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沙洋法院:立足“三个三”工作原则探索诉源“1+N”工作法
作者:杨春章  来源:名城早报  更新时间:2024-01-15
本报记者  杨春章

  2024年1月9日,本报记者了解到,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人民法院沈集人民法庭立足新时代人民法庭“三个三”工作原则,积极探索诉源治理“1+N”工作法,以法庭为中心,在乡镇、村二级设立诉讼服务站和法官联络点,联合行政力量、社会力量,搭建信息共享、联调联动的多元解纷平台,形成“法院主导、部门参与、全民共治”的工作格局,总结为“法庭+诉讼服务站+调解员”工作模式。

  近年来,沈集人民法庭先后被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法院系统集体三等功”、被中共沈集镇委员会、沈集镇人民政府评为“2020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2021年度社会风险化解先进集体”。

01“1+N”配齐培优,打造法治宣传阵地

  结合上级法院工作部署,沈集法庭在辖区不设法庭的高阳镇、马良镇设立诉讼服务站2个,并以此为辐射,在辖区61个村(居)委会建立“法官联络点”,将人民法庭司法服务公开牌、诉讼服务流程引导图等信息上墙公示,构建上下联动、全面覆盖的法治文化传播站。

  诉讼服务站每周一上午安排专人值班,并公布法庭联系人电话,随时接受群众咨询,重点关注涉民生案件,确保“诉讼服务在一线,调解审判在一线”。

  诉讼服务站定期开展法治宣讲、发布典型案例、巡回展播打击养老诈骗等短视频等活动,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熏陶,促进群众知法、守法、用法。

  在辖区范围内,广泛号召退休干部、老党员、德高望重的群众代表加入人民调解员队伍,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做到调解资源、力量共享,为更好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储备蓄力。

  2023年,共培训基层调解员120余人次,开展巡回审判6场次,举办“法治夜校”15场次,播放相关短视频30余次,进一步提高基层调解员的纠纷处理能力,丰富群众的法治生活。

02“1+N”信息互通,前置化解道交案件

  沈集法庭下辖两镇位于国道周边,道交纠纷案件频发,且受理的部分道交纠纷案件因需鉴定等问题耗时较长,进而影响审判质效。

  为高效化解道交纠纷案件,沈集法庭主动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对接,提前掌握辖区发生的交通事故情况。对不能在派出所即时处理并存有诉讼可能的交通事故,提前做好分析预判,同时将信息推送到司法所和综治办,并提醒两部门案件存在的风险和调解时应注意的事项。

  当事人向法庭提交起诉材料后,根据不同情况推送到司法所或综治办先行调解,两单位根据案件情况可以自己调解,也可以通过当事人所在村调解,并向法庭反馈结果,以便法庭随时掌握进展,及时调整化解方案。

  上述信息分享、联调联动的工作均通过网络实现,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全程享受法院的智慧服务,真正将智慧型、便捷化的法庭搬到群众的“家门口”。通过“1+N”信息互通模式,整合司法资源,大大提升纠纷化解效率,减少当事人诉累。今年来,前置化解道交案件120余件。

03“1+N”多措并举,强化信访源头治理

  沈集法庭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强化兄弟部门联动,合力化解信访群众“疙瘩事”,助力打通信源治理“神经末梢”。

深入推进“有信必复”

  认真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主动排查执行未到位的信访案件,通过诉讼服务站向乡村(社区)辐射,建立信访信息共享平台,全面掌握信访人的信息和诉求,随时掌控信访人的动向,及时稳控信访人的情绪,切实保证信访人沟通渠道畅通。近五年来,法庭和诉讼服务站共接待来访群众470余人次,及时回应群众的合理诉求,帮助群众解开“法结”“心结”。

持续开展执行攻坚

  针对来访群众反映较多的“执行不到位”问题,强化人民法庭与派出所沟通协作、诉讼服务站与乡村(社区)联动,主动摸排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对于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采取线上查、线下扣、强制报告财产、列入失信人员、拘留等方式多措并举,加大案件执行力度,执结了一批积案、难案、上访案。

扎实做好司法救助

  对于被执行人确无可供执行财产而申请执行人生活确有困难的案件,积极为申请执行人申报司法救助,以解燃眉之急。


责任编辑: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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