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灵寿:“控申+未检”联动履职帮助11岁女孩完成小心愿
 来源:人民网  更新时间:2022-09-20

  人民网石家庄9月19日电“让两个孩子可以在同一所学校上学,减轻了我的监护压力,更圆了我两个妹妹在一起生活的心愿,以后我一定督促她们好好学习回报社会。”近日,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检察院控申和未检部门的干警带着之前救助的两姐妹来到石家庄市少年儿童教育保护中心,帮助这对姐妹实现了在一起学习生活的心愿。作为监护人的大姐向检察干警做出保证。

  “今年4月份,在一次走访中,张小妹(化名)看着姐姐的照片对我说,她从过年开学到现在已经很久没看见姐姐了。我们当时就决定一定要尽最大努力帮助两姐妹在一起生活学习。”灵寿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胡雨苗说。

  据悉,张小妹11岁,在石家庄市少年儿童教育保护中心生活学习,二姐13岁,在灵寿县南寨乡初级中学就读,两人由同父异母的大姐监护。三姐妹的父亲系刑事案件受害人,于2021年因病去世,母亲2016年因车祸去世,其祖父母已经去世,外祖父远在云南。为帮助这个陷入困境的家庭,灵寿县检察院控申和未检部门能动履职,联合对其开展多元化救助。

  灵寿县检察院未检部门联合了民政、乡镇等部门通过发放生活补贴等形式,帮助这个家庭解决生活上的困难。为保障两姐妹心理健康,未检部门对两个孩子开展了针对性的心理疏导。该院控申部门多次前往两姐妹家中和学校进行走访调查,督促提醒大姐认真履行监护主体责任,准备“保护我们的身体”法治课,并嘱托学校老师时刻关注孩子情绪,避免发生校园欺凌。今年4月份,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向两个未成年人发放司法救助资金6000元。

  考虑到张小妹非常依赖其二姐,且大姐监护能力有限的因素,灵寿县检察院控申和未检两个部门的干警主动和石家庄市少年儿童教育保护中心沟通,终于圆了张小妹和姐姐团聚的心愿。(胡雨苗、陈芳芳、靳维静)

责任编辑:延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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