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通化春耕时节,“秸”尽全力,防患未“燃”向焚烧秸秆说“不”
作者:何红岭  来源:名城早报  更新时间:2024-04-08
本报记者   何红岭

  为有效预防因违规烧荒引起的火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以“春季守护行动”为抓手,落实“七讲一创”活动精神,积极开展违规烧荒劝导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4月6日,大川中队结合辖区特点、立足实际、细致谋划,组织民辅警在辖区内开展“美丽乡村行”主题宣传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向焚烧秸秆说不。




  活动中,通过发放《通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致广大农民朋友一封信》、秸秆禁烧、禁止酒驾等相关宣传资料,结合典型事故案例向过往群众讲解春耕备耕期间焚烧秸秆、农用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告诫群众焚烧秸秆造成的环境污染和将承担的法律责任,提醒农户不要在田间、交通道路等区域焚烧秸秆,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同时利用农村“大喇叭”,广播宣传范围广、收听性强、宣传效果好的特点,结合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案例,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焚烧秸秆、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危害性的知识传递给村民,确保宣传工作落实到位,不留死角、不留盲点。为辖区内群众打好“预防针”,切实做到“备耕不烧一把火、不冒一处烟,农用车不载一个人,驾车不喝一滴酒”。




  通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结合日常巡逻工作,组织各中队民辅警切实加强秸秆禁烧巡查工作,对于巡逻时发现的焚烧秸秆现象,及时进行制止,并积极稳妥处置,切实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

责任编辑: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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