,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要聚焦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着力建强组织、强化管理,优化干部选育管用,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高度统一起来,使干部更好心无旁骛、履职尽责。要聚焦加强纪法教育和培训,着力提升政治修养、纪法素养,分级分类开展全员培训,有针对性地补短板、强弱项,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

    李希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注重结合融合,力戒形式主义,确保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以能力提升促进工作落实,以工作实绩检验建设成果。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举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监委设分会场。

    2025-02-26
  • 习近平同俄罗斯总统普京通电话

    新华社北京2月24日电 2月24日下午,国家主席习近平应约同俄罗斯总统普京通电话。

    习近平指出,中国春节前夕我同总统先生视频会晤,对全年中俄关系发展作出规划引领,就一系列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加强协调。两国各部门正按照我们达成的共识,稳步推进各领域合作,包括开展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80周年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活动。历史和现实昭示我们,中俄是搬不走的好邻居,是患难与共、相互支持、共同发展的真朋友。中俄关系具有强大内生动力和独特战略价值,不针对第三方,也不受任何第三方影响。中俄两国的发展战略和外交政策是管长远的。任凭国际风云变幻,中俄关系都将从容前行,为各自发展振兴助力,为国际关系注入稳定性和正能量。

    普京表示,俄方高度重视对华关系,期待同中方在新的一年保持高层交往,深化务实合作,共同纪念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和中国人民抗战胜利80周年。发展对华关系是俄方着眼长远作出的战略选择,绝非权宜之计,不受一时一事影响,不受外部因素干扰。当前形势下,俄中保持密切沟通符合两国新时代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精神,也将释放俄中在国际事务中发挥稳定作用的积极信号。

    普京介绍了俄美接触最新情况和俄方在乌克兰危机问题上的原则立场,表示俄方致力于消除俄乌冲突根源,达成可持续和长久的和平方案。

    习近平强调,乌克兰危机全面升级之初,我就提出解决危机的“四个应该”等基本主张。去年9月,中国同巴西一道,会同部分全球南方国家成立乌克兰危机“和平之友”小组,为推动危机政治解决营造氛围、积累条件。中方乐见俄罗斯及有关各方为化解危机作出积极努力。


    双方同意继续通过各种方式保持沟通协调。

    2025-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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