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年底所有行政区将引入共享单车

    北京年底所有行政区将引入共享单车


    中心城51个重点地铁站将新增共享单车“电子围栏”






    9月22日是第24个世界无车日,市交通委宣布了一系列措施方便市民选择自行车、步行等绿色交通方式出行。据北京市交通委介绍,今年北京所有行政区将引入共享单车运营,其中门头沟区将首次引入共享单车运营。另外,中心城区51个重点地铁站将新增单车“电子围栏”停车点,引导市民规范停车。


    年底北京所有行政区引入共享单车


    昨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北京市交通委获悉,预计今年内,共享单车将引入北京所有行政区,包括一直没有共享单车、公共自行车服务的门头沟区。


    共享单车从2016年兴起,高峰时期,北京曾有16家品牌企业、230多万辆车。随着市场不断发展成熟,企业优胜劣汰,目前,有美团、哈啰、青桔三家品牌,在除了门头沟区外的各区开展运营,共有约94.1万辆车服务市民短途出行。


    市交通委静态交通管理处三级调研员胡海明介绍,随着本市绿色出行环境优化提升和共享单车普及,市民骑行热情高涨。今年以来,本市累计骑行量已达6.38亿人次,日均骑行量242.03万人次,同比增长44.4%,9月18日骑行量已达471万人次,创历史新高。


    51个重点地铁站将引入“电子围栏”


    共享单车在给市民带来方便的同时,其乱停乱放现象突出,影响了市民出行和市容环境。


    为进一步规范共享单车停放秩序,市交通委近期发布了《关于本市部分区域设置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禁止停放区的公告》,明确环路等道路范围内,除停放区外共享单车禁停的原则,并将五四大街等首都功能核心区的16个重点区域(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步道等的全路段)划为共享单车禁止停放区域。


    同时,北京持续扩大“电子围栏”试点范围。在去年共享单车“电子围栏”技术31个试点区域基础上,计划今年在中心城区新增51个重点轨道车站,纳入“电子围栏”试点,进一步引导骑行人“停车入位”、规范车辆停放秩序。目前,已完成规划建设方案并建成6处,分别为鼓楼西大街、西安门大街、酒仙桥商圈、朝阳医院周边道路、西二旗地铁站、清华西路东口地铁站,其他站点拟于年底前完成。


    多种优惠活动吸引市民绿色出行


    9月22日是世界无车日,北京市交通委同步开展多项线上线下活动,营造绿色文明出行氛围,多个交通企业也通过优惠方式吸引市民绿色出行。在活动当天,不少热爱骑行的市民代表在东城区亮果厂胡同附近体验“胡同骑行”。


    蚂蚁集团战略发展部总经理于霖介绍,自9月22日起,支付宝在北京启动“绿色出行‘码’上有礼”公益活动。在2021年9月至12月期间,每月22日至28日,市民通过支付宝乘车码乘坐公共交通(包括公交、地铁和骑行)时,可在活动主页领取绿色出行礼包,获取乘车优惠。哈啰出行高级副总裁胡强宏介绍,在本次活动期间,哈啰单车将开展骑行周活动,针对北京新老用户送出百万量级福利,直接补贴骑行抵扣券,单个价值在0.5-1.5元,最高可免费骑行。

    2021-09-23
  • 2022年研考9月24日起网上预报名 这些重要时间要注意

    根据《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22年研考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


    为帮助广大考生全面、准确了解研究生招生政策,教育部有关部门于9月22日至26日在“研招网”上开展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宣传咨询活动,有需要的考生可在线提问,所有研究生招生单位将在线回答考生提问。


    广大考生需要注意,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021-09-23
  • “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出炉——电商快件将告别二次包装

    一次性塑料制品越用越多?快递包裹上的塑料一层又一层?塑料废弃物收集困难?这些存在多年的难题将成为“十四五”期间塑料污染治理的重点。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强调要开展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筑起防止塑料向环境泄漏的一道道“堤坝”。


    塑料作为一种重要的基础材料,已经广泛应用于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给人们生产生活带来诸多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环境挑战。塑料本身并不是污染物,塑料污染的本质是塑料垃圾泄漏到土壤、水体等自然环境中且难以降解,带来视觉污染、土壤破坏、微塑料等环境危害。塑料污染治理是世界性难题,近年来已上升为全球焦点话题。


    “十四五”期间,围绕塑料污染治理,《方案》部署了三方面主要任务:一是积极推动塑料生产和使用源头减量,包括积极推行塑料制品绿色设计、持续推进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减量、科学稳妥推广塑料替代产品等。二是加快推进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利用和处置,包括加强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和清运、建立完善农村塑料废弃物收运处置体系、加大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提升塑料垃圾无害化处置水平等。三是大力开展重点区域塑料垃圾清理整治,有针对性地部署了江河湖海、旅游景区、农村地区的塑料垃圾清理整治任务。


    目前,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广、价值低、收集难,是塑料污染治理的难点和痛点。为此,《方案》明确将从源头上减少其生产和使用量。


    产品设计生产环节,积极推行塑料制品绿色设计。禁止生产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含塑料微珠日化产品等部分危害环境和人体健康的产品。减少商品过度包装,提高材质均一化程度和产品的易循环、易回收性,方便塑料制品使用后的回收和再利用。


    塑料流通消费环节,要推动商品零售、餐饮、住宿等传统商贸服务领域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一次性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吸管、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的使用减量。督促指导电子商务、外卖等平台企业和快递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制定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平台规则。大幅减少电商商品在寄递环节的二次包装,提升快递包装标准化、绿色化、循环化水平。


    《方案》同时给出了治理塑料污染的时间表:到2025年,塑料污染治理机制运行将更加有效,地方、部门和企业责任有效落实,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回收利用、末端处置全链条治理成效更加显著,白色污染得到有效遏制。


    其中,在源头减量方面,商品零售、电子商务、外卖、快递、住宿等重点领域不合理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现象将大幅减少,电商快件基本实现不再二次包装,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规模达到1000万个。


    在回收处置方面,地级及以上城市因地制宜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塑料废弃物收集转运效率大幅提高;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80万吨/日左右,塑料垃圾直接填埋量大幅减少;农膜回收率达到85%,全国地膜残留量实现零增长。


    垃圾清理方面,重点水域、重点旅游景区、农村地区的历史遗留露天塑料垃圾基本清零。塑料垃圾向自然环境泄漏现象将得到有效控制。

    2021-09-23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主要内容如下。


    为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纲要。


    一、战略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知识产权法规制度体系逐步完善,核心专利、知名品牌、精品版权、优良植物新品种、优质地理标志、高水平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高价值知识产权拥有量大幅增加,商业秘密保护不断加强,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的利用水平稳步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果、运用效益和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大幅提高,涌现出一批知识产权竞争力较强的市场主体,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之路,有力保障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进入新发展阶段,推动高质量发展是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知识产权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核心要素的作用更加凸显。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回应新技术、新经济、新形势对知识产权制度变革提出的挑战,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改革发展,协调好政府与市场、国内与国际,以及知识产权数量与质量、需求与供给的联动关系,全面提升我国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大力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对于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牢牢把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和提高国家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更大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建设制度完善、保护严格、运行高效、服务便捷、文化自觉、开放共赢的知识产权强国,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原则


    ——法治保障,严格保护。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严格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权利人合法权益。


    ——改革驱动,质量引领。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更好发挥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聚焦重点,统筹协调。坚持战略引领、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领域和重大需求,推动知识产权与经济、科技、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深度融合发展。


    ——科学治理,合作共赢。坚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以国际视野谋划和推动知识产权改革发展,推动构建开放包容、平衡普惠的知识产权国际规则,让创新创造更多惠及各国人民。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知识产权保护更加严格,社会满意度达到并保持较高水平,知识产权市场价值进一步凸显,品牌竞争力大幅提升,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3%,版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7.5%,知识产权使用费年进出口总额达到3500亿元,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2件(上述指标均为预期性指标)。


    到2035年,我国知识产权综合竞争力跻身世界前列,知识产权制度系统完备,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创业蓬勃发展,全社会知识产权文化自觉基本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的国际合作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基本建成。


    三、建设面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知识产权制度


    (四)构建门类齐全、结构严密、内外协调的法律体系。开展知识产权基础性法律研究,做好专门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增强法律法规的适用性和统一性。根据实际及时修改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和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探索制定地理标志、外观设计等专门法律法规,健全专门保护与商标保护相互协调的统一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完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法规。制定修改强化商业秘密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完善规制知识产权滥用行为的法律制度以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领域立法。修改科学技术进步法。结合有关诉讼法的修改及贯彻落实,研究建立健全符合知识产权审判规律的特别程序法律制度。加快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立法。适应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需要,依法及时推动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立改废释,适时扩大保护客体范围,提高保护标准,全面建立并实施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损害赔偿力度。


    (五)构建职责统一、科学规范、服务优良的管理体制。持续优化管理体制机制,加强中央在知识产权保护的宏观管理、区域协调和涉外事宜统筹等方面事权,不断加强机构建设,提高管理效能。围绕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制定实施区域知识产权战略,深化知识产权强省强市建设,促进区域知识产权协调发展。实施一流专利商标审查机构建设工程,建立专利商标审查官制度,优化专利商标审查协作机制,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构建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机构自治的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体系。


    (六)构建公正合理、评估科学的政策体系。坚持严格保护的政策导向,完善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机制,健全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制度,促进知识产权价值实现。完善以强化保护为导向的专利商标审查政策。健全著作权登记制度、网络保护和交易规则。完善知识产权审查注册登记政策调整机制,建立审查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政策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政策评估机制。


    (七)构建响应及时、保护合理的新兴领域和特定领域知识产权规则体系。建立健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探索完善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研究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完善开源知识产权和法律体系。研究完善算法、商业方法、人工智能产出物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加强遗传资源、传统知识、民间文艺等获取和惠益分享制度建设,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搜集整理和转化利用。推动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与现代知识产权制度有效衔接,进一步完善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建立中医药专利特别审查和保护机制,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四、建设支撑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八)健全公正高效、管辖科学、权界清晰、系统完备的司法保护体制。实施高水平知识产权审判机构建设工程,加强审判基础、体制机制和智慧法院建设。健全知识产权审判组织,优化审判机构布局,完善上诉审理机制,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构建案件审理专门化、管辖集中化和程序集约化的审判体系。加强知识产权法官的专业化培养和职业化选拔,加强技术调查官队伍建设,确保案件审判质效。积极推进跨区域知识产权远程诉讼平台建设。统一知识产权司法裁判标准和法律适用,完善裁判规则。加大刑事打击力度,完善知识产权犯罪侦查工作制度。修改完善知识产权相关司法解释,配套制定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立案追诉标准。加强知识产权案件检察监督机制建设,加强量刑建议指导和抗诉指导。


    (九)健全便捷高效、严格公正、公开透明的行政保护体系。依法科学配置和行使有关行政部门的调查权、处罚权和强制权。建立统一协调的执法标准、证据规则和案例指导制度。大力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探索建立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制度。建设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提升执法监管现代化、智能化水平。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工作体系。发挥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制度作用,加大行政裁决执行力度。探索依当事人申请的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完善跨区域、跨部门执法保护协作机制。建立对外贸易知识产权保护调查机制和自由贸易试验区知识产权保护专门机制。强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推进国际知识产权执法合作。


    (十)健全统一领导、衔接顺畅、快速高效的协同保护格局。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实现政府履职尽责、执法部门严格监管、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市场主体规范管理、行业组织自律自治、社会公众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明晰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的职责权限和管辖范围,健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形成保护合力。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鉴定和维权援助体系,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健全知识产权信用监管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信用监管机制和平台建设,依法依规对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实施惩戒。完善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加强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支持和监管。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网络和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网络。建立健全海外知识产权预警和维权援助信息平台。


    五、建设激励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市场运行机制


    (十一)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高质量创造机制。以质量和价值为标准,改革完善知识产权考核评价机制。引导市场主体发挥专利、商标、版权等多种类型知识产权组合效应,培育一批知识产权竞争力强的世界一流企业。深化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优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知识产权管理。围绕生物育种前沿技术和重点领域,加快培育一批具有知识产权的优良植物新品种,提高授权品种质量。


    (十二)健全运行高效顺畅、价值充分实现的运用机制。加强专利密集型产业培育,建立专利密集型产业调查机制。积极发挥专利导航在区域发展、政府投资的重大经济科技项目中的作用,大力推动专利导航在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中的应用。改革国有知识产权归属和权益分配机制,扩大科研机构和高校知识产权处置自主权。建立完善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知识产权的声明制度。建立知识产权交易价格统计发布机制。推进商标品牌建设,加强驰名商标保护,发展传承好传统品牌和老字号,大力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知名商标品牌。发挥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制度作用,打造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产业集群品牌和区域品牌。推动地理标志与特色产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传承以及乡村振兴有机融合,提升地理标志品牌影响力和产品附加值。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推动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专业化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构。


    (十三)建立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市场化运营机制。提高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咨询等服务水平,支持开展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交易、转化、托管、投融资等增值服务。实施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工程,打造综合性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枢纽平台,建设若干聚焦产业、带动区域的运营平台,培育国际化、市场化、专业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分级分类评价。完善无形资产评估制度,形成激励与监管相协调的管理机制。积极稳妥发展知识产权金融,健全知识产权质押信息平台,鼓励开展各类知识产权混合质押和保险,规范探索知识产权融资模式创新。健全版权交易和服务平台,加强作品资产评估、登记认证、质押融资等服务。开展国家版权创新发展建设试点工作。打造全国版权展会授权交易体系。


    六、建设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十四)加强覆盖全面、服务规范、智能高效的公共服务供给。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智能化建设工程,完善国家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和公共服务平台,拓展各类知识产权基础信息开放深度、广度,实现与经济、科技、金融、法律等信息的共享融合。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充分利用新技术建设智能化专利商标审查和管理系统,优化审查流程,实现知识产权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一站式”服务。完善主干服务网络,扩大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等服务网点,构建政府引导、多元参与、互联共享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加强专业便捷的知识产权公共咨询服务,健全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制。完善国际展会知识产权服务机制。


    (十五)加强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网络化建设。明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和范围,制定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服务标准。统筹推进分级分类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大力发展高水平的专门化服务机构。有效利用信息技术、综合运用线上线下手段,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率。畅通沟通渠道,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社会满意度。


    (十六)建立数据标准、资源整合、利用高效的信息服务模式。加强知识产权数据标准制定和数据资源供给,建立市场化、社会化的信息加工和服务机制。规范知识产权数据交易市场,推动知识产权信息开放共享,处理好数据开放与数据隐私保护的关系,提高传播利用效率,充分实现知识产权数据资源的市场价值。推动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和市场化服务协调发展。加强国际知识产权数据交换,提升运用全球知识产权信息的能力和水平。


    七、建设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人文社会环境


    (十七)塑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加强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和制度保障,培养公民自觉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行为习惯,自觉抵制侵权假冒行为。倡导创新文化,弘扬诚信理念和契约精神,大力宣传锐意创新和诚信经营的典型企业,引导企业自觉履行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责任。厚植公平竞争的文化氛围,培养新时代知识产权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推动知识产权文化与法治文化、创新文化和公民道德修养融合共生、相互促进。


    (十八)构建内容新颖、形式多样、融合发展的知识产权文化传播矩阵。打造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知识产权文化传播平台,拓展社交媒体、短视频、客户端等新媒体渠道。创新内容、形式和手段,加强涉外知识产权宣传,形成覆盖国内外的全媒体传播格局,打造知识产权宣传品牌。大力发展国家知识产权高端智库和特色智库,深化理论和政策研究,加强国际学术交流。


    (十九)营造更加开放、更加积极、更有活力的知识产权人才发展环境。完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评价激励、流动配置机制。支持学位授权自主审核高校自主设立知识产权一级学科。推进论证设置知识产权专业学位。实施知识产权专项人才培养计划。依托相关高校布局一批国家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加强相关高校二级知识产权学院建设。加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做好涉外知识产权律师培养和培训工作,加强知识产权国际化人才培养。开发一批知识产权精品课程。开展干部知识产权学习教育。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持续提升青少年的知识产权意识。


    八、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


    (二十)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扩大知识产权领域对外开放,完善国际对话交流机制,推动完善知识产权及相关国际贸易、国际投资等国际规则和标准。积极推进与经贸相关的多双边知识产权对外谈判。建设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体系。加强与各国知识产权审查机构合作,推动审查信息共享。打造国际知识产权诉讼优选地。提升知识产权仲裁国际化水平。鼓励高水平外国机构来华开展知识产权服务。


    (二十一)构建多边和双边协调联动的国际合作网络。积极维护和发展知识产权多边合作体系,加强在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等国际框架和多边机制中的合作。深化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务实合作,打造高层次合作平台,推进信息、数据资源项目合作,向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提供专利检索、审查、培训等多样化服务。加强知识产权对外工作力量。积极发挥非政府组织在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中的作用。拓展海外专利布局渠道。推动专利与国际标准制定有效结合。塑造中国商标品牌良好形象,推动地理标志互认互保,加强中国商标品牌和地理标志产品全球推介。


    九、组织保障


    (二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党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作用,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体系,制定实施落实本纲要的年度推进计划。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建立健全本纲要实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点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相协调的工作机制,结合实际统筹部署相关任务措施,逐项抓好落实。


    (二十三)加强条件保障。完善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加大对本纲要实施工作的支持。综合运用财税、投融资等相关政策,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资金投入体系,突出重点,优化结构,保障任务落实。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


    (二十四)加强考核评估。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本纲要实施动态调整机制,开展年度监测和定期评估总结,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纳入相关工作评价,重要情况及时按程序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在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班子考核中,注重考核知识产权相关工作成效。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大督查考核工作力度,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纳入督查考核范围。

    2021-09-23
  • 大厂NFT价格炒至10倍 交易平台为"黄牛"开绿灯

    “太难抢了,根本抢不到。”中秋节之前,“黄牛”余军(化名)对记者抱怨。余军所说的并不是车票,而是当日某互联网大厂限量发售的亚运会“数字火炬”数字收藏品。这是亚运会70年来首次发行数字特许作品,区块链技术的运用使其变成了NFT艺术品:每个火炬都有独一无二的限量编号,永久存证,不可篡改。


    “售价39元、限量2万份、NFT作品......”这吸引了大量的收藏爱好者,也不乏像余军这样的投机者。没抢到手,余军到现在仍耿耿于怀:“这IP绝对是现在大厂发售的NFT作品中的天花板了,题材值钱,并且是3D展示。二级市场至少四位数起,编号好的五位数都正常。”


    NFT译为“非同质化通证”,每件作品一经NFT化都具有独一无二的身份,所有权只能被一位买家拥有。所有权记录在区块链上,保证真实可验,不用担心买到赝品,也解决了盗版问题。


    NFT的出现带来了加密艺术,全球NFT艺术品市场交易很是活跃。反观国内,在“数字火炬”之前,该互联网大厂已陆续推出了多款限量款NFT作品,线上抢购火爆,线下已悄然刮起“炒作风”。


    “买家很在意编号,就像手机靓号一样,一个好编号也能卖出好价格。”余军向《证券日报》记者传授起了“生意经”,“像0001和8888这种编号肯定会成为特别收藏品,绝对有的炒。我之前曾卖出个编号比较好的NFT商品,买家就花了大价钱买走了。”


    不过,记者调查发现,该互联网大厂并未放开NFT作品交易,二手电商平台也对涉NFT信息审核严格,国内NFT作品到底是如何交易的?


    挂售价高至十倍


    私下转赠绕开交易限制


    炒作源头始于上述互联网大厂关于NFT作品增加了“转赠”操作,转赠要求赠予方至少持有该作品180天等条件。同时该大厂也多次强调,请勿对NFT作品进行炒作、场外交易等行为。


    转赠条件虽然要求严苛,但在炒作者眼中,这离全面放开交易已不远了。他们相信,总有一天会放开交易、“暴富”指日可待。


    “圈里人都比较乐观,抢到就是赚到。”一名参与NFT投资的张浅(化名)对《证券日报》记者说:“现阶段的模式可以看作是卖‘期货’,主要在闲鱼等二手电商平台上进行,虽然平台对NFT关键词进行屏蔽,但是依然可以绕过屏蔽,进行上架,然后等买家进行交易。”


    《证券日报》记者在闲鱼上直接搜索NFT确无显示,但是搜索相关特定关键词也会出现NFT作品,并且相较于几十元的发行价,在上面的挂售价格通常都是十倍以上甚至过百倍。


    不过记者也观察到,二手电商平台对此类信息管控很严格,某条“数字火炬”NFT商品自发布后,大概过半小时就下架了。


    “我每天都会关注NFT作品的发售时间,提前做好准备,网速与手速缺一不可。”张浅对记者坦言,“等抢到后就可以找买家了,实际上想买的人还不少,一般转手就能赚十倍以上。一个NFT作品的转手价格得综合考量创作者、出品方、发行渠道、内容主题等。在我经手的交易中,博物馆、研究院的IP比较受市场欢迎,也能卖出高价。”


    至于具体如何交易,余军向记者说出了里边的“道道”:除了直接在二手电商平台交易,他们还会在一些社交媒体上传播,让想买的人加群,谈妥后在平台交易,也可签电子合同或转赠协议保证双方利益。如果遇到特殊情况,180天后不能转赠了,那么卖方就全额退款但不需要赔付。


    “抢购NFT作品主要是因为互联网大厂的NFT大多与知名IP联合推出,有我喜欢的动漫或者艺术家。这对于我们这些爱好者而言,吸引力很大。不过因为限定原因和炒作NFT的人参与,我们很难抢到,逐渐也没了兴趣。”艺术品爱好者陈女士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NFT交易平台花样多


    有平台竟鼓励“黄牛”炒作


    由于互联网大厂推出的NFT作品现阶段不支持交易,一些更为激进进的投资者选择在iBox、UMX等中小NFT交易平台购买NFT作品。


    “选择中小NFT交易平台是因为来钱快,可以用人民币进行交易。”在中小NFT平台进行投资的王哲(化名)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自己在平台上已买入多个NFT作品,基本上稳赚不赔。前两天刚卖出去一个原价9.9元的NFT商品,卖出价格是68元,除去手续费,赚了将近5倍。“很可惜的是,之前抢的大闹天宫系列NFT作品129元就出手了,现在都炒到1000多元了。”


    记者调查发现,这些中小NFT交易平台玩法多样,采用定价发行、盲盒发行、拍卖等模式来出售不同类型的NFT作品:普通NFT作品多采用定价方式;大IP的NFT艺术品多采用拍卖方式;盲盒则是NFT市场的一种新玩法,平台发售NFT盲盒采用定价发行,用户购买并开启后可选择在二级市场定价或拍卖方式出手。


    “每个盲盒内都有一个或多个NFT作品。”王哲称,一般来讲,盲盒里的NFT作品分成不同的等级,隐藏款或者SSR等级的获取难度最大,普通款或N等级是最容易获得的。越稀有的作品价格就越高。


    另外一名投资者董言(化名)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最近我也开始玩NFT盲盒,不过很快就低价抛售了,因为行情飘忽不定,很容易砸手里。我注意到,光看见卖的却不见买的。实际上,这些平台上价值高的IP并不多,价格全是商家炒上去的。”


    这些平台上炒作风气盛行,指不定哪天投资者就变成了“接盘侠”。董言坦言,“有朋友跟我说过,这些平台大多是山寨平台,有跑路风险。目前还没有任何针对NFT的监管政策,未来也可能受到重大影响。但从目前来看,我还是靠这个赚了钱。”


    据记者观察,这些平台对于“黄牛”炒作有着不同态度。有交易平台打击炒作行为称,NFT商城存在大量项目挂售且有多次出价,但未能成交,严重影响平台生态健康,必须予以规范;也有平台在用户协议上明确表示,“区块链数字藏品的价格波动性很大,我们不保证任何区块链数字藏品的购买者不发生亏损。”


    另有奇葩平台不仅不打击“黄牛”,反而公开宣称“黄牛”就是“做市商”。UMX平台表示,NFT二手市场是自由市场;“黄牛”提供了流动性,是“做市商”,解决了随时想买和随时想卖的需求;NFT“黄牛”通过版税支付费用给到原创作者,所以我们其实欢迎“黄牛”参与。


    在UMX平台二手市场,记者注意到,首发价格36元发行100份的“极限素描《喀麦隆黑》”NFT商品,目前二手挂售价格已经在5000元以上,较首发成交价涨超6000%,最近一笔成交价格更是高达6666元。


    记者发现,UMX交易平台疑似“无照经营”。据了解,该平台的主体运营公司为上海千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天眼查App显示,该公司并无取得拍卖业务资质。


    “拍卖是公开竞价的买卖方式,无论是线下还是线上,都须取得拍卖经营许可证。”某拍卖行业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合法的拍卖首先应向所在地工商系统申请经营范围增项,再经所在地工商部门审批后才能取得经营许可。


    有业内人士指出,NFT尤其是NFT艺术品的价值会根据市场需求升值或贬值,一旦市场热度相对降低,随风炒作的现象逐步冷却,那么NFT的资产价值也会大打折扣。


    NFT亟需“挤泡沫”


    长期价值待评估


    “炒作行为,将给国内NFT发展带来多重因素影响。”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孙晓东律师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NFT市场炒作后会使得市场竞争加剧,而这种竞争是带有不正当性。这会给很多关联及衍生的中小企业造成损失;大量热钱流入到NFT而不是流入实体经济,可能会造成经济系统空心化,不利于长期健康发展。


    孙晓东律师进一步表示,一个行业被炒作后,往往存在大量的投机者,这些人对该领域、该行业的认识可能不够深入,缺少行业投资分析经验和能力。在市场大幅波动的时候,大量投资者会遭受到经济损失,进而退出市场,使市场赖以生存的底层生态遭到破坏而难以发展壮大。


    “虽与比特币等虚拟币相比,NFT已具有一定实物价值,但NFT的金融属性也造成了NFT溢价的市场风险。”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高培杰律师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目前国内对NFT政策导向并不明确,NFT需在监管的规范引导下发展。


    高培杰律师建议,在遵循市场规律的情况下,首先,应当制定、完善相应的法律规范,加强市场监管以及资金流动监控。其次,保证合规运营管理,促进NFT信息公开透明,保证上链前NFT产权权属明晰,避免交易过程中的权属争议,并引导投资者建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共同搭建健康的NFT市场。


    不过,也应看到,新事物发展前期出现投机泡沫并不少见,NFT的长期价值也有待发掘。


    “NFT的真正价值在于为现实世界的物品提供一个安全、高效、低成本的上链渠道。”工信部工业互联网区块链重大项目评审专家、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区块链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陈晓华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NFT的出现将加速实物资产上链和数字化,从而进一步完善价值互联网体系。借助区块链的存储和交易机制,NFT具有不可复制、不可篡改、全程可追溯的物理特征,能进一步创建具有独特性的数字资产。


    “NFT的价值在于能在数字时代利用区块链技术去表明数字物品的权属,这对于数字世界的基础设施的建设具有重大意义。”深圳市信息服务业区块链协会会长郑定向《证券日报》对记者表示,NFT重新定义了数字时代艺术品的收藏概念,为人们展示了数字世界新的生活方式的可能性,同时也降低了参与数字世界构建的门槛,这是NFT被看好的重要原因。

    2021-09-22
  • 花呗接入央行征信系统 用户拒绝接入将无法使用

    近日,有多位花呗用户向记者反映,收到“花呗服务升级”提示,显示用户需签署《个人征信查询报送授权书》(以下简称《授权书》),同意授权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报送相关信息。


    花呗方面对《证券日报》回应称,在用户授权的前提下,花呗的相关信息会逐步纳入征信系统。保持良好的使用习惯,不会影响征信记录。


    “花呗此次全面接入央行征信系统,使花呗业务经营更加规范。对于行业来说,花呗未来提供的庞大用户数据也能对整个信贷体系产生价值,使商业银行及信贷类金融机构在评估用户资质时拥有更加丰富的维度。”易观高级分析师苏筱芮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整体而言,对金融数据体系的完善产生利好。


    不同意升级将影响花呗使用


    《授权书》显示,在获得用户授权的基础上,根据其获得的具体授信额度来源,用户的征信信息会由重庆蚂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或是提供授信额度的银行等机构作为报送主体,纳入征信系统。


    具体来看,核心内容主要有两条:第一,同意被授权人向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使用本人的信用信息和信用报告;第二,同意被授权人将本人在使用授权业务中提交和产生的基本信息、信用信息(包括违约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自行或委托重庆蚂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报送至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其他依法设立的个人征信机构。


    据了解,用户同意授权升级花呗服务后,其基本信息、花呗额度以及还款情况将会以月度为单位上报央行征信系统。


    记者体验发现,若用户迟迟不选择升级,则可能会影响花呗的使用。根据官方回复证实,征信授权后如有异议,用户可以通过关闭花呗终止授权,关闭后用户的花呗将无法正常使用。


    那么,用户如何得知是否接入征信呢?记者测试发现,在“花呗”-“我的”-“相关合同及产品说明”栏目中,若页面出现《个人征信查询报送授权书》的用户会接入征信,而仅有《花呗用户服务合同》《芝麻服务协议》与产品说明的用户则未接入征信。


    博通咨询金融行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该事件意味着个人用户的信用体系场景正逐渐完善,随着花呗全面接入央行征信系统,其个人用户的信用情况,能更好地为金融机构服务,未来部分不良用户的套利空间也将会降低。


    去年已开始推进接入工作


    有知情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透露,去年花呗就开始在逐步、有序推进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即征信系统)的工作。


    值得关注的是,早在今年6月3日,中国银保监会官网公告显示,中国银保监会重庆监管局已批准重庆蚂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下称“蚂蚁消金公司”)开业。蚂蚁集团旗下的花呗、借呗将成为蚂蚁消金公司的专属品牌。蚂蚁消金公司获批,意味着蚂蚁的花呗、借呗品牌获得了消费金融牌照,未来运作更合规、透明。


    记者注意到,根据花呗服务升级提示,花呗服务将由蚂蚁消金公司单独或联合提供信贷服务,并签订相应的授信合同。也就是说,蚂蚁花呗运营主体已由“网络小贷”变更为“持牌消金”,即已由重庆市蚂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变更为重庆蚂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此前,花呗的业务主体是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今年以来,花呗业务已转移至蚂蚁消费金融机构,而各类贷款持牌机构接入征信系统是大势所趋,用户需平常心对待。


    那么“花呗”纳入征信系统后,若拒还借款,对个人征信及个人贷款会有什么影响呢?


    于百程表示,一旦花呗接入央行征信系统,意味着个人用户在花呗的借款和逾期、违约信息,将进入央行征信系统,若有违约、逾期等行为会对用户未来的大额贷款如房贷、车贷产生影响。不过,在不逾期的情况下,对于用户来说不会受任何影响。


    王蓬博对此表示认同,他认为,花呗全面接入央行征信系统代表着个人征信系统的覆盖场景逐渐补全。征信报告作为我们的经济“身份证”,客观且全面地记录了个人的信用活动,包括偿还贷款、偿还信用卡等情况。个人用户如出现逾期等不良现象,将会影响到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房贷、出行、就业等。


    苏筱芮强调认为,花呗全面接入央行征信系统后,个人用户的征信数据将更为详尽的同时,也需关注此前在传统商业银行当中存在的“鄙视链”,即过多使用互联网信贷类产品,可能会对用户申请传统商业银行的房贷、信贷等审批及额度造成不利影响。

    2021-09-22
  • 多地发文规范房地产市场 三年整治行动陆续展开

    自今年7月份住建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来,一场声势浩大的楼市三年整治行动正在全国范围内展开。


    中秋小长假的前一天,江西省住建厅正式对外发布《江西省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方案》,整治范围涵盖房地产交易活动各环节,重点整治2020年以来信访投诉多、举报反映问题突出的项目和企业。


    据《证券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在此之前,已有云南省、海南省、广东省、河北省、安徽省、福建省以及淄博市、苏州市、呼和浩特市等地区,相继发文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从内容看,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以及物业服务是整治重点。


    “这有利于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形成完整监管闭环。”易居研究院智库研究中心总监严跃进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住建部提出的“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这一目标来看,预示着此次整治行动将更具持续性,呈现出更加常态化的特点,配合今年以来多地为实现“三稳”目标而陆续出台的“升级版”调控新政,无疑有利于巩固当前楼市调控所取得的积极效果,并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事实上,随着近年来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升温,部分开发商偷工减料、发布虚假广告,租赁企业克扣租金、物业收费不透明等市场乱象时有发生。


    对此,早在2018年,住建部等七部委就联合发布通知,决定于2018年7月初至12月底,在北京、上海等30个城市先行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随后,住建部等六部门又于2019年再次开展了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工作。


    住建部副部长倪虹日前表示,虽然上述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但受利益驱使,个别房地产市场主体仍铤而走险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在此背景下,八部门联合印发《通知》,目的就是希望通过三年时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监管制度不断健全,监管信息系统基本建立,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逐步形成,群众信访投诉量显著下降。


    从政策执行角度来看,目前部分地区已取得积极成果。如深圳市对“深房理”案件一查到底,对相关人员依法作出刑事拘留处理。再比如,《通知》发布后,广东省组织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房地产企业,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24家、中介机构30家、物业服务企业21家。


    此外,今年以来,海南省各市县亦对购房人规避限购政策骗取购房资格、开发商违规销售商品房、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违规乱象、商品房销售现场管理无序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排查整治。数据显示,今年海南省共检查项目711个、房地产开发企业552家、中介机构752家,责令205家企业和机构整改,约谈222家,停业整顿59家,通报40家,取消备案7家,已处罚金额592.86万元、拟处罚910.62万元。

    2021-09-22
  • 哈尔滨市两地调整为中风险地区

    2021年9月21日,记者从哈尔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获悉,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专家咨询组综合评估研判,哈尔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决定,自2021年9月21日24时起,将哈尔滨市巴彦县兴隆镇(兴隆林业局有限公司街道办事处)利民家园小区、安民家园小区调整为中风险地区。其他地区风险等级不变。

    2021-09-22
  • 买卷烟机送烟丝 记者调查发现有人在网上偷偷卖烟草

    我国实行烟草专卖制度,经营烟草专卖品必须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近日,记者在某电商搜索卷烟机时发现,很多销售卷烟机店铺都会随机赠送烟丝、卷烟纸,这样的销售行为显然违反了有关法规。


    记者近日在某电商搜索烟草,结果显示“没有找到相关宝贝”,但是搜索卷烟机时发现,销售卷烟机的店铺很多,而且很多都会随机赠送烟丝、卷烟纸。在记者询问下,卖家还表示,烟丝用完之后可以联系卖家单独发货。记者还发现,销售卷烟机对于购买者没有年龄限制。也就是说,未成年人也可以购买机器,用赠送的烟丝自制香烟。


    据了解,根据《烟草专卖法》《行政许可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营烟草专卖品必须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


    记者询问多位卖家是否有烟草销售许可证,所有卖家均给予了否定回答。一位卖家说:“我买的是机器,不需要许可证,烟丝是赠送的,不是销售,也不用许可证。”但据记者了解,烟草专卖品包括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


    另据了解,《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利用自动售货机销售烟草制品。除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依法销售烟草专卖品外,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也就是说,无论商家是否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都不能在互联网上销售烟草专卖品。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于旭坤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说:“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在‘社会保护’一章对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烟草、禁止吸烟的范围做出了更加完善的规定,并增加了在学校、幼儿园周边禁止设置烟草销售网点的规定,在‘法律责任’一章第一百二十三、第一百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执法主体和罚则。因此,如果经营者违反规定,销售烟草给未成年人,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公安等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等。”


    网上销售卷烟机赠送烟丝看似不是什么大事,但实际上违反了多项法规,同时有可能影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2021-09-18
  • “三无”种子乱象后续:全覆盖拉网式排查 重拳打击违法行为

    9月9日,《经济参考报》刊发调查报道《“李鬼”挤掉“李逵”“三无”种子乱了市场坑了农民——产粮大县种子市场乱象调查》《全链条监管让“三无”种子无处藏身》,引发社会关注,安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对“三无”种子问题开展调查,全覆盖拉网式排查“三无”种子,举一反三,重拳打击违法行为,维护农民利益,确保粮食安全。


    种子被称为农业的“芯片”,是国家粮食安全的“命脉”。秋种将至,《经济参考报》记者在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宿州市埇桥区、宿州市灵璧县等多个皖北地区产粮大县采访了解到,由于种子市场全链条、全流程监管仍存“盲点”,即重视生产经营环节、忽视终端使用环节,同时受限于难以入户调查、“被动接受投诉再调查”、证据缺失难以追溯等,一些地方频现包装袋上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厂家名称、无国家审批文号的“三无”小麦种子。


    部分种粮农民、种子经销商、种业企业、专家人士向《经济参考报》记者反映,这些“三无”小麦种子带来多重危害,不仅扰乱市场正常秩序,滋生正规包装种子被“三无”种子挤掉的市场怪象,而且无视种业知识产权,损伤种业企业和科研机构育种研发积极性。由于大量“三无”种子来路不明,一些种粮农民担心粮食减产,由此带来的粮食生产风险激增,威胁农业生产安全。


    基层受访人士认为,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此类问题并非只在皖北存在,在国内一些粮食主产区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各地特别是产粮大县要高度警惕“三无”种子给农资市场和粮食生产带来的叠加影响,重拳出击整治种业市场怪象。针对此种问题,《经济参考报》于9月9日刊发上述调查报道。


    报道播发后,引发社会关注,安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对“三无”种子问题开展调查,要求有关部门严格执法,重拳出击,决不能让“三无”种子坑害农民,威胁粮食安全。安徽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深入一线指导调查工作,并在蚌埠市现场召开打击“三无”麦种问题座谈会,听取当地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情况,要求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要从保障粮食安全的高度,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重视这起事件,要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排查,摸清情况,追根溯源,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9月12日,安徽省农业农村厅相关部门负责人向《经济参考报》记者介绍,该厅组成两个调查组,根据《经济参考报》报道反映的情况,对蚌埠市、宿州市等地有关乡镇进行实地暗访,了解真实情况。蚌埠、宿州两市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市政府负责同志担任组长,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精心部署排查工作,从上到下,由点到面,全覆盖拉网式排查“三无”种子。目前,“三无”麦种排查工作进展顺利,已经取得初步成效。宿州市组织公安等部门查处违法制售“三无”种子案件2起,对相关涉案人员进行了拘留,目前正在进一步侦查中;蚌埠市排查“三无”种子数量11575千克,立案调查种子企业4家。


    《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了解到,宿州市已开展“三无”种子专项整治行动,将全链条打击制售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严查一批违法案件,严惩一批不法分子,公布一批典型案件,坚决掐断非法生产经营“三无”种子的利益链条,彻底铲除“三无”种子生产经营的乱象根源,不断净化种子市场环境,确保种子质量可靠、市场稳定、秩序向好。


    此外,蚌埠市农业农村局决定,从9月10日起,以县区为责任主体,以小麦、蔬菜、油料作物为主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活动。9月15日前完成动员部署,9月20日前完成全面排查,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边执法,整个活动到秋种结束时为止。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设立举报电话,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市成立督导组对县区开展全面督导。

    2021-09-18
  • 购车满月水淹报废 一次未用的双保套餐该退吗

    新车刚买了31天就遭遇特大暴雨被淹,保险公司定全损理赔了消费者。然而,一次未用的1.58万元双保套餐(即可享受6年的基础保养含首保,以及6年整车延保),4S店以保险公司已经整车赔付为由拒绝退还。消费者对此提出质疑,4S店这样做到底合理吗?


    投诉


    保养没做不退套餐费


    今年6月19日,河南郑州消费者刘女士在郑州中升汇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升汇迪)旗下的4S店购买了一辆奥迪Q3,裸车价格20.68万元,再加上1.58万元双保套餐,以及委托上牌费等,共计224280元。4S店为刘女士开具了224280元的购车发票,刘女士按照此车价支付了购置税,并在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以下简称大地保险)购买了保额为224280元的汽车商业保险。


    7月20日的郑州特大暴雨中,刘女士的新车不幸被水淹了。大地保险查勘后定为全损车辆,随后赔付了刘女士224280元全车款。


    爱车理赔完毕后,刘女士想到当初购买的1.58万元双保套餐一次没有使用过,遂到4S店要求退费。然而,她的要求却被4S店一口回绝。4S店的理由是:当初店家将汽车双保套餐的费用开进了购车款一项中,保险公司已经全部赔给了刘女士,刘女士再索要双保套餐费用便是重复获利。


    刘女士认为,保险公司赔偿自己224280元是因为自己缴纳了此保额的保费,这与双保套餐费用没有任何关系,4S店没有提供任何服务,以后也不再可能为已经全损报废的汽车提供双保服务,4S店应该全额退回双保套餐费用。于是,刘女士开始奔走投诉。


    调查


    4S店该不该退费


    刘女士购车时的实际价格为20.68万元,却按照224280元的购车发票为保额购买了汽车商业险,这是否属于超额投保,保险公司是否应该理赔呢?


    9月9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致电大地保险咨询。工作人员表示,刘女士的奥迪Q3的指导售价为27.43万元,只要消费者的车价款在这个价格区间内以此为保额购买商业保险,都不是超额投保,保险公司都会正常承保并且按照投保保额理赔。刘女士的购车发票价格是224280元,她按照此保额购买商业保险并获全赔是完全正常的。


    河南省浩盈律师事务所律师葛瑞认为,刘女士按照224280的保额缴纳了保费,保险公司正常承保,就是已经和保险公司达成了224280元的商业保险合同,车辆全损后保险公司全额赔付是应该的。至于刘女士1.58万元的双保套餐费用,和保险理赔是两个法律关系,4S店没有提供也不可能再提供双保套餐的任何服务,这笔费用应该全额退回。保险公司全额赔付刘女士承保费用,不能成为4S店拒绝退还双保套餐的理由和借口。


    河南省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李汉生认为,4S店将双保套餐费用和上牌费用等1.7万多元开进了购车发票,导致消费者多交了1000多元的购置税,多交了几百元的保险费。多交的保险费因为消费者车辆按照车价保额已经获得全赔收益可以不退,但严格地说,4S店还应该退还刘女士多交的1000多元的购置税。至于1.58万元的双保套餐费用,因为4S店没有为消费者提供任何服务,按照公平交易的原则,4S店应该全额退还。


    提示


    双保套餐值不值得买


    现在4S店卖车时一般都会动员消费者购买双保套餐,有时甚至捆绑销售,不购买双保套餐不卖车。而开具发票时,4S店为了规避强制捆绑销售双保套餐的嫌疑往往把这笔费用开进了购车款一张发票里,致使消费者多交了购置税和保费。


    那么,双保套餐到底该不该购买呢?在郑州大众4S店工作了十几年的工作人员小张告诉记者,双保套餐就是花钱买保养,值不值得购买要根据自身需求而定。对于一般的家用轿车而言,作为简单的代步工具,6年内使用频率以及公里数都不会太高,汽车基本不会出现什么问题,购买双保的必要性并不是很大。如果汽车的使用频率比较高,用车环境比较差,那么购买双保套餐就比较划算。购买双保套餐可以享受额外的附加服务,并且在核心部件出现故障的时候,可以选择免费维修,大幅度降低汽车的使用成本。


    截至记者发稿时,《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获悉,中升汇迪已经退还刘女士的双保套餐费用。

    2021-09-18
  • 一元钱“绊倒”大超市

    一般来说,经常网购的消费者会注意产品能否包邮,但网购要收1元包装费,这事儿还挺新鲜。


    近日,永辉云创科技有限公司因在其运营维护的微信小程序“YH永辉生活+”中,未事先征得消费者同意,对每笔订单收取1元包装费,被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强迫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没收违法所得8059.2元,罚款3.22368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永辉云创科技有限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通过微信小程序“YH永辉生活+”,对201480笔订单收取包装费,违法所得8059.2元。


    未征得同意,收取1元包装费,永辉超市该不该罚?收的1元包装费,永辉超市该不该退?


    该不该罚


    8月10日,记者登录“YH永辉生活+”小程序发现,目前,对送货上门的订单,永辉云创除了收取6元配送费,依然还要收取1元包装费,且为默认选项,无法取消或更改。同样从事社区生鲜业务的叮咚买菜、美团买菜在近似消费金额前提下,不仅没有收取任何包装费,连配送费也免了。


    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认为,“YH永辉生活+”收取的这笔包装费,实际上相当于消费者在超市购物时买了一个塑料袋。“但在超市结账时买塑料袋,通常由消费者主动提出,且可以根据商品数量选择买大买小。‘YH永辉生活+’没有让消费者选择,这属于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陈音江说。


    公开资料显示,永辉云创为永辉超市2015年6月内部孵化的新零售业务平台,旗下业务形态包括超级物种、永辉生活、永辉到家等。目前,永辉超市持有永辉云创46.6%的股权,是永辉云创的控股股东。今年3月份,永辉云创还曾因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被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0.437168万元,罚款2.9400万元。


    对此次永辉云创被处罚,多数网友表示未告知的收费不合理,同时吐槽外卖平台也是默认收取包装费。


    对此,陈音江认为,企业有经营成本,在不违反现有法律的情况下,可收取合理成本费用,关键应该让消费者做选择。


    该不该退


    目前,永辉云创在“YH永辉生活+”小程序的包装收费一栏,以二级菜单方式呈现了一则声明,称永辉超市高度重视“收取1元包装费”的问题,正在紧急优化商品包装服务及收费规则。对给消费者带来的不便及其引发的社会关注,表示诚挚的歉意。


    从这段声明可以看出,永辉云创被罚后,已经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也将做出整改。但可能是技术原因,截至8月10日晚10时,修改版本还没有上线。8月11日下午,记者再次查看时,小程序已做修改,取消了包装费。


    同时,永辉云创还表示,根据国家“限塑令”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永辉有义务推广、使用可降解包装袋。以此推测,永辉使用的包装袋应该是可降解的环保袋。


    记者咨询了1688网站上的商家,得知超市常用的单面单色可降解大号塑料袋批发价约1毛一个。这就意味着如果不计算运费,“YH永辉生活+”向消费者收取的1元包装费比成本价贵了9倍。


    对于消费者被收取的1元钱,上海市消保委提出,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涉事企业有义务改正错误,对消费者做出赔偿或者补偿。


    如果永辉确实认识到“未经消费者同意,收取1元包装费”是错的,应考虑把这1块钱退还给消费者。


    “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是两回事,行政处罚不能代替民事赔偿。”陈音江也认为,既然监管部门已认定这1元包装费是通过违法方式收取的,或者说是以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手段收取的,那么,消费者就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不说加倍赔偿,至少应主动退还收取的1元包装费。


    专家还表示,退费工作应由“YH永辉生活+”后台自动完成,因为消费者一般不会特意去找超市退1元钱,用技术手段主动进行批量退款并不难。


    8月11日,永辉超市向上海消保委表示,将通过小程序主动为消费者返还1元包装费。


    错在哪


    “YH永辉生活+”收取1元包装费,有没有成本考虑?可能有,但并不大,企业可以内部消化。毕竟其社区生鲜同行、各大电商平台,甚至连淘宝个人卖家很多都没有向消费者收取包装费,顶多收个运费,偌大的永辉超市不可能负担不起包装袋成本。


    有没有多赚点钱的小心思?可能也有。社区电商竞争这么激烈,各种补贴已经把利润压得极薄。每单悄悄向消费者多收1块钱,两个月20万单,一年下来就是120万元。产品经理可能舍不得这笔收入,但永辉超市不该这样跟消费者算账。


    永辉超市割舍不下1元包装费,最可能的原因是这家老牌超市在向线上过渡时,还背着线下商家的思想包袱,没有迈过惯性思维的门槛。


    跟大多数传统超市一样,永辉超市在线下一直收包装袋费用。线下大袋子1元,线上也是1元,可谓“线上线下同价”。但不同之处在于,线下购物时,消费者有选择的权利,很多消费者还会自带购物袋,而线上消费者被剥夺了选择权,只能默认购买。


    更重要的是,线上消费场景中,这几年包装袋的市场价几乎都是免费,“YH永辉生活+”打破了这一惯例,又没有提供超过同行的服务,很容易引起消费者抵触。这一点,可能是“YH永辉生活+”当初设计包装费时没有考虑清楚的问题。


    商家在向新业务形态转型中有成本压力,从支持新业态发展的角度看,在不违反现有法律情况下,可适当收取合理成本。但是在此过程中,应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


    包装是否一定要收费,也值得商榷。有消费者提出,超市送货可以不用塑料袋,用布袋把商品送过来,配送员再把布袋带回超市,循环利用。举措是否可行,也值得探讨。


    互联网思维的本质是创新,是找到消费者的痛点,成为产品创新的源泉。如果沉浸在过去的思路中看转型,既没学到新的优势,又带着旧的束缚,看似身子进门了,但脑袋还在门外边,这样的转型恐怕很难成功。这一点,永辉超市更值得认真琢磨。

    2021-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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