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届“内蒙古农推官”大赛颁奖典礼成功举办

    12月28日,第二届“内蒙古农推官”选拔大赛决赛颁奖典礼在呼和浩特市成功举办。

    据了解,首届“内蒙古农推官”选拔大赛于2023年启动,全区共219名选手报名参加比赛,后经层层选拔,评选出20位选手成为首届“内蒙古农推官”。两年来,农推官们通过新媒体平台,宣传推介和销售农畜产品,部分农推官还通过直播带货的方式,带动当地农畜产品的推广销售,扩大内蒙古农畜产品在全国的知名度。

    今年3月,自治区农牧厅牵头,举办了2024年第二届农推官选拔大赛,在全国范围内招募、选拔、培养、认证一批内蒙古农畜产品推广专业人才,形成合力推介家乡好产品的态势。全国各地共有1200多人报名参赛,经过初赛、复赛和决赛,最终120名选手脱颖而出。


    此次大赛的成功举办,不仅为内蒙古培养了一批优秀的农推官人才,也为全区农牧产品的推广和销售开辟了新的渠道和方式。未来,自治区农牧厅将持续实施“内蒙古千人农推官”计划,举办第三届“内蒙古农推官”选拨大赛,推动农牧业产业的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2024-12-30
  • 国内联播快讯

    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正式实施以来办案量超110万件

    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自2017年7月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正式实施以来,截至今年11月,公益诉讼办案量达110.1万件。检察公益诉讼从最初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4个法定领域,拓展到未成年人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15个法定领域。

    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今天开考

    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今天(12月21日)开考,全国报名人数为388万,共设考点2652个。各考点全力维护考试安全秩序,同时多地应对低温寒潮天气,完善应急预案,强化服务保障,积极提供合理考试便利,确保考试平稳顺利进行。

    2024“职引未来”秋季招聘活动提供1032.8万个岗位

    来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消息,2024年“职引未来”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秋季活动日前结束。活动期间,全国线上线下共举办2.3万场招聘会,包括开展跨区域巡回招聘、就业创业指导配套服务等。54.1万家用人单位提供岗位信息1032.8万个。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累计形成154项制度创新成果

    中央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今天(12月21日)在江苏苏州举行高水平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工作推进会。示范区成立五年来,累计发布63项公共服务项目清单,形成154项制度创新成果,涵盖省际交通出行、人才计划跨域申报、数据链路打通等。

    内地至港澳航线航班管理办法发布

    中国民航局日前发布《内地至香港、澳门航线航班管理办法》,规范内地与港澳地区间航线航班资源配置和经营许可管理,提升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进一步便利内地与港澳地区人员往来和交流合作。《办法》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十一届全国大众冰雪季启动

    第十一届全国大众冰雪季今天(12月21日)在内蒙古呼伦贝尔启动。本届冰雪季以“欢乐冰雪共创未来”为主题,预计各地将开展各级各类群众冰雪赛事活动1853项,持续巩固和扩大“带动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成果,全部活动将延续到2025年4月。

    第二十六届哈尔滨冰雪大世界开园

    第二十六届哈尔滨冰雪大世界今天(12月21日)开园。本届冰雪大世界的园区设计和建设融入第九届亚冬会元素,打造了一座气势恢宏、美轮美奂的冰雪主题乐园。哈尔滨雪雕景观也同时与游客见面。

    2024年海峡两岸现代农业博览会·花卉博览会开幕

    2024年海峡两岸现代农业博览会·花卉博览会20日在福建漳州开幕,共有700多家企业参展,全面展示了两岸农业的新产品、新技术以及交流合作的新成果。

    “过年——春节主题展”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开展

    “过年——春节主题展”今天(12月21日)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开展。展览以冬至到元宵节为时间节点,共展示了120余项与春节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涉及涵盖全国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港澳台地区。展览将持续到2025年3月2日。

    《非遗里的中国》第三季今晚开播


    大型文化节目《非遗里的中国》第三季将于今晚(12月21日)在总台央视综合频道开播。首期节目走进山东,聚焦聊城杂技、海阳大秧歌、潍坊风筝等特色非遗项目,通过互动体验、文化解读、秀演呈现等多种形式,以非遗视角感受齐鲁大地。

    2024-12-23
  • 严查缺斤短两,市场监管局免费上门检定电子秤160余台

    本报记者张峰通讯员刘美翠宫美琦

    11月28日,记者从山东省阳信县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该局近期开展的计量器具免费送检上门活动于近日结束,为经营业户检定电子秤160余台,净化了市场经营环境,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权益。

    阳信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次计量器具免费送检上门是“我为群众办实事”之一,意在进一步规范市场计量秩序,打击商品缺斤短两等违法行为,构建和谐消费环境。

    为了尽量做到计量检定全覆盖,阳信县市场监管局提前确定好检定时间和检定地点,执法人员通过微信、电话等多种方式下发检定通知,明确告知商户计量器具检定的必要性,督促商户参加计量器具检定活动。此外,检定人员耐心地向各经营业户说明计量器具检定的重要性,严格按照检定规程对各在用计量器具的外观、计量性能、分度值、示值误差等项目进行逐一检定,为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贴上合格标签,标注检定日期,便于商户知晓下次检定时间。同时,执法人员向商家普及了宣传计量器具相关法律规则知识,讲解计量器具的使用、日常维护等常识,引导经营业户落实计量器具管理主体责任,诚信经营,杜绝计量作弊,规范正确使用计量器具。

    此次计量器具免费上门送检共检定电子秤160余台,对检定不合格的电子秤记录在册,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停止使用,经复查现已全部整改到位。通过此次活动为后续计量监管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确保群众的“菜篮子”斤两足、价格实。

    责任编辑: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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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1-28
  • “真金白银”激励生娃,湖北多地出台鼓励生育措施

    11月8日,湖北省多地出台鼓励生育措施,其中,孝感市出台鼓励生育“18条”,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来凤县鼓励生育8条意见开始实施。符合生育政策的家庭,将享受育儿补贴、产假补助以及教育、住房等方面政策支持。








    图片说明:11月1日,孝感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孝感市鼓励生育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对政策进行解读。


    此次出台的《孝感市鼓励生育若干措施》从9个方面,制定了18条具体措施。围绕降低孕育、生育、养育成本,为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住院分娩补助,发放辅助生殖补贴,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且子女在本地落户的家庭,每月分别享受300元、500元育儿补贴,直至幼儿满3周岁。

    同时,符合政策生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产假98天外,增加产假60天,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计10天育儿假;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在落实住房保障方面,对符合生育政策的二孩及以上家庭,在孝感中心城区购买首套、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别补贴3万元、5万元。

    根据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来凤县鼓励生育8条意见,生育二孩的来凤县户籍夫妇,且新生儿落户该县的,可以享受1.29万元补贴及在来凤县城20平方米购房奖补。生育三孩的来凤县户籍夫妇,且新生儿落户该县的,可以享受1.63万元补贴及在来凤县城40平方米购房奖补。符合法律规定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的妇女,分别享受产休假6个月、7个月、8个月。

    记者了解到,为积极响应国家人口发展战略,湖北省多地陆续出台相关鼓励生育政策。2023年9月,湖北省天门市出台鼓励生育措施,生育二胎的家庭可享受9.63万元的补助,生育三胎的家庭则可获得高达16.51万元的补贴。这一系列“真金白银”的激励政策,迅速在社会各界引起热烈反响,并初步取得成效。

    责任编辑: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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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1-11
  •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还能主张误工费吗?

    【案情】

    在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经常会出现受害人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应支持受害人对误工费的主张?不久前,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2023年11月7日,被告林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在陈巴尔虎旗中央街由西向东行驶时,因闯红灯与原告王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原告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经陈巴尔虎旗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认定,林某负全部责任,王某无责任。王某在医院住院治疗,所需医疗费及护理期、营养期均明确。林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在被告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本次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对于车辆损失林某已按双方约定向王某支付了赔偿金。但是,对于王某要求的包括误工费在内的损失赔偿,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今年7月,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林某及保险公司赔偿包括误工费在内的各项损失共计42380元。

    法院审理认为,由于林某在驾驶机动车过程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以致发生交通事故,给王某造成经济损失。交通管理大队认定林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故侵权人林某应对王某在此次事故中受到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林某驾驶的车辆投保了交强险,故王某受到的损失应先由被告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理赔范围内予以赔付,不足部分再由侵权人林某进行赔偿。

    关于王某主张的误工费,因其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按月领取退休金,也未能举证证明其仍正常工作且有固定收入,故对该主张不予支持。经法院计算,王某各项损失总计为20300元,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各项目理赔范围内予以赔偿。宣判后,各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说法】

    法官介绍,法定退休年龄是国家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劳动权利作出的规定,并非对劳动能力的认定和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均未对受害者获得误工费赔偿的年龄作出限制性规定,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不等同于丧失劳动能力。


    法官表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受害人主张误工费,应当根据受害人在发生交通事故时是否从事劳动工作的实际情况来判断,不能片面地以法定退休年龄作为认定劳动能力丧失的依据。现实中,退休后仍然从事劳动工作的老年人不在少数。审判实践中,已达法定退休年龄原则上不支持误工费,但能够证明仍正常工作且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支持误工费。

    2024-10-15
  • 私家车跑“滴滴”出事故保险为何不理赔

    私家车跑“滴滴”出事故保险为何不理赔






    法院:改变车辆用途须及时告知



    擅自将私家车变成网约车拉客,出了事故保险公司真的不用赔。近日,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办理了一起私家车跑“滴滴”发生事故产生保险纠纷的案件。法院认为,投保人在保险期间改变被保险车辆的使用性质,导致被保险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且其未向保险公司履行法定的通知义务。保险公司拒绝赔付保险金,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去年6月,李某购买了一辆新车,并在当天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去年11月和12月,李某多次使用该车辆在滴滴平台上接单。

    12月的一天,李某送客完毕后返程。途中,为了躲避动物,加上路面积雪,车辆前部与路边树木发生碰撞,车辆受损,李某受伤。

    李某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但保险公司认为李某投保的车辆属于私家车,是非营运性质的投保。李某开“滴滴”的行为使车辆性质发生改变,且未通知保险人。其行为使被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发生的事故不属于保险赔偿责任,故拒绝赔偿。

    李某则认为投保时保险公司没有尽到提示告知义务,自己不是在接客或者送客途中发生事故,当时车辆属于自用范畴。保险公司应当履行保险合同,给予车辆全损处理。

    法院认为,本案涉及的保险合同是通过电子投保方式签署,在投保时不产生纸质合同。但投保人通过电子方式投保,必须按照保险公司要求在各个流程环节中在线确认保险信息及保险条款,并按照要求支付保险费,否则无法完成投保行为。在投保过程中和投保完成后,李某可随时通过收到的信息、预留的邮箱或使用的App查阅和核对保单信息及保险条款。

    经核实,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条款》中对三者险和车损险的关键条款均以加黑显示,显然已尽到提示告知义务。而李某因未能详细阅读保险条款,并在将私家车转为营运车后未及时通知保险公司。由于李某在保险期间内改变被保险车辆使用性质,导致被保险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李某对此未向保险公司履行法定的通知义务,保险公司拒绝赔付保险金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经法官释明,李某意识到其行为的不合理性,积极与保险公司沟通,订立了新的保险合同。最终,本案以李某撤诉结案。

    法官提示车主,在投保时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如实告知保险公司车辆的使用用途,改变车辆用途时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便于保险公司根据变更情况重新评估风险和保险费率,避免因未履行及时通知义务导致无法获得保险赔偿。此外,在投保车险时,车主应仔细阅读保险合同条款,特别是涉及车辆用途和责任免除的关键条款。

    对于本案的争议焦点之一“从事网约车业务是否在保险期间内改变被保险车辆使用性质”,本案主审法官谢颖霞分析,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网约车具有经营性质。李某从事网约车业务属于经营活动,而其投保的《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保险单》中载明被保险车辆的使用性质为“非营运”。所以,只要李某在保险期间内使用被保险车辆实际从事网约车业务,即发生被保险车辆使用性质被改变的事实。他驾驶投保车辆发生事故时,虽未在运营状态,但不影响这辆车运营性质的改变。


    谢颖霞说,单次交通事故属于偶然事件,在车损险及三者险范畴下,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主要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显著增加,应以保险期间内被保险车辆的综合使用情况为判断依据。

    2024-10-09
  • 鄂尔多斯市举办首届“暖城多味”厨师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美食品鉴会

    9月22日,建功“十四五”奋进新征程鄂尔多斯市首届“暖城多味”全市厨师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美食品鉴会拉开帷幕。










    本次美食品鉴会作为“暖城多味”全市厨师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的系列活动,旨在充分展示鄂尔多斯美食文化,体现鄂尔多斯厨师的高超技艺。活动现场,烤全羊、烤全牛、烤藏香猪、炖黄河鱼、荞面饸烙等各样美食为大家带来了一场视觉与味觉的双重盛宴,吸引了众多美食爱好者。市民王璐说:“这次活动举办得很成功,现场非常热闹,琳琅满目的美食让人流连忘返,各式表演很精彩,希望以后多举办这样的活动。”


    据了解,10月10日,鄂尔多斯市总工会将正式举办建功“十四五”奋进新征程鄂尔多斯市首届“暖城多味”全市厨师职工职业技能大赛,进一步提高厨师职工职业技能水平和创新能力,推动鄂尔多斯美食文化的高质量发展。

    2024-09-23
  • 中秋假期呼和浩特机场发送旅客9.3万人次

    今年中秋假期期间(9月15日—9月17日),呼和浩特机场保障运输起降921架次,完成旅客吞吐量9.3万人次,货邮吞吐量达到586.3吨,日均旅客吞吐量达3.1万人次。本次中秋假期期间,大量旅客选择提前出行,9月14日旅客吞吐量达4万人次。

    中秋假期期间,呼和浩特机场出行旅客主要由探亲、旅游等客流形式组成。从旅客流量流向来看,区内客流主要集中在赤峰、呼伦贝尔、通辽、锡林浩特、乌兰浩特等城市,区外客流主要集中在郑州、成都、长沙、南京、沈阳、广州、杭州等城市。


    截至9月17日,呼和浩特机场全年已完成旅客吞吐量974.4万人次,预计9月底将再次突破旅客吞吐量1000万人次大关。呼和浩特机场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国庆假期的到来,民航市场将迎来下一个客流高峰,呼和浩特机场也将针对国庆假期积极与航空公司协同合作,确保假期期间航班运量充足稳定,满足旅客的出行需求。

    2024-09-19
  • 呼和浩特市15个优秀文明实践项目同台竞演

    9月12日,呼和浩特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等单位共同举行“文明实践我是行动者”呼和浩特市第四届新时代文明实践项目大赛决赛,15个优秀文明实践项目同台竞演、一决高下。经过激烈比拼,来自和林县大红城乡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的“红”暖桑榆文明实践项目获得一等奖。

    本次大赛,共有宣传宣讲、卫生健康、助学帮困等多个领域的90余个项目报名参赛,经大赛组委会审核筛选,共有15个项目入围并进入路演决赛环节。

    比赛现场,气氛热烈。“纸上添花金色夕阳”文化文艺文明实践项目、“泉心泉意泉民行动”文明实践项目、“大山里的单人康养院”文明实践项目、“我们一起敲大鼓”文明实践项目、关爱“毛孩子”文明实践项目等15个项目的选手们采用路演阐述的方式,讲述了各自项目的开展情况、核心优势、特色亮点、发展前景等内容,生动展现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的精神和风采,赢得了在场评委和观众的阵阵掌声。

    经评审团综合评审,最终评选出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5个、优秀奖5个和创新奖1个。获得一等奖的和林县大红城乡“红”暖桑榆文明实践项目发起人张拓亚说,“红”暖桑榆志愿服务品牌于今年1月创建,从情感关怀、医疗健康、文艺娱乐等五个方面开展助老行动,截至目前,项目志愿者已达到250余人,共开展志愿服务活动150余次,受益人数达5000人次,下一步还将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充分弘扬敬老爱老的优良传统。

    记者获悉,近年来,呼和浩特市聚集各方力量,扩大文明实践阵地覆盖面,截至目前,已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地48个,新时代文明实践点66个,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地和新时代文明实践点共同构建起重长效、重全域、重基层的“大文明实践”工作矩阵,实现文明实践工作创新更“走心”。

    2024-09-14
  • 读懂菜价涨跌下的民生关切

    蔬菜供应总体有保障,并不是说就能高枕无忧。蔬菜保供稳价关乎千家万户,让每个老百姓吃得好,不是件容易的事,却是必须做好的事。要让居民“菜篮子”拎得更稳,让农民“钱袋子”装得更鼓。

    近期蔬菜价格走高。农业农村部重点监测的28种蔬菜全国批发价格数据显示,6月16日至8月15日,全国蔬菜日度价格从4.27元/公斤上升至6.01元/公斤,上涨40.7%。应如何正确看待蔬菜价格上涨的原因和影响?

    蔬菜生产易受季节因素和极端天气影响,因短暂的供应减少造成价格上涨并不奇怪。今年夏天,蔬菜主产省份高温多雨,部分省份出现强对流天气,一些地方遭遇洪涝灾害,不仅导致产量下降,还影响了品质和耐储存性,导致蔬菜生产、采收及外运受阻。我国蔬菜是典型的大生产大流通格局,产区和销区相对分离,几个蔬菜大省占全国供应量的比重较高,从而阶段性、暂时性推升终端菜价。

    相比猪牛羊肉生产,蔬菜生产的特点是短周期,这表现在受影响传导速度快,但影响消除后产能恢复也特别快。在此情况下,价格机制可以充分发挥对区域和品种的引导作用,菜农会瞄准价格高的品种扩大生产规模。据农业农村部数据,目前全国蔬菜在田面积1.06亿亩,同比增加90万亩,仍处于年内较高水平,稳产保供有基础。随着气温回落和秋季蔬菜陆续上市,供应会逐步增加,短期冲击性季节性影响退去后,价格将逐步趋稳。

    不同于粮价的总体相对稳定,菜价涨涨跌跌是常态。2021年秋季曾一度出现过“菜比肉贵”现象,发生背景是生猪价格周期性下跌遭遇蔬菜供应短暂性不畅。当时,以菠菜为代表的绿叶菜价格短期内上涨数倍,耐储存的品种涨幅则较小。同样,菜价大幅下跌、菜农持续亏损的情况也并不鲜见。其实,有涨就有跌,此时的涨价恰恰孕育着彼时的降价,反之亦然,在涨涨跌跌中实现动态平衡。有亏也有赚,生产者希望多赚钱,消费者希望少花钱,在亏亏赚赚中菜农维持着生计。这就是市场经济的辩证法。

    如果从更大范围、更长时期来看,我国蔬菜供应总体有保障,总产量和人均占有量多年来位列世界第一,并遥遥领先。在国外旅居过的人士普遍感受到,相比别的国家,在我国,人们可以用较低的价格吃上种类更丰富的蔬菜。2023年我国蔬菜产量8.29亿吨,年人均占有量588公斤,折算到每人每天3斤以上。这背后离不开蔬菜产业的科技进步,流通链条的不断完善,以及农民的辛勤耕耘。

    我们不能从蔬菜价格短暂的上涨就判断出通货膨胀。2016年一季度,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2.1%。同期,鲜菜价格上涨27.3%,猪肉价格上涨24.1%。国家统计局负责人当时回应称,尽管肉价、菜价上涨幅度较大,但其在整个居民消费中的占比有限。工业日常消费品供应很充足,农产品供应也很充足,所以不必担心全局性通货膨胀。这个分析思路在今天也有启示意义。数据显示,今年7月份,全国CPI同比仅上涨0.5%。事实上,即使仅就农产品而言,也不是都在涨价,绝大多数畜产品价格在持续下行,粮食价格也总体稳定。


    当然,蔬菜供应总体有保障,并不是说就能高枕无忧了。蔬菜保供稳价关乎千家万户,让每个老百姓吃得好,不是件容易的事,却是必须做好的事。地方党委、政府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高度关注生活困难人群,尤其是防止返贫监测重点人群,适时发放价格补贴,减少价格上涨对他们基本生活的影响。主产区不仅要埋头种植,还要洞悉市场变化,合理安排品种、规模和茬口,更重视气候变化对生产的挑战,实现均衡供应、差异化供应。大中城市要加强生产调度和市场监测,与主产区加强供需对接,加快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确保农产品物流畅通。总之,要让居民“菜篮子”拎得更稳,让农民“钱袋子”装得更鼓。

    2024-08-27
  • 2024年包头市职工创新成果和合理化建议路演举办

    8月23日,2024年包头市职工创新成果和合理化建议路演举办。






    为张文斌和郑贵有两位大国工匠培育对象授牌现场。邢浩然摄


    路演中,展示了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张胤等职工提出的《优化SWRCH22A冶炼工序提升成品硅含量合格率》等5个职工优秀合理化建议和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马强等职工的《设备的智能健康管理与过程控制的技术研究与应用》等5个职工优秀创新成果;通报了包头市职工创新成果和合理化建议比赛及“科创之星”科研创新竞赛成绩;对“科创之星”科研创新竞赛活动进行了视频展示和颁奖;为包头钢铁(集团)公司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实验员张文斌和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首席技师郑贵有两位大国工匠培育对象授牌。


    近年来,包头市委人才办、包头市总工会积极组织,引领全市广大职工通过创新和劳动,更好地助力“两个稀土基地”“世界绿色硅都”和工匠之都的建设。2024年度包头市职工创新成果及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3月20日启动以来,面向全市在职职工征集合理化建议共52800件,已实施20751件;征集科技攻关、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和发明创造等方面的优秀技术创新成果6396项,其中非公企业完成2366项,创造价值上百亿元。

    2024-08-26
  • 销量百万的商品为何只有百条评论?

    “销量100多万件的商品只有几百条评论,这正常吗?”

    来自山东的小安打算网购一台电子体重秤。为图省事,小安直接在检索页面选择“按销量”排序,并在排序靠前的链接中选中一款“销量100万+”的体重秤。但她查看产品介绍时发现,该商品只有104条评价。她退出该链接后随机点进另一款销量102万多的商品链接,下划后显示该商品评价数量也仅有224条。

    “这也相差太多了!这个商品销量真实吗?质量可靠吗?”小安十分不解。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不少消费者反映,在一些网购平台,作为网购重要参考信息的商品销量、评价、店铺评分等可信度存疑,“水军”刷好评、刷销量的情况仍大量存在。

    受访专家认为,一些商家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优势,采取不正当手段来提高商品的销量和好评率,误导消费者,从而增加自己的交易机会。这种现象不仅违反了市场公平竞争原则,也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应推动构建多元共治的监管格局,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和商家的合法权益。

    虚假发货寄空包裹

    伪造销量套路颇多

    今年3月,吉林的钱女士网购了一套睡衣,几天后物流信息显示包裹已到达驿站,但她却迟迟没有收到取件信息。钱女士联系驿站询问包裹取件码,但工作人员告诉她快递单号有问题,驿站中并没有她的包裹。钱女士只好向商家核对快递信息,对方回复称快递丢件,让钱女士申请退款。

    “我之前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商家说丢件我就信了。”钱女士说,她在退款后又重新下单了一套睡衣,但几天后她发现物流信息再次出现滞留、异常的情况。卖家回复钱女士称,快递因面单损坏严重被退回了,并表示会在72小时内重新发货。此时,钱女士意识到两次购买均出现物流问题应当不是巧合,于是向平台投诉了该卖家。平台客服告诉钱女士,商家是虚假发货,“是刷单的”,平台已作出相应处罚并对钱女士进行补偿。

    山西的沈女士同样遇到了商家刷单的套路。今年5月,沈女士收到了某快递小程序的消息提示,她有一件快递被送至驿站。奇怪的是,虽然该快递收件人电话留的是沈女士的号码,收件地址却是其他人的。沈女士核对了购物信息,发现该包裹并非她本人购买的物品,她猜测可能是别人填错了手机号。但在接下来的一周内,她陆续收到了7条类似的快递信息。沈女士查看物流信息发现,快递基本是电商卖家发出,物品涵盖服装、日用品、电子产品等,沈女士实际收到的包裹中却都是些不值钱的小玩意儿,甚至有的是空包裹。

    沈女士立刻联系物流信息中的快递网点,要求工作人员拦截、拒收快递包裹,但工作人员均表示运输中的快递只能联系卖家进行拦截,但沈女士无法查看卖家的联系方式。沈女士本打算等快递送至驿站后再联系工作人员拒收,可之后她再次查看物流信息时发现快递已经被签收了,她立刻给驿站打电话,对方告知商家联系驿站要求他们直接签收快递。驿站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之前也有遇到过这种情况,都是商家刷单的快递。这些快递大多是空包裹或是一些便宜的小东西,部分收件人会像沈女士一样收到收件信息联系驿站,也有很多包裹一到驿站就被商家联系签收,可能收件人完全不知情。

    记者调查发现,直播带货显示的销量同样可能有很大“水分”。一些直播间为追求流量和热度或诱导消费者冲动消费,往往会虚构商品的实时销量和库存,更有甚者还会通过刷单等违法手段伪造虚高的销售数据。

    8月9日,警方发布通报,网红“太原老葛”被指割商家韭菜900万元,涉嫌诈骗被立案。一商家称“太原老葛”为其带货4次,累计收取佣金900万元,但销售额中有1911万元是刷单形成的。该商家公布的记录显示,大量订单显示“仅退款”,“有的买家同一个ID,每一场直播都会单独大量购买(产品),买了之后直接秒退”。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说,反不正当竞争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不得虚构交易量,而商家通过刷单、第三方机构修改数据等手段伪造销量是典型的虚构交易量的行为。交易量可能对消费者行为产生引导作用,侵害消费者权益,涉及不正当竞争。主播直播带货数据造假行为,还可能侵犯电商平台、参与商家的权益,因为直播带货的销售量和佣金挂钩,主播数据造假最终目的是获利和误导消费者。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栾燕提到,刷单行为可能构成诈骗罪,特别是当刷单行为骗取的是平台提供的补贴款,并且数额较大时,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可以被追究刑事责任。

    评论全是统一文案

    返现诱导带图好评

    “非常满意的产品,无论包装还是品质,都非常满意”“这个商品的做工非常精细,材质感觉很好,没有异味,使用起来非常舒适”“精美的包装,高端的氛围,可以看出卖家非常细心”……

    夸包装、夸做工、夸材质,谁能想到,上述这些评价词对应的商品是一款儿童感冒药。近日,北京市民张女士在某电商平台给孩子买感冒药时,发现评论区里充斥着大量“牛头不对马嘴”的评价。更让她对评价真实性起疑的是,排在评论区前列的几条评论,配图几乎一模一样,但出自不同的账号ID。

    “一款儿童感冒药,还是处方药,有必要搞假好评吗?”张女士感到无语。

    “是不是以后买东西都看不到真实评论了?”福建福州居民小马因被评论区海量“好评”误导,有过一次不愉快的消费体验。

    今年2月,小马打算将家里的飘窗布置成读书角,需要定制一个乳胶垫。经过比对,他在某平台自营的工厂店选中一款销量和评价都很不错的乳胶榻榻米垫。

    小马说,当时决定下单主要是考虑到这款产品销量比较高,有30多万,商品评论显示有6万多条,其中带图的评论就有3万多条,并且基本上都是好评。“不满意商品的话,怎么会花时间拍照给评价呢。带图片的评论中好评内容居多,产品质量应该靠得住。”抱着这样的想法,小马下了单,但没想到,收到的飘窗垫却“翻车”了——垫子不仅做工粗糙,气味还很大,和他在买家评论中看到的图片完全不一样。

    他再次点开商品链接,打算将飘窗垫和其他买家发布的细节图片进行比对。正是这次复盘,让小马注意到,评论区文案有的没有实质性内容,“什么商品都能适用,像是为了评论而评论”。好多评论发的图都是一样的,甚至连图片中的人都一样,图片画质还很模糊,“像是传播了好几手的糊图”。

    采访中,多名消费者反映商品评论区“好评像是刷出来的”“大量不真实评价”。记者调查发现,还有商家将“好评返现”的信息通过小纸条、小卡片等方式附在商品包装中,让消费者为商品带图好评,之后给予消费者2元到5元不等“奖励”。

    天津市民张先生曾网购过一个需自己组装的衣柜,打开包装,掉出来一张“好评返现卡”,上面写着“带图好评返现+V(暗示添加私人聊天方式)发红包”。结果,张先生在组装衣柜时,发现几块木板不平整,有的孔还是歪的。联系客服后,客服表示:“可以给您点小补偿,但需要您先确认收货给个好评。”

    想了想,张先生妥协了,给了对方好评还带了图,之后对方发来10元红包。“感觉不少人跟我一样,可能会为了几元钱,明明不怎么满意的商品,最后也给带图好评。现在想想,我当时也是冲着好评多觉得靠谱才下的单,这好评可能给其他消费者带来不少误导。”

    栾燕表示,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同时,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电商平台评论区中操纵评价、滥用评论或利用虚假评论误导消费者等行为,都是被禁止的,并且可能构成违法行为。

    群聊里做刷单生意

    以兼职名义广招人

    曾在杭州开过网店的杨先生告诉记者,很多商家都会在开店初期或上新品时改销量,因为在同样的价格下消费者会更倾向于在销量更高的店铺购买。而那些低销量的商品链接,网购平台给到的流量也会比较少。

    “刷销量的方法有很多,可以找专门改数据的人直接改销量或找人‘刷单’。”杨先生介绍,比较容易操作的方法是找朋友用常用的购物账号拍下店铺中需要提高销量的商品,将购买数量调整为500至1000左右。因为此类异常订单不能真实发货,所以还需在朋友提交订单后修改订单价格以避免高额赔付。如果是普通用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下单,就可能变成商家的刷单工具,很有可能出现物流异常、收到空包裹等问题。

    采访过程中,杨先生坦诚地告诉记者,他早期确实找人刷过单。“我刚开始做网店的时候,一个开网店挺多年的朋友就拉我进了一个聊天群。商家可以在群里找人帮忙刷单,只需要告诉他们(刷单组织者)店铺、链接、数量,他们就会找人帮你刷够量。最开始一单是2元到3元,之后变成5元,再后来慢慢涨到10元以上。”

    杨先生介绍,刷销量时,刷单人下单后,商家一般会发一个空包裹,或者在里面放一点头绳、糖之类的小东西防止快递员退空包,到驿站之后直接联系驿站签收就行。“有很多普通人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信息被盗用成了刷单的一环,因为在快递到达驿站后商家可以直接联系驿站签收,签收后刷单就完成了,整个过程中收件人未必能够收到包裹的物流信息。”

    “商家刷单也不仅仅是刷销量,有些商家可能还会找人刷评论,这种佣金会比较高,有的甚至可能会专门找人给竞争对手刷黑评(即故意给差评)。”杨先生说。

    记者发现,“刷单兼职”信息在大学生兼职群、闲置物品转卖群中很常见,让一些涉世未深的学生、家庭主妇懵懵懂懂成了刷单的参与者。

    “她一下子给我转了一笔钱,我感觉不对劲马上给她退回去了。”在广东上大学的小吴快放暑假时在兼职群看到有人问能不能代拍东西,给少量报酬。小吴联系对方询问要代拍什么,对方表示想买一些衣服首饰但不想被别人发现,还问小吴是否可以长期代拍,小吴同意后对方很快转来钱。小吴感到不对劲,立刻退回了这笔钱。“这不就是刷单换了个说法吗?”

    在小吴的帮助下,记者进入广东某大学的学生兼职群,看到有人在群内发布了一则“直播间刷评、刷单”的兼职信息。记者联系上该发布人后,对方要求更换某短视频平台头像及名字,并去指定直播间刷评论、刷礼物,如需下单会另外通知,刷完后需截图;晚上7点开始直播,直播中途不能退出直播间,佣金为25元一小时,一场直播大约3小时至4小时。

    平台落实监管责任

    及时发现加大处罚

    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首次明确规定了禁止商家“刷单炒信”行为,并指出这是基于虚假交易获得收益的不法行为,违反了商业道德,扰乱了市场秩序,应属无效合同。

    各地相关部门一直致力于打击网络水军、刷单、虚假好评等不法行为。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于8月至12月期间,在全区部署开展为期4个月的网络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查处网络刷单炒信、有奖好评、虚构好评等违法违规行为,更好地净化网络生态环境。浙江警方侦破多起重大网络水军虚假转评赞案件,累计涉案金额超过千万元,对网络空间不法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

    在朱巍看来,目前,电商数据造假的相关法律规定已经比较完善,主要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如果涉及刑事犯罪,还可以适用非法经营罪、虚假广告罪、诈骗罪等。

    即使在法律规定较为完善,且媒体多次报道相关案例的情况下,每年依然有不少此类案件发生。网店数据造假的问题该如何根治?

    栾燕建议,有关部门应加强法律法规的建设和执行,明确界定虚假销量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电商平台须提升技术监管能力,对网络交易行为进行实时监测和智能分析,及时发现和查处虚假销量等违法行为,此外还应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将商家的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开,形成良好的市场秩序。

    朱巍认为,电商平台应当落实监管责任。平台连接着达人网红、电商商家、消费者等多方主体,所有的数据、交易情况都能在此客观真实地展现出来,如果直播中存在刷单的情况,平台很容易发现端倪。所以电商平台应在发现刷单问题后纠正主播的行为,平台在接到相关举报后,应核实是否涉及违法违规的情况,并起到制止此类违规行为的义务。消费者在网购时也应擦亮眼睛、理性消费,不要跟风购物,一旦发现自己被骗,要第一时间向平台反映情况,积极维权。

    202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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